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马库斯的第一次见面,是在一家最近很火的餐厅,他们的馍馍早些时候,上了央视的《舌尖上的中国》。
“老爷子几点到?”问问题的是天桥哥的朋友经叔。经叔是天桥哥的大学同学,机缘巧合也进了通用,摇身一变,成了老同事。经叔也是个闲不住的主,看到天桥哥下了班车,也决定下泳池一游。天桥哥认识经叔好多年了,经叔趣事很多,总体而言有这么三个显著特点:
第一个,爱写作。大学的时候,宿舍里数他书最多。王小波、村上春树、米兰昆德拉、余杰,摆满了书架。哥以为碰到个反社会文艺青年,心想着这厮估计是个白天上课晚上读书的呆货,但后来发现,晚上丫除了裸着身子穿个内裤给远在南京的女朋友打一宿电话,啥也不干。大学四年,哥觉着那些书基本就没挪过地方。读书能装,但经叔会写不假。大二阅读课,学漱石的经典《梦十夜》,十个独立的梦境,拼成十夜,挺牛叉的。哥看不懂啊,哥一说书的,文化水平有限,认识的字两个手就数完了,这十夜让哥看完全就是神经病梦癫,除了帮助哥入睡外,实在不知所云。可人家经叔厉害了,人懂欣赏啊,咬着笔头紧锁眉头睁着个大眼睛,摆出一副“漱石我是懂你的”的模样儿。更让哥惊奇的是,经叔不仅懂了,还愣是摸着漱石的路子,整出个《梦十三夜》,威震全班。虽然哥不知道后面那三夜丫具体在做什么梦,但自从那时候开始,哥是从内心里佩服丫的。
第二个,不正经。经叔在简书上有个笔名儿,叫做“不正经的正经大叔”,人如其名。大学时听说哪个班有漂亮女生,经叔就趁人家仰卧起坐时走到人家垫子前面看着,看好了还不忘带上一句“水平还行啊”。哥和经叔一个宿舍,每到周末,俩北京孩子就回家了,宿舍里只剩我们。经叔喜欢叫哥去食堂二楼吃小炒。说是小炒,其实就是盖浇饭,在一圆的铁盘上,一半是饭一半是现炒的菜。那时候学校的食堂实在,给能吃的学生一福利,你叫个盖浇饭,可以免费续一次米饭。经叔爱琢磨,特别地爱琢磨——咱这么着,你叫一个宫保鸡丁,我叫一个鱼香肉丝,咱先各吃各的饭,留下一半的菜,然后去续一次饭,然后你把剩的鸡丁给我,我把剩的肉丝给你,咱交换着吃,多好。经叔每次都去加饭,加完饭回来都乐呵呵地合不拢嘴。不仅如此,丫还给这个吃饭的方法起了个名儿,叫做“混。。。”。细节不说,哥说不出口啊。反正在经叔面前,哥一直就是个纯洁的孩子。
第三个,有怪癖。经叔对于名字里有“佳”的同学,有一种无法自控的爱恋感。在通用上班时,经叔是中了彩票了,团队总共没几个人,愣是有两个名字里带“佳”的。经叔属于男女通吃型的,女的“佳”就不用说了,总在群里和人家说些莫名其妙的话,还故意让哥几个看到,什么“佳佳家的街道啊”、“佳佳经过的地铁站”啊,哥着实看不懂,只是在心里默默地骂着。男的“佳”也无法幸免,被摁在床上拍了裸照不说,至今还留下了心里阴影,逃离大陆了。
“应该马上就到。”哥暂时停下回忆,随声附和着。几分钟后,餐厅门口走进一位满头白发的老爷子,穿着花的Polo衫,有些发福,浑身散发着热情。正常的寒暄、介绍过后,马库斯坐了下来:“我要一罐啤酒,冰的”。
嘿,爱喝酒?上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