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依然是我的软肋,却不再是我的铠甲

如果可以,我只要一杯清水,一片面包,一枝花。如果再奢侈些,我希望水是你倒的,面包是你切的,花是你送的。


1


那天,老王问我,“小一,你有那种忘也忘不掉,提也不敢提起的人么?就是那种明明早就离开自己的世界,却总会在偶然的一瞬间想起来就会泪流满面的人。”

我没有回答她,我知道,她又失恋了。老王上一段感情维持了半年,没想到这一段感情更短,只有两个月的时间。在大学也是出于好奇试水的心理,谈了一场没有满月的恋爱,毕业之后却一发不可收拾地爱上了所谓的有志气没脾气更没有钱的穷小子,在老王边工作边资助的日子里,穷小子也还算可以,考上了研究生。虽然不是什么985、211,但好歹可以是个研究生,之后就开始嫌弃老王学历低,把她给甩了。

或许那穷小子不知道,所谓幸福,不是和未知的人一起去做同样的事情,而是和已知的人去体验未知的人生。

以老王的脾性,固然为这段感情付出很多,但倔到骨子里的脾气,以至于她之后从来就不提那个穷小子,自己一个人独自默默地舔舐着结好的疤。

老王这么问我,估计又触景生情了吧。

我说,“有酒就去喝,有爱就去爱,一辈子这么长,爱错也无妨,走错路了记得拐弯,爱错人了记得放手,我们这一生中会遇到很多人,他们有些来一阵子,有些来一辈子,没有谁一开始就能猜中结局,所以大胆的往前走吧,该有的都会有。”

一夜,没有回音。


2


我当然有忘不掉的人。

每个人都会有那么一个难以忘却的人,或爱人,或恩人。

她的照片我没删,我只是加密保存到云盘里了;她送给我的东西我没丢,我把它们装进了那个大箱子里;而有关她的记忆,我也没忘,我把这些记忆一幕一幕地整理好,放进了那些文章里。

这哪是忘记呀,这分明就是刻进骨髓,带着有关她的记忆跟着自己走一辈子呀。

也许在这之后,她对我还存有些许喜欢,可我偏要摧毁所有的好感。

在摩肩接踵的街头,惊鸿一瞥,故意地视而不见听而不闻;同学会上聊起时,故意地做出一副嫌弃的神色;在人前故意恶语相向,故意让流言蜚语传进她的心里……看着她在众人面前暗自神伤、长嗟短叹,自己心中竟丝毫不起涟漪。

我追求过那种埋进骨子里心心念念的姑娘,也懂“爱而不见,搔首踟蹰”的境况。幸得无疾而终,让我品味到爱而不得的美好,这种美好会跟随自己一辈子。就像老王辞职去他的城市妄求和好,最终依然被拒之后的失落,放手以后笑着跟我谈起时的一脸青春洋溢的模样。

什么叫多余?夏天的棉袄,冬天的扇子,还有等我已经心冷后你的殷勤。


3


后来,老王微信发来一段话:

我换工作了,在H城。我想我这种人就不适合谈恋爱,爱会唤醒我的占有欲,控制欲,疑心病,也会勾引出我的狭隘,自私,敏感 ,然而这每一种情绪都足以令我和我爱的人痛苦且越爱越严重 ​。

我依旧没有回复。有些事情,自己心里敞亮的跟明镜似的,但就是想找一个人说下去。如果你不知好歹,接过话题,手机的那一边会满屏的尴尬。

老王不知道,自己喜欢的人也不过是个凡人,不过她的喜欢,让他披上金甲。

你看,老王就像猫一样在雨里长大,遇到一点爱,就当成家。

后来,在大雨滂沱中,泪水划过自己的笑靥,暗自发誓,再也不去爱上任何一个人,努力说服自己其实一个人也挺好。

可是无论你有多喜欢那个人,只要你没有做出举动,那个人就不可能因为你这份感情而感动。要么迈开腿,但结果不一定会美满,要么憋下去,结果却一定是老死不相往来。不要哭天抢地感动了自己,而那个人却毫不知情。

你要知道,所有惊涛骇浪的内心戏,不是爱,是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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