琅琊令之梦 | 妖魔鬼怪刀

一、求生无望

    是夜,月星都不大明亮。我在林中散步,只见的林中一枣红马与一黑马并头飞驰,左边黑马之上是一衣着破烂青衫的年轻男子,男子头发四散,呼吸急促。枣红马上坐着一身着黑衣扎着许多小辫子的精瘦男子。年轻男子用力的拍打马背欲其再跑快些,黑马一快,枣红马却又紧紧的跟了上来,马上之人你来我往不断交手。看到此景我立即跟上了他们,出来这么久还没见过打架呢,跟着看看也好。

    跟了一会我大概明白他们的恩怨是非,那黑衣男子叫李华,他杀了孟溪谷一家,现在还带着手下追杀他。看样子孟溪谷是逃不掉的了,李华座下枣红马气力充沛,而孟溪谷骑的黑马已经是强弓之末,何况李华还有一众手下。等那黑马力尽倒地,就是孟溪谷没命之时。

    看了一会,我觉得孟溪谷不是普通之辈,竟然还懂得用计刺激枣红马从而影响李华。若不是黑马恰好坚持不住,孟溪谷可能还能赢得了一丝喘息的时间。可惜现在他被团团围住插翅难逃,就是这样反而引起了我的兴趣,我倒要看看孟溪谷是不是还有办法逃过。如果可以,兴许我找到了该找的主人。

    只见那黑马轰然倒下,孟溪谷随之摔倒,身上磕出了好几处伤口,尤其是脸上磕出了一道长长的口子,他不顾伤痛拔腿就跑。人力还是比不过马力,没一会他就被李华一干手下包围了。

    我看到李华也不急着去杀孟溪谷,他先杀了黑马,提着黑马头砸到了孟溪谷身上冷笑道:“你的马我给杀了,我看你怎么逃?”孟溪谷也不躲,任由其砸在头上,马血洒在身上,混着人血模糊了脸,青衫都让成了红色,他苦笑道:“我现在已是你囊中之物,要杀要剐随你,又何必杀了马呢?”看到这我怒火冲天,李华不是个东西,那黑马说杀就杀了,你看我不坏你好事。孟溪谷我救定了。

  “老子想杀谁杀谁,你一个死人管得着吗?有心管马,你这么不想想你自己?嘿嘿,我们追了你这么久可不能让你就这么死了。”

    “大哥说的对,不能让这小子就这么死了。不然对不起被他爹杀了的兄弟。”

    “大哥不如我们将他绑了回去,慢慢玩吧?他爹挨了我们三十多刀才死,不知道这小子可以挨几刀。”一男子大声道。

    “哪需要带回去,不如我们每个人现在就砍上一刀试试。”另一男子喊道。边说边跳下马道:“我先来。”

    男子先举刀在孟溪谷脖子周围转了几圈,然后刀尖又指向孟溪谷肚子就要劈下。我就要过去救他,突然孟溪谷踢中男子手腕,男子吃痛刀脱手掉落,孟溪谷夺刀砍断了男子脖子,他恨道:“我父亲一世英雄你们不配提他,若不是你们的卑鄙手段你们敢对我们动手吗?”不等说完他又趁人们没回过神那么一会将刀投掷到离他最近的一人,那人胸口中刀落马而亡。孟溪谷飞跃到马背上欲驾马离开,可是他的愿望马上又落空了,李华扬起马鞭缠上了孟溪谷脖子用力一扯,孟溪谷再次坠马。

    我看的心中一紧,明白自己该出场了。我蹬了蹬后腿,用尽了全力冲刺。眼看枣红马要踏上孟溪谷胸口的时候,我撞翻了他,李华也享受了一把孟溪谷的待遇。孟溪谷立即爬到了我背上,我带着他跑了。

    孟溪谷心情十分复杂,就在刚刚他以外自己就要死在马足之下,忽的一道灰光把枣红马撞到了,一看之下是一匹灰马救了他。孟溪谷只当是父亲旧友及时赶到,来不及多想爬到了马背上,心想'性命无碍,报仇有望'。念头刚起,孟溪谷再次担心起来,突然他发现自己骑的马耳朵尖而长、鬃毛很短,不像马像骡子。孟溪谷不敢相信自己得救,到觉得是李华故意耍他,往身后看去只见李华等人在后面慢慢的追赶不敢加速。一边追还一边抱拳大喊:“不知冲撞了哪路英雄?还请英雄现身,我好当面恕罪!”李华喊了三次,却无人搭理。他们面面相觑,不知是追还是走。

    僵持了一会,一人道:“没人出来,大哥你说会不会是哪儿跑来的野马坏了我们好事?”

