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顾问单位如何做???
不能说一味地要求法律顾问就管理单位的所有事务,外部法律顾问不同于单位的总法务,法务在目前央企已经提升至部分总监甚至副总裁的地位,阿里巴巴则更是只有马云和其台湾律师始终人做了顶尖的永久合伙人。一个企业有没有条件和财力想在发展的顺风顺水的情况下去建设法务部,或者在初创以及产业调整等经营困难的情况下去关注法律能力的建设,这是体现了企业管理者(当然有的时候职业经理人也未必能够决定大额的法务部门的建立和开支,所以有的时候需要提升到老板即所有者的高度)的远见和智慧。
毕竟很少有企业能够发展到草果,谷歌、高通这样的,靠研发、品牌和知产来取得收益的地步。可以看到,谷歌的法务部门的规模和员工数量已经超过了研发部门,也就是说他们通过创造技术壁垒和品牌壁垒,可以源源不断地取得高收益,并养活企业的研创和管理团队。
看到这种案例,我们在羡慕之余也只能兴叹,我们没有核心的竞争力,做OEM代工,做山寨,做生产加工等低端制造业,靠人口,资源、土地,政策红利维持,在市场中进行野蛮开拓,靠低价,逃税,乃至克扣工资,欺诈供应商,甚至欺诈客户频频换牌子,假倒闭等方式来混迹市场(当然这不是基层才有,看看股市,中国上市公司有几家分红回报股东的,95%的股民不赚钱怎么也从技术上解释不通吧??)
所以说了这么多,法律顾问在三四线城市和传统企业(也包括部分不创设游戏规则的新兴企业)不受重视也就再自然不过了。因为这些行业的游戏规则已经太固化了,没的玩了,老板就看你找到多少钱,管理者就看能不能控制成本。因此有钱就可以扩张,低成本就可以生存,粗犷得很。法务只不过是公司办公室里的一个合同管理员就胜任了,有的公司连办公室都没有,直接由财务人员兼任。
指望一个连专业法务都没有的公司,能够重视并使用好外聘用法律顾问如律师,那是不可想象的,在临时抱佛脚的前提下,律师也是无可发挥的。即使有的老板偶尔舍得在企业法务上花一点钱也往往是受到偶然因素的刺激而类似于心血来潮,不久你就会发现原来他要裁人,他要涉诉,甚至他七大姑八大姨家有事情需要律师处理,总之既不会聘而不用,也不知道怎么用?其实就是用顾问费的方式来支付代理费,打个包弄个批发价,省点小钱尔。
也正因为此,我们正有越来越多的诉讼律师,干脆退出了法律顾问领域,与其低价对应低服务的互相欺骗,还不如有案子了你来找我,我从头到尾就案子给你好好诊冶一下,高收费对应高服务,能有个不错的结果既对得起客户也对得起自己。如果明知不可为了,那可以不收这个案件(订了顾问合同可由不得你拒接东家的业务),不操这个心也不砸自己的牌子。当然我们都是有情怀的律师,即使做单案的代理,也尽量找机会与当事人做充分的交流解释,甚至提出建议和模板范本,以期许当事人企业可以改善管理,不再犯错,至于在某一点上能够吃一堑长一智,有些许进步。但是如果因此哪个老板又心血来潮了,提出代理费加点顶顾问费,长期服务,恐怕这个时候律师一定要坚决拒绝,只做个案,一个不重视也不会使用律师的企业,你跟它混不下去,长久不了,也注定没法开展工作。
以上说了这么多,终于该提出我们的对策了:
1、变顾问费为法律服务费,合同中规定好工作量,比如诉讼案件多少,咨询代书多少,以量收费,以量控质,案件嘛,如果有条件能规定可以拒收无把握的,无能力的案件,那自然是最好的。
2、多多少少还是要做一些普世的工作,如果老板还算重视,要让他们的中层(销售,采购,财务,生产,人力,流物,安保等部门主管,领导本身嘛就不吃劲了),听我们的节目,比如喜马拉雅上的讲座,简书的文章,加我们的微信,这是极其极其必要的,几乎是最基础当然也是最见效果的方法。
3、当然随着产业升级调解,传统企业的日子越来越不好过,他们面临的转型压力更大,对于法务支出更加力不从心,但还必须重要无形资产和软实力的情况下,我们可以适时提供法务外包,因此很明显现在的法商公司比律所的发展火红得多,律所也要借鉴这种思维,招进一些院校毕业但并不主攻出庭律师的工作人员,而专门研攻法务方向,并打包性的为企业提法律服务。在这个过程中,要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比如线上的,线下的,普及型的还是个性定制的,所以律师事务所中的法务团队和法商团队,这是我们需要认真思考的。
以那句话结尾吧:事情没做对?要么是人选错了,要么是方法有问题,不要怀疑自己,市场中的问题恰恰是创业者的机会。
王铁成
2017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