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早,我的结拜兄弟乔给我发微信,说自己刚刚完成十万字的小说。
乔和我的友谊已经保持了十四年。我和他,保持联系,形成了习惯。这十四年,虽然我们不在一个城市,但是心理距离却很近。我们常常聊,天南海北,天文地理,工作事业,婚姻家庭,无话不谈。
十二年前,我就已经知道,他能干成事。那时候,我十八岁,在一个镇子读高三,有一天,班里转来了一个同学,就是乔。
我和他住在同一个宿舍。
如果说,我以貌取人的话,我永远也不会和他说第一句话。我是那样的人吗?显然不是。我现在都认为,相貌怪异的人,一定在其他方面特别突出。
乔第一件让我很佩服的优点,就是他的好习惯。
整整高三一年,他每天早上都是五点半起床。比其他同学早去教室一小时。
干什么?
练习英语语文知识的朗读。
我那时候才知道,世界上竟然还有不喜欢睡懒觉的人。
高三的学习好习惯的结果让他顺利步入大学校园。
高三时候,他还有一个习惯。就是每天画一幅画。是用铅笔画的素描,人物,动物,风景。画的特别好。他告诉我,他小时候就喜欢画画,这个兴趣一直保留下来。
画画的好习惯让他大学毕业后直接去了动画行业内最好的公司,去做动画的内容制作,如今,好几部作品已经上映。
让我朗读英语?对不起,我没兴趣。
让我每天画画?不好意思,我没有绘画基础。
好习惯,来自于早已经形成的兴趣。兴趣是一种习惯,习惯不会用坚持去描述,因为坚持是需要努力的。习惯只是顺便的事。
你有没有听谁说,村上春树努力坚持每天写作?你只会听人说,村上春树每天写六千字。
功到自然成,习惯到了自然成。
女人天生就是爱美的。美是一种习惯。
我高三的同桌,晓雅,身材不但臃肿,短发,像个假小子。更重要一点,皮肤黑的很。第一次见她,我真以为她是刚从非洲度假回来的。我经常调侃她,看你黑成这样,以后怎么嫁人。有一天下晚自习的时候,我们两个都还沉浸在知识的海洋不肯回宿舍。
她说,走吧,明天还上课呢。
我说,好啊。于是我们各自收拾书桌。
站起来刚要走的时候。她用胳膊把我碰了一下。我说,怎么了。她啥话没说,就一把抱住了我。我吓得赶紧推开了。太尴尬了,她竟然偷偷喜欢我,却一直没告诉我。那样的尴尬留在心中,从那以后,我们同桌说话很少了。
后来她去南方上了大学,而我去了北方。
大二的暑假,高三班长刘真说,聚个会吧。约在天林宾馆。
我刚进宾馆,便有一个长发飘逸,妆容精致,身材匀称的气质美女给我打招呼。
你怎么才来啊?
我纳闷,这谁啊?后来仔细想了下,是我的高三同桌,晓雅。
天呢,一个我印象中身材臃肿,皮肤黝黑的假小子,变成了我心中的女神。假的吧?
是真的。
听她死党欣然说,晓雅自从上了大学,学习之外的时间,买了好多化妆品,报了化妆和瑜伽的培训班。每天跑步五公里,一周三次健身房。她现在虽然是大二,但是却是学校辩论队的队长。
晓雅的改变让我刮目相看。一个人竟然可以通过自己的努力不断提升自己。我原来是用固定的思维去看晓雅了。艾。
现在看看我自己,邋遢,不会穿衣,油光满面。活生生一枚中年油腻大叔。
晓雅现在还会偷偷抱我吗?呵呵。
爱美是女人的天性。天然生的不好看,不代表后天不渴望变美。
我老婆,我是最了解的。哪怕每天在忙。睡觉前,都会洗漱,这个时间最短花费一小时。洗脸,保养,按摩面部,敷面膜。这是她每天的习惯。对她来说洗漱是一种仪式。
我自己洗漱呢,最长十分钟。就是不用任何洗面奶,纯粹用清水洗脸。十分钟也说的长了。
兴趣是习惯的前提。
爱美是女人的天性。
如何叫做成长?就是不断地养成生活中那些对自己长期有益的好习惯。
因为每一个此时此刻组成了我们的人生。每一个此时此刻都是由无数个习惯组成的,所以无数个好习惯贯穿了我们的一生。我们是什么样的习惯,就会是什么样的生活,就会是什么样的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