    李华想了想道:“不管了,留下这小子后患无穷。我们一定要杀了他。”于是李华一行人快马加鞭,又跟了上来。

    听到身后马蹄声越响,孟溪谷大为焦急,只希望骡子可以跑快点不要被李华追上。可是转念一想又觉得自己太天真,骡子怎么可能跑得过李华座下名驹?

    '噫!后面竟然有匹马跟上了我,看来那些马也不是普通货色!我得拿出点真本事不要让新主人小看了才好。'我想。于是我狂奔,将那些马甩得远远的。

    我狂奔时似乎忘记了方向,竟然把新主人带到了悬崖边。这样也好,对面不到三丈远的地方是另一悬崖,我跳过去就行了,正好向新主人展现自己,让他明白我虽然是一匹骡子,但是不比的卢差。我后退几步做一个助跑冲刺,我用尽全力往前冲,一边喊道:“冲啊—”跑到崖边我又急急得停下,我感觉自己没准备好,冲刺距离太短,还是退远点比较好。

    孟溪谷很后悔,为什么要坐上这疯骡子,现在下骡子还来的及吗?孟溪谷看着这疯骡子,来来回回走了几次退得一次比一次远,好像要飞过差不多三丈远的悬崖。孟溪谷觉得与其落得悬崖底下粉身碎骨还不如死在李华手上,至少能留个全尸,可是现在骑骡子难下啊!

    我还是退回去吧,这跳悬崖没练过,等下次练熟了再跳。人该怂的时候还是怂一点比较好,左右不过丢个面子而已!何况我是骡子又不是人要面子干嘛呢?想通后我好多了,我又不用去悬崖下找绝世武功,好好的干嘛要去跳崖呢?还是左走吧。唉,都怪我磨蹭浪费时间太多了,那些人竟然跟上来还把我们包围了。怎么逃呢?现在我觉得自己选错了主人,不就是被几十个人包围,至于大喊大叫吗?还说什么:“命该如此……”心理素质太差了,事到如今只有飞跃悬崖这一条路了。

    李华本以为孟溪谷是杀不了了,没想到老天都帮他,竟然让孟溪谷跑到悬崖边上被包围了。李华很好奇孟溪谷坐下是什么宝马?跑得比他的名驹还快,他眼馋了,等会杀了孟溪谷一定要把马拉回去,即使自己不骑献给上面的人也好。现在马停下了一看才大失所望,竟然是一匹骡子。这世界怎么了?骡子什么时候比马跑得快了?李华还不解,又见到了令他惊呼的一幕。那骡子竟然要飞跃悬崖,他们还没反应过来那骡子冲刺助跑一跃而起。

    我觉得自己已经飞起来了,悬崖已经越来越近,我前足已经踏上了这片土地,后脚就要跟上了。“呃,后脚怎么没踩上?啊——救命啊!”

    “哈哈哈,我从未见过跑的比马快还能带着人跳崖自尽的骡子。”看着孟溪谷惨叫落下悬崖,李华等人大笑离去。

二、己梦为马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我才醒来,发现自己还活着是痛并快乐的事情,如果没摔出满身伤痕的话,我就只剩快乐了。好在伤势不影响我走路,所以我醒来做的第一件事是找我的主人孟溪谷。我找到主人时,他已经死了,我不明白为什么他就这么死了。

    如果在故事里,死我都不应该死他啊!为什么会这样,就因为我不是马吗?如果我是马,孟溪谷死了我还可以说自己是的卢这样的马,为英雄而生,所以妨主,实乃庸主无能而致,与我何干。可是我是一只骡子,是用来驮运货物、拉车、耕地的,所以我害死了他。为什么只有战马而没有战螺呢?究竟是谁给我们的定义?人吗?还是种族?可我不比马差啊!

