祝家不是普通人家。祖父祝颢是正统四年进士,官至山西布政使司右参政。外祖父更有名——徐有贞,就是那个在“土木堡之变”后力主南迁、后来又参与夺门之变拥立英宗的人。两个祖父,一个文官,一个政治人物。祝允明出生的这个家族,站在苏州士林的顶层。
他后来用八个字形容自己的出身:“生于贤邦仁里,出乎诗礼之庭。”
但祝允明的家庭底色里,有一个不太一样的部分。他的祖父祝颢致仕后回到苏州,常和徐有贞、沈周、刘珏、吴宽这些吴中名流诗酒唱酬。这些聚会不是严肃的学术研讨,而是喝酒、作诗、写字、聊天。祝允明从小就在这种场合里长大。他看到的不是道学先生板着脸讲“存天理灭人欲”,而是一群有才华的人聚在一起,喝酒喝到尽兴处提笔就写,诗写完了就唱。
所以他长大后的样子,和家族期待的那种“端方君子”完全不同。《明史》写他:“好酒色六博,善新声,求文及书者踵至,多贿妓掩得之。恶礼法士,亦不问生产,有所入,辄召客豪饮,费尽乃已,或分与持去,不留一钱。”
好酒,好色,好赌博,会唱流行曲。有人来求字,他就躲在妓院里,让人把润笔费送给那些女子,自己分文不取。讨厌那些讲礼法的道学先生。挣了钱就请客喝酒,花光了算完,有时候还把钱分给别人,自己兜里一文不剩。
一个进士家族出来的孩子,活成了一个浪荡子。但浪荡子的另一面,是他从五岁起就没停过的笔。
弘治五年,祝允明三十二岁。这是他第五次参加乡试。前四次,都落榜了。这一次,他中了举人。
中了举人,就有了做官的资格。但举人做官,只能做小官、穷官、边远地区的官。要想进翰林院、做京官、光宗耀祖,必须考中进士。于是从弘治六年开始,祝允明一次次进京参加会试。
弘治六年,落榜。弘治九年,落榜。弘治十二年,落榜。弘治十五年,落榜。弘治十八年,落榜。正德三年,落榜。正德六年,落榜。
七次会试,七次铩羽而归。
从三十三岁考到五十一岁,考了将近二十年。他的朋友唐伯虎,二十九岁就中了应天府乡试第一名,虽然之后因科场舞弊案被革除功名,但那至少说明唐伯虎的才学在考场上是被认可的。祝允明呢?他的文章写得奇,写得险,写得“有奇气”,但恰恰不是考官喜欢的那种“四平八稳、代圣贤立言”的八股文。
他改不了。或者说,他不想改。
最能说明问题的一件事发生在正德年间。祝允明的儿子祝续考中了进士。儿子比父亲先考上了。祝续中进士的那一科,祝允明又落榜了。
五十一岁的父亲,坐在家里,收到了儿子金榜题名的消息。那天他喝了多少酒,没人知道。但史料留下了一个细节:从那以后,祝允明彻底放弃了会试。他不再进考场了。
他后来在一首诗里写自己:“枝山老子鬓苍浪,万事遗来剩得狂。”头发白了,什么都没剩下,就剩下一个“狂”字了。
这个“狂”,不是他主动选的,是命塞给他的。他年轻时也认真读过书,五岁写大字,九岁能诗,博览群籍,文章有奇气。他考了四十年,考场一次次告诉他:你不行。于是他活成了考场之外的那个人。
正德九年,五十五岁的祝允明终于被授了一个实职:广东惠州府兴宁县知县。
从苏州到兴宁,两千多里路。他去了。
兴宁是个什么地方?岭南山区,瘴气弥漫,盗匪横行。一个五十五岁的苏州文人,被扔到了这个天高皇帝远的地方当县长。但他干得不错。“捕戮盗魁三十余”,抓了三十多个盗匪头目,县里从此太平。
在兴宁待了几年后,他调任应天府通判。应天府就是南京,通判是知府的副手,管粮运、水利、屯田这些事。从兴宁到南京,算是升了。但祝允明没干多久,就称病还乡了。
“谢病归”三个字,在《明史》里写得轻描淡写。但结合他一生的轨迹来看,这三个字的分量不轻。他考了四十年才得到做官的机会,做了不到十年就辞了。为什么?
