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十七世纪以后,由欧洲开始,二百多年来高唱“民主”和“人(民)权”的西方国家,甚至如现在的美国,他们自己认为是世界上最民主、最有人(民)权的国家,事实上就存在着有许多法令,多是反其人民的所好,但是人们依然在遵守流行,并未完全改正过来使其完善。仔细看来,古今中外善恶美丑的事实都是一样,只是各个时代、各个地区的人们,把善恶美丑的外形粉饰打扮得各有不同而已。
当我在美国居留做过客的两三年间,审慎观察研究他们的各阶层社会,人们最厌恶的便是律师。其次,最恐惧的是医生和医药。号称为世界最民主、文明的美国,也难免如老子所说,是“法令滋彰,盗贼多有”的社会。他们的法令也多如牛毛,各州的立法有的和联邦法律有所不同,难免抵触。法官们对于法律的解释,有时也犯了如中国历代酷吏一样的错误,“周纳罗织”,入人于罪的也不少。因此,作为律师的一行就有不少懂得钻法律的漏洞,犹如中国明清时代的一些刁钻师爷或恶讼师一样,也会使打官司的当事人弄得家破人亡。尤其有关税法方面,追缴、追补的多,逃税、漏税的也很公开普遍。这也就是美国式的民主“人(民)权”一面的热闹事。点到为止,也是一言难尽。
有关于美国医学界方面的“法令”,也是不堪领教。医生、医药的费用,昂贵得很难想象。等候排时间治疗,有时超过一两个月,因此拖死病人也很平常。他们间接在压榨病人的费用,实际上是把持医药法令,直接在敲政府卫生部门,尤其保险公司的竹杠。如是私人出钱,向医生、医院求治,那就“贵不可言”了!但无论是间接或直接的要钱,其实就是攫取人民社会的财富而归于己有。但他们是“于法有据”,习以为常,不认为早已根本违反医德和医药对于人类救苦救难的基本原则了。
如照我在过去中国七八十年前,亲眼看到古老的农村社会,现在人所谓的封建社会的医生和药店,几乎和现代西方或美国的医生、药店完全相反。那时医生如果太摆架子,拖延时间去看病人,当场会为病家及大众所咒骂。药店在过新年的正月初一绝对不可关门,而且也不许关门,那是千多年来的风俗习惯。不论半夜三更,正月初一或除夕,请医生看病或到药店买药,绝对没有推迟拖延的行为,不然就会被社会群众所唾弃的。至于民间社会,不论妇女村农,懂得几个祖传偏方或治病方法,给人方便治疗,得到一般老百姓的爱戴,那是天经地义的事。当然,或药不对症,庸医杀人,不免有之,但到底是少之又少。决不像美国式的 “民主”法令,以保障人命做借口,随便指为“无照医生”,就绳之于法。我在美国也随时看到有些病人,明明是医药错误,但也绝对不敢施之援手,甚至也不敢多说,稍一不慎就会触犯他们的法令,不堪设想。国际间能把新旧中外医药一例公费,减少人民负担的国家,据我所知,只有在1980年代前的中国已经做到,虽然并未完善,那也确是当时历史上一个难能可贵的善政了。
总之,我们只是略举美国式的民主 “人 (民)权”,有关法治的一些表面皮毛现象,来说明“其所令,反其所好”而人民依然服从也是常事。只是一般来自外国久居其邦,或为侨民的人们,始终在心理上存有主、客之别和潜在意识的客气,并没有完全深入观察,就不觉得他们民主、法治的社会,仍然还有许多太不文明的阴暗面,因此只见其“秋毫之末,而不见舆薪”了!不过,他们到底是历史文化年轻的国家,像一般人群中的青年人一样,容易犯有自傲自满、轻视一切的习气,但也确有“知过必改,善莫大焉”的好处,倒很希望他们真能产生一个雄才大略的领导人,和世界上各个民族、国家相互合作,共同为人类谋福祉。
——南怀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