我常常觉得,古人对书法的那种偏好是融入到血液中去的,字如其人,无论严嵩的字写得如何似有风骨,行家还是一眼就能看出其中的媚态。对书法的那种近乎痴迷的程度,已经与处世之道息息相关,曾国藩就多次在日记里写下自己对写字的心得,其审美的眼光又似与王阳明心学主张有类通之处。所以曾经突发奇想,清人对汉学的偏好并不仅是政治环境的使然,或者与长期以来形成的学术审美路径相关,将一个字考究得越发地细致,则越显得此学者在文人圈内的审美水平越高。如曾国藩所言:“余于本朝经学、小学诸家,独服膺王怀祖先生父子之精核,盖以其于经文之虚神实训,体味曲尽也。”(咸丰十一年二月初十日)今人不懂汉学、不通经典而一味以己意度前人,难免南辕北辙。
只是汉字简化后,字体本来的平衡结构、以及字体和挥写间透露出来的动态与美感与过往大有不同。与此同时,国人对写字亦得过且过,何况电脑时代,干干净净清清楚楚的打印体一目了然,又何须费时费力去练字,更毋提练字中的提气凝神。所谓国人知识与制度体系的转变,其实并不仅仅在学科或思想的大方面翻天覆地,许多生活的细节、传统的习惯,亦在此变化中失去自己原本的地位。
说到写字,早上起来随手在纸上写下一个灵光乍现的词语:盛装舞步。虽然是马术表演中的一个项目,但这个词却很能勾动某种文字上的欲望——雍容华丽、从容不迫、贵族气息等等。人类总有许多想象的时刻,现实情状未必能让我们如此痴迷,倒是我们的记忆经验混合长久以来的虚构幻想,更能引动思维的浮想联翩。
《廊桥遗梦》里面的罗伯特,小时候经常把喜欢的单词写在纸上,然后一遍又一遍地诵读和欣赏;战地记者唐师曾,在炮弹纷飞的中东一边“快闪”着历史的图像,一边还不忘喃喃自语着“耶路撒冷”和“枫丹白露”这两个引起其口舌快感的单词。似乎感性的人,都喜欢在本无意义的文字上,加以语言和图画的想象,在诠释词语的同时,也是在诠释自己的心情。
不知早上怎么突然又想起“盛装舞步”,或者我真的很向往那种不慌不忙、掌控一切的状态。常常感觉事情太多时间太少,其实少了份自内心散逸的淡定与从容。无论如何,不要着急,在闲庭信步之间,看云淡风轻,看风云变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