    我是一头骡子,但我在马群长大,在我很小的时候我一直以为自己是匹马。从小我就听着赤兔、的卢、玉龙……等英雄前辈的故事长大。记得小时侯我和小伙伴们一起玩的时候,白色的小伙伴总是扮演白龙马或者爪黄飞电,红色的扮演赤兔,黑色的扮演乌骓,黄色的扮演黄骠马。而我是灰色的耳朵又大,所以总是扮演坏马。被好多“赤兔”“乌骓”“黄骠马”们追杀。但是我总是跑不他们赢,跑了几步就被追上了。追上后他们就撞我,口里还喊着“打坏人”,后来我发现他们没我跑的久,从此以后只要一起玩游戏我就拼了命跑,直到把他们都累趴下,我再去撞他们,就再也没人打的过我了,只是他们渐渐也不陪我玩了。其实吧,我也挺想和他们玩的,可是他们不让我当英雄马,因为马族历史上没有灰色的马英雄。当坏马吧,又不能打赢英雄,但是我不想当“坏马”,所以我不遵守约定,每次把他们累倒然后再撞他们。“坏马”赢多了以后,他们就不愿意和我玩了。

    没马和我玩的时候我想过为什么就没有灰色而且耳朵巨大的英雄马呢?为什么整个马群就我是耳朵大的灰马呢?在我不知道自己是骡子之前,我以为我与众不同,不是凡马。比如的卢“眼下有泪槽,额边生白点”,比如照夜玉狮子“雪练也似价白,浑身并无一根杂毛。头至尾,长一丈,蹄至脊,高八尺”,在比如乌骓“通体黑缎子一样,油光放亮,唯有四个马蹄子部位白得赛雪”。所以我一定是很稀有的马,将来一定可以做出一番事业,以后马族历史上一定会有我的名字。我连自己叫什么都已经想好了,我就叫乌云,怎么样这个名字霸气吧?毕竟以后是名留马史的马,名字怎么能不威武霸气侧漏呢。

    我和那些凡马不同,我肩负着建设祖国的使命,将来我要么驰骋疆场,要么纵横江湖。我觉得我不能这么得过且过了,我如果还是和那些凡马混在一起,玩着浪费生命的游戏,恐怕我的结局可想而知。“祇辱于凡马之蹄,骈死于草原之上。”这么一想太可怕了!我不能这么碌碌无为下去,我要提升自己,我要跑过草原上所有的马。

    开始我也不解,为什么我天赋异禀却只表现在耐力上?后来我无意中听到了一篇文章似乎明白了。

马之千里者,一食或尽粟一石。食马者,不知其能千里而食也。是马也,虽有千里之能,食不饱,力不足,才美不外见,且欲与常马等不可得,安求其能千里也。

    说到底还是我吃的少,于是我每天除了吃就是睡,生活好不惬意。同时我感觉自己身体肌肉日益增长,相信要不了多久,我就是草原第一神骏了。

    从来好事多磨吧,如果不经历风雨,我怎么能在身体上和心理上成为一匹骏马呢?我一直都明白我必须经过重重困难才能成为一匹合格的宝马,所以我这个月长胖三十斤也能解释了。长胖以后,我跑的更慢了,准确地说是跑都跑不动了。身为一头有梦想的马,我不能因此散失斗志,我只好开始减肥。我的减肥方法很简单,就是跑,用尽全力的跑。每天我都跑很远很远的距离,和很多马比赛。我用了一年瘦了还成了草原上最快的马,也就是在那个时候我觉得自己该离开了。我打听到了在草原的东方有一个城镇,我想我可以去那里看看,也许在那里我可以遇到一个可以和我一起创造历史的人。

    在我要离开的前一天,草原上给我开了盛大的送别会,他们一个个都向我敬草,他们都说:“小乌啊,你打小我就知道你将来是匹有出息的马。离开了以后多回来看看,草原上永远是你的家。”还有让孩子们多向我学习之类不切实际的话我就不多复述了,毕竟他们没我天赋异禀。在这天晚上我发誓在外面我如果没有闯出一番天地,我绝不回来。

