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烈日灼灼,我很喜欢这种明媚的天气。这束光将我带回儿时记忆的深处,对着窗户洗碗的那一瞬间,我好像又回到小时候体育课蹦蹦跳跳的时刻。
首先澄清一点,我并不是很喜欢上体育课。可能是我天生不好动、肢体不协调,况且我体育能勉强及格也算不错了。
我喜欢的,是混着青草香味的大自然、是借着窗外光线读到的语文课文、是看着远处鸟儿飞成“人”字形的悠闲午后。
想念这一切。
后来我又想到,我挺喜欢熬夜的(熬夜是种不好的生活习惯,我并不提倡),是因为在静谧的深夜之中可以找寻到些许属于个人的时光。今天,看到这样的阳光,我又想到,在熬的深夜里,在地球的另一段正有人享受着同样的阳光。
顿时感觉世界上美好的,窗外鸟儿叽喳,窗内我敲着手机享受着打字的喜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