鬼节的晚上,我在路灯全灭的楼下站了很久。
原因是我和男友吵架,我说你走吧。然后他就走了。
我浑身没有钱,没有手机,只穿着一件小背心,带着一条狗。内衣都没有穿。 凌晨一点被关在了外面。
他没来找我。
60分钟的时间好像有一个世纪那么漫长。午夜凶铃和劫色强奸的画面不停的涌向我的神经,如果这时候意外发生了我该如何逃生?
幸运的是,有好心人深夜回家,我被带进了楼道。回到了他家里的那刻,他已经脱了衣服躺在床上,我问,你从没担心过我吧。
他说,你不是要走吗,那你走吧。
这一刻我的脑子涌现了一万种杀死他的方法,可最终我连眼泪都没有掉,就好像有什么东西从心里划走不见了。
孤独是什么,大概是这个城市这么大,我却没有家。三年前一个人不听家人与朋友的劝告,拖着行李箱就陪他来了这里,从此生活的苦痛和委屈都自己承担着。
我从不逢人述说凄惨,毕竟是自己一意孤行远离故乡。
我只记得走在街上看到成双结对的伙伴都会漏出羡慕的目光,我抱着我的狗,走过一个又一个冬夏。
我害怕他过年孤单,我留下来想给他温暖,然后每年初一他都会扔下我回他的老家,我才是最不孝顺的那个。
我不会做饭,现如今精通厨艺。从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到伺候他饮食起居的老姑娘。
一直他都在前面跑,而我在后面追赶着。现在我不想追了,也不想赶了。
在爱情之中一定要有所图,比如图他的金钱,图他的时间,千万不要傻傻的图他的爱。爱这种东西,说不准哪天就消失不见了。
我曾经天真的问他,喜欢我的什么。他说:“听话”。如果我不听话是不是就不喜欢我了?
比如今天,拌嘴的时候我说你走吧。他就走了。再也没有回头。
我很难过,却同时庆幸。一个可以把女孩子仍在午夜街道的男人,假设那个榆林产妇是我,我一定会是被舍弃的那个大人。还好,我在死亡之前看清了自己爱的男人。
绝望真的可以打败一个人,可以改变一个人。
从他转身的那一刻我就开始倒数归期,没想到他在心里塞满了距离。我很高兴认识你,但是这一次我想就算了吧。
小时候刮奖刮出一个谢字总觉得不够,一定要刮出谢谢惠顾四个字才肯放手。长大了却还是这个老毛病。
爱与不爱是有迹可循的,我生病的时候他总说那你喝热水吧;工作忙了加班到深夜他会责怪我挣不了几个钱;痛经的时候他只是觉得我小题大做,顺便把袜子扔给我;下班到家他眼里除了打游戏就是耍手机。
我也曾看到他和其他女生调笑的样子,男人么,无聊了找找刺激,于是再也不翻他的手机。
你看,爱与陪伴,从开始我就没得到过,可怕的是女人总以为自己会是个例外,总以为不会暖你的男人只是还没学会去爱。
不要可怜我,在爱你的姑娘转身的时候她都是一个很酷的人,走起路来都猎猎生风。
也不就是仗着我喜欢你才能作威作福吗,抱歉这种特权从鬼节的那个夜晚已经不存在了。
认识你就好了,余生就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