    我刚出来没几天就被人抓到了马场,我以为他们会给我装上脚蹬、肚带、缰绳、汗垫,我会被训练成一匹驰骋疆场的战马。直到我被他们用来驮运重物我才知道我是骡子。我不相信,我为了证明我不是骡子,我跑过了马场里所有的马。那又如何?我还是匹骡子,骡子跑得再快也只能驮运,只有马这样的贵族才能建功立业,甚至跑上昭陵六骏。

    我相信有人会发现我的才能的,所以我逃出了马场,我要找到那个可以赏识我的人。我跑过了很多地方,了解到很多年前江湖上出现了一个以雕为坐骑的独臂大侠,由于这位大侠开阔了思路,人们早已不局限于马这个坐骑了。我看到过骑龟、骑虎、骑大象、甚至坐长脖子麒麟的人。我想自己一定会遇到个骑骡子行走江湖的真命天子。

    我一直找,一直没遇到愿意坐到我背上的主人。除了孟溪谷,我以为他是真命天子,可是他被我害死了。

    老天,你知道我有多努力才跑赢马的吗?你知道我遇到多少知道我跑得比马快却因为骑骡子没面子而让我驮运、耕地的主人吗?

    都怪我要飞跃悬崖,如果我不逞强兴许孟溪谷就不会死了吧?我不如死了吧,也许下辈子我可以投胎成马,甚至成为人呢!

    我用头撞向山壁,不过我没死,我撞掉了一只耳朵。对哦,我可以把两只耳朵全弄没了,人们还怎么认出我是骡子。我忘记自己撞昏迷了多少次,但是我变成了马就是值得的。

    变成马不是我唯一的收获,我还撞出了个山洞,洞里有一坐立的人骨,还有两颗拳头大小发光的红色果子。我想这里面应该有绝世武功,等我找到了新主人我会带他来这找武功秘籍。那红色果子有毒,我吃了一个半却拉了一天的肚子。还好我试出来了,若是让以后的主人吃了后果不堪设想。

    我将孟溪谷驮进了山洞,也算安葬了他。做完这些我觉得我要走了,我要离开悬崖底,开启我的新马生。

三、妖魔鬼怪刀

  沿着崖壁往西走,出来后是一片草原,草原上住着无忧无虑的马群,马群的马王曾经是一匹战马,后来他从人手里跑了出来,带领马群躲避人的追捕。他们对我的到来表示欢迎,马王看我满头伤势耳朵都没了,以为我也是匹战马。

    他说:“你也是从人手里逃出来的吗?”

    “为什么要逃呢?我们战马不就是为了帮助人建功立业的吗?”我不明白他的意思,作为一匹可以驰骋沙场的战马为什么要逃?

    马王仔细的打量我不敢相信道:“我们是马,是生于草原,自由奔跑于蓝天白云下的马!又不是用来打战送死的,何必要那些人坐到我们头上。”

    “可是作为战马,我们可以名满天下,甚至成为昭陵六骏中的一员!多风光啊!”我不服反驳道。

    “那什么名和誉又不能吃,要它何用?何况那只是人赋予给我们的意义,跟我们马没有任何关系。载满名誉活在马槽里,还不如无名无姓奔跑于蓝天白云下的草原!”

    我们谁也劝不过谁,也就没有多聊了。我坚持我的名誉,马王爱他的自由。因为很久没有遇到马群了,我和他们一起生活了两个多月,也算养养小伤顺便散散心吧。

  这两个多月里我遇到了爱情,我和一匹白马恋爱了。好多次我动摇了,我都想放弃梦想和她厮守终生。那天白马告诉我她怀孕了,她说希望将来我们的儿子可以为我这个英雄爸爸而骄傲,不久我离开了草原,开始了另一段旅程。

  一年后,我遇到了新主人。那天我不小心踏进了几个乞丐做的陷阱里,他们把我抓起来准备杀了烤了吃。新主人也是乞丐,但和他们不是一伙的。新主人经常被他们欺负,所以新主人放我是为了报复那些人,让他们饿肚子。我把新主人带到了悬崖底下的山洞里,我希望他可以学会绝世武功,然后和我一起名满天下。

