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客难曰:“论云:「酒酣奏琴而欢戚并用,欲通此言,故答以偏情感物而发耳。」今且隐心而言,明之以成效。
夫人心不欢则戚,不戚则欢,此情志之大域也。然泣是戚之伤,笑是欢之用也。盖闻齐、楚之曲者,唯睹其哀涕之容,而未曾见笑噱之貌。此必齐、楚之曲以哀为体,故其所感皆应其度量;岂徒以多重而少变,则致情一而思专邪?若诚能致泣,则声音之有哀乐,断可知矣。”
主人答曰:“虽人情感于哀乐,哀乐各有多少。又哀乐之极,不必同致也。
夫小哀容坏,甚悲而泣,哀之方也;小欢颜悦,至乐心喻,乐之理也。何以明之?夫至亲安豫,则怡然自若,所自得也。及在危急,仅然后济,则抃不及舞。由此言之,舞之不若向之自得,岂不然哉!
至夫笑噱虽出于欢情,然自以理成,又非自然应声之具也。此为乐之应声,以自得为主;哀之应感,以垂涕为故。垂涕则形动而可觉,自得则神合而无忧,是以观其异而不识其同,别其外而未察其内耳。
然笑噱之不显于声音,岂独齐楚之曲邪?今不求乐于自得之域,而以无笑噱谓齐、楚体哀,岂不知哀而不识乐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