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严”的态度过紧日子
近日,修订后的《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由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法律依据提高一个维度。2025年5月修订后的《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相较于2013年发布的版本存在一些不一样“信号”。第一条的“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制定本条例”,将本条例的依据办法提高到了相当重要的高度,一个是全国9000多万党员遵守和信仰的《中国共产党章程》另一个是全中国上下都必须要遵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释放出中央要进一步拧紧党政机关带头过紧日子的制度螺栓的信号。
要严格落实带头过紧日子要求。
新修订《条例》就加强党政机关经费使用管理,完善政府采购监管办法,优化政府投资方向和结构,从严从紧管理党政机关国内差旅活动,强化节约集约利用资源,提出了更高标准、更严要求。干部们必须意识到,自身的工作成果不是仅仅体现在光鲜、漂亮的工程项目上,而应扎根于实际效益与民众真实反馈之中。以民文本、以民为准、以民为基才是我们应该奉行的最高行为准则,人民不认可的、不欢迎的,都是不利于发展的。各级党政机关要严格抓好过紧日子各项制度落实,勤俭办一切事业,从严从简、精打细算,强化约束、严控支出,把有限的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将腾出的更多资金、资源用于发展所需、民生所盼。
释放“过紧日子”强烈信号。新修订的《条例》新增第七条:“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必须树立正确政绩观,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严禁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防止重大决策失误造成严重浪费,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该新增条例是中央对作风建设的进一步深化和强调,广大干部必将以更加严谨的态度看待本条例;以更加务实、清正、廉洁的作风投入到工作中,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在清正廉洁的环境中稳健发展,为实现国家的长治久安和人民的幸福安康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