  孟溪山感觉好像在做梦,自己竟然被一匹断了耳朵的马带到了一个山洞里,而且还在山洞里发现了哥哥孟溪谷的尸体。孟溪山还记得那日他还在外面玩耍,家里突然被包围,父亲与哥哥丢下他跑了,结果父兄都死了,就他一个人东躲西藏却活了下来。孟溪山觉得胸口闷郁,眼睛酸酸的,泪水不住的流。

  哭了一会,孟溪山欲掩埋孟溪谷,却见那具人骨前摆了四本书,他轻轻的放下尸身观看起书来。第一本书上全是粪便字迹已经全化了,看不清字。剩下的三本书封面分别写着《入魔篇》、《恶鬼缠身法》、《怪刀》。他又发现地上有半个已经腐烂的百年朱果,以前他看到父亲得到过一个只有拇指大的十年朱果,父亲将他奉若珍宝,孟溪山印象深刻,才能认得这腐烂的百年朱果。据说一个百年朱果可提升人百年功力,可惜它坏了,若是没坏孟溪山服用后就可以为父兄报仇了吧。不过好在孟溪山的了三本秘籍,孟溪山认得这秘籍,它应该是江湖上臭名昭著妖魔鬼怪刀。报仇有望,即使练了魔刀也在所不惜。

  “可惜第一本《成妖篇》已经没了,不过有了后面三本应该也无碍吧。”孟溪山心想。他迫不及待打开《入魔篇》,只见第一页写着:若成妖功没练满九九八十一天,速速放下此篇,否则走火入魔筋脉尽断而死。孟溪山又翻开第二页,其上写着:

守法朝朝忧梦,强梁夜夜欢歌        损人利己骑马骡,正直公平挨饿          修桥补路瞎眼,杀人放火子儿多            ……                                          量小真君子,无毒不丈夫                    ……                                          得饶人处且饶人,落得平阳刀加身

  一直到第五页,书上都是写的与之类似的话。刚读前几句时,孟溪山还觉得此书妖言惑众、大逆不道。越往后读再联系这一年里先遭父兄抛弃、东躲西藏、受人欺负,孟溪山越觉得书中写的全是至理名言。渐渐连安葬孟溪谷的想法也消了。

  再往后翻,书中记录了一门高深内功,孟溪山读了几片,没发现不妥之处,只当开篇之言是骗人的,就练起此功来。

  却说这妖魔鬼怪刀第一篇《成妖篇》,是一篇极为厉害的魔门内功。此功练一天抵得上常人练上一个月,不过修炼此功确是要经历常人所不能忍受的痛苦。此功所运行的筋脉与寻常内功不通,它专练人体内最为凶险的筋脉,稍有不慎就会走火入魔而死。可是只要练了此功就不能停下,必须练满九九八十一天。一练此功,日日夜夜都要承受万蚁噬身之痛。功力愈深,痛苦愈盛。只有九九八十一天后魔功大成,然后转修《入魔篇》上的功法痛苦才能消失,而且功力大增。但是只要提早一天修练《入魔篇》内功,就会身死。这八十一天里练功之人会被折磨的夜不能寐、生不如死,变得形容枯槁、人不像人,鬼不像鬼甚至出现幻觉。幻觉之中俱是练功人执着之事或执着之人,八十一天日日出现来折磨此人。八十一天之后,无论你对那人或事心存感激还是热爱统统没了,只剩下被折磨的恨意。有时候还会觉得死了比活着好。你已经被折磨的十分偏激,在加以《入魔篇》歪理邪说所引导,往后坏事做绝,行径与邪魔无异。成妖入魔篇的目的就是让人从外貌到心里都变成妖魔。

  《恶鬼缠身法》是轻功身法,此功犹如其名,施展开来如同饿鬼缠身,让敌人进也不是退也不是。《怪刀》刀法招招制命,完全是同归于尽的打法,配合《饿鬼缠身法》无往不利。

  试想一偏激不惧生死的疯子,使得是诡异绝伦的身法与阴狠无比的刀法和人拼命。这威力有多大?所以妖魔鬼怪刀每一次出现都伴随着腥风血雨。

    将孟溪山带到山洞,我立即跑到了草原。我再次见到了我的白马,我看到她和一大一小两匹红马吃草,我听到小红马叫她妈妈。那一刻我觉得天崩地陷,原来她要我建功立业是想支开我,她一开始怀的就是别人的孩子。我踉踉跄跄的跑回了孟溪山身边,我要帮他报仇、和他名满天下,我要白马后悔跟了别的公马。

四、所谓江湖

  李华跪在孟溪山跟前不停的磕头求饶,他因恐惧瑟瑟发抖。李华从来没见过如此恐怖的刀法,更没见过对生命如此漠视的眼神。李华一家二十余口人全被抹了脖子,就连他三个月大的儿子也一样。

    “好了,你头也磕够了!我该送你上路了。”孟溪山淡淡的道。

    李华听得一颤,他重重的磕头道:“饶命!孟大侠饶命,你父兄都是王石那王八蛋威胁我杀的,毒也是他给的,跟我没关系。”

    “王石是什么人?他在哪?”

    “他是青海门大弟子,他为了夺—啊—”刀光一闪,李华双手双脚离体掉落。

    “他为了什么我没兴趣,看在你交代的明白,我不杀你。你好之为之吧。”

    李华等到骡子驮着孟溪山和一袋子金银珠宝离去才敢呼救,他不记得自己喊了多久,他只感觉身体越来越虚弱,渐渐连呼喊声也小了,最后闭上了眼睛。

    孟溪山带我去了他以前的家,他家里早就破败不堪了。自从孟家无人后,不知有多少人进来拿东西,他家连个空壳都不是了,莫说一件物品,连顶上的瓦片都没有多少了。孟溪山不言不语带我走过了家中的每一块青石砖,他寻了个还算干净的地方坐下絮絮叨叨和我说了很多。他说他要杀了王石一家,要把这一年中欺负他的乞丐也杀了,然后他会抢些钱跑到南方置办些田地房屋安安静静的生活。这怎么行?我的主人必须是个英雄,孟溪山只想着报仇,甚至去当强盗,滥杀无辜。我跟你还有什么意义,可惜我不会说话不然我一定要骂死他。我用头撞了撞孟溪山,我想告诉他我希望他可以成为一个英雄。孟溪山没有明白我的意思,他摸了摸我没耳朵的头继续说道:“我知道你是担心我,怕我没报到仇却把自己搭进去。没事的!我在外漂泊一年学到了很多很多,江湖上死几个人没什么大不了。江湖上每天要增加多少武林新秀,没门派路子野的不过是败了几个所谓的高手,博得三五天的关注;有背景有门派的也就多了些武林名宿的赞扬,再时不时闹出点动静,多出三五月的风光。你武功到底多高、做了多少好事,有人了解吗?最多在你死了以后,不管认不认识你的人都跑出来说几句感叹,关系好的送一副挽联。有谁记得你呢?我记得人们持续关注最久的一人大概有两年多吧,那人好像姓血来着,据说他已经行走江湖十二年了,不过他是这两年才出名的。这两年他不断创出新的武功但是不厉害,也就是骗骗不懂武功的人吧,然后隔了十天半月就去挑战并赢个名声大武功不行的什么什么侠。凭着这个他竟然娶了鱼龙门门主的女儿,若不是最后被他搞大肚子的峨眉派弟子找上门,他就功成名就了。”孟溪山又摸了摸我道:“所以说我要干的事不会引起多大关注,当初我爹在江湖上名头也很大,等他死了以后还有谁记得?连家里的瓷器木椅都被同城街坊趁着家里人死绝而哄抢走了。何况那些死了的乞丐、被抢的富商有什么门路呢?不过是报官而已。等他们报官我早就跑到南方去了,那些尸位素餐之辈只怕理都不会理哦。”

    想不到孟溪山错会了我的意思,我又撞了他几次,他还是不明白。我很生气,没想到还是遇到个混蛋主人。我不想跟他混了,我要走。我要找一个可以杀了孟溪山终结我错误的英雄。我刚退了几步,孟溪山竟然拔出了刀挡到我身前,他看起来很愤怒的样子。他冷笑道:“你要走?你敢迈出这门我就杀了你。也不想想是谁把你从乞丐手中救下,你个蠢骡子,去了耳朵就以为自己是马了?你走啊!我杀了你再找匹比你强百倍的马。”我怂了,我没想到孟溪山是这种人。是谁带你去找的武功秘籍?我对你满怀期待,你却用性命威胁我。好!你我恩断义绝,我会找个机会离开你的,你去找比我好百倍的马啊!我就没遇到跑得过我的马。

五、尾声

  孟溪山杀了那些乞丐之后,我迫于淫威之下,带他来到了青海,一路上他杀了许多富商抢了很多银子。我不知道孟溪山为什么会变成这样,他救我的时候还是个心存善念的好人,他到底怎么了?孟溪山和我在青海门附近的小城里潜伏了三个月,终于等到了王石。据说王石会和少林方丈智能的师弟智行大师在金风客栈二楼的雅间里碰头。也不知是他两有什么勾当?不过孟溪山管不了那么多,他只知道自己假扮成店小二进去杀了王石就行了。

    孟溪山刚进入雅间就被王石识破。孟溪山暴起拔刀劈向王石脖子,若不是智行大师用佛珠打偏了长刀王石就已经身首分离了。孟溪山也不是寸功未立,长刀砍入了王石肩膀一寸。王石顾不得伤势连忙退走,孟溪山正要追却被智行缠上。智行大师不愧为少林高僧,功力高深,孟溪山和他足足都了三百多个回合才将智行斩杀,此时王石已经逃回了青海门。孟溪山估计王石经此战,一年之内不敢出来,暗杀不成那就强杀。孟溪山数次潜入青海门均被识破,除了杀了许多无辜弟子,他不仅无功而返,反而被识得其刀法是江湖上臭名昭著的妖魔鬼怪刀。

    妖魔鬼怪刀每一次重出江湖,都伴随着无数门派的追杀。其中报仇的有,更多的是杀人赚名声的,可以说孟溪山已经是敌人满天下。孟溪山最后一次潜入青海门内遭遇了少林武当崆峒峨眉昆仑等数十个门派以及无数无门无派江湖侠客的围攻,幸好我带他往西北方向逃了。

    逃跑时我们遇到了一个自称是魔教圣女的漂亮女人,她受了伤。她说只要孟溪山可以护送她回大漠的魔教总部,她可以祈求教主带领教众为孟溪山报仇。不知道孟溪山是因为魔教圣女漂亮还是她的条件诱人,孟溪山考虑了一会答应了。他二人一路上游山玩水,渐生情愫、私定终生。却是苦了我孤身一马,有时我也会想如果我没离开白马也许她就永远和我在一起了吧。

    在大漠中我们迷路了,说来都怪那魔教圣女了。那天她见到了一匹珍贵无比的汗血宝马,她对孟溪山说:“山哥,不如我们抓了那匹马吧!我是家中独女,爹爹对我宠爱有加,等到了魔教他看到你骑了一匹骡子而不是宝马会不喜的。”

    “什么骡子?我虽然是骡子,但也是一匹有梦想的骡子。你尊重一下我好不好?”对于我的大声抗议他两置之不理,反正也听不懂。我哪受得了这种轻视,我撒开了追逐汗血宝马。这一天的追逐我明白了人常说的一个成语—井底之蛙。汗血宝马那速度我不想阐述,反正最后结果是马没追到人还迷路了。又走了一天一夜,水和干粮都殆尽,前后又见不到绿洲,恐怕我们要留在这里了吧。

  夜里,魔教圣女将孟溪山唤醒道:“山哥我们恐怕要留在这里了,我看不如我们将这匹骡子杀了吧。喝它的血吃它的肉,也许我们还能因此多活几天,说不定我们就可以找到总部了。”

    孟溪山初还不同意,但是经不过魔教圣女软磨硬泡,松了口将我杀了……

    孟溪山和魔教圣女还真的回到了总部,可是等到孟溪山的不是婚礼。魔教教主也垂涎妖魔鬼怪刀,欲用女儿与刀法交换,孟溪山觉得那是自己安生立命的依仗没答应。魔教教主早就安排好了人躲在了暗处,只要孟溪山说一个不字,刀手纷纷出现欲将其砍死于乱刀之下。孟溪山刀法犀利生生从魔教杀出,却发现骡子被自己杀了,轻功再高也跑不过骑马的魔教教众。最后只得和魔教拼杀,力尽而亡……


喜迎十九大,共筑中国梦。


【武侠江湖专题每周精品活动】琅琊令第三十期: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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