大概是因为他发现,官场和他想的不一样。他在兴宁可以抓盗匪、修县志、办实事,但到了应天府,每天面对的是文书、应酬、上下级关系。这些东西比八股文更让他难受。他的朋友唐伯虎因科场案被革除功名后,入宁王幕府又装疯逃出来,穷病交加,终老吴下。祝允明看着这一切,大概明白了:这个时代,不适合他们这样的人做官。
回到苏州的祝允明,住进了自己建的怀星堂。嘉靖元年,六十三岁的他闭关一个多月,抄写了一卷《圆觉经》,然后“称病归里,筑怀星堂,终隐于林”。
但他并没有“终隐”。他继续喝酒,继续写字,继续欠债。
《明史》里有一句让人过目难忘的记载:“晚益困,每出,追呼索逋者相随于后,允明益自喜。”
晚年越来越穷,每次出门,讨债的人跟在后面追着喊。祝允明反而更高兴了。
讨债的人追在身后,他在前面走,嘴角大概还挂着笑。这个画面比任何辩解都有力。他不是不在乎钱,他是不在乎“体面”。一个考了四十年试的人,早就把体面扔了。讨债的人喊得越响,他越觉得这个世界滑稽。
另一个记载说,他“好负逋责,出则群萃而诃谇者至接踵”。欠债不还,出门就被一群人堵着骂,一个接一个地骂。他把这些当成“忭笑资”——笑着看的乐子。
有人觉得这是不要脸。但如果你知道他考了七次会试、眼睁睁看着儿子先中进士、五十五岁被扔到岭南当县长、做了不到十年官就辞了回来,你大概能理解:一个人被命运反复按在地上之后,要么碎掉,要么学会躺在地上笑。
祝允明选择了后者。
但躺在地上笑的人,手里一直握着笔。
祝允明的书法,和他的人生一样,走了一条从拘谨到放纵的路。早年他精谨地学钟繇、王羲之、赵孟頫、褚遂良,楷书工整得像个乖学生。但到了晚年,他彻底放开了。狂草学怀素、张旭、黄庭坚,笔势“如绵裹铁,如印印泥”,看上去狂放不羁,每一笔的起收却极其讲究。
有人形容他晚年的狂草是“点画狼藉,纵横烂漫”。
“点画狼藉”,这四个字用在别人身上是贬义,用在他身上是赞叹。那些字在纸上是乱的,墨是泼的,笔锋是散的,但你如果凑近了看,每一笔都站得住,每一个字都在它该在的位置上。乱中有序,散中有骨。这种境界,不是练出来的,是活出来的。
王世贞评价他的书法,说“若钩剔之际,少加含蓄”。意思是说,他的字太露锋芒了,如果能再含蓄一点就好了。
但祝允明大概不会在乎这个评价。含蓄?他含蓄了一辈子。在考场上含蓄,在官场上含蓄,在家族期待里含蓄。含蓄了五十年,换来的是什么?是七次落榜,是儿子先中进士,是一个五十五岁的老人被扔到岭南。
所以他的字不藏了。锋芒就锋芒,狼藉就狼藉。那些墨迹里有他憋了五十年的东西:考场写不出来的八股文,官场不敢说的话,家族不允许的活法。全在这了。
他六十五岁时写的《太湖诗卷》,后人评为“天真纵逸,风骨烂漫,如云烟变幻莫测”。“天真”和“风骨”,这两个词放在一起是矛盾的。天真的人没有风骨,有风骨的人不天真。但祝允明把两者揉在了一起:一个五岁就写大字的天才,被现实磨了六十年,居然还保留着某种天真的东西。那种天真不是幼稚,是看透之后的选择。
嘉靖五年十二月二十七日,祝允明在苏州去世,六十六岁。
他死前的前一年,还在写。去世前一年作的《草书花蕊夫人宫词卷》,写赠给挚友杨清,后来在拍卖市场上以1840万元成交。
但他活着的时候,这幅字大概换不来一顿酒钱。求他写字的人“踵至”,但他不在乎钱,挣了就花,花了就欠,欠了就被追,被追就笑。
他给自己写的《口号三首》里有一句:“十年汉晋十年唐。”
汉、晋、唐,三个朝代,每一个十年。加起来是三十年。他花了三十年在汉晋唐之间来回走,最后回到的,是一间怀星堂,一桌笔墨,和一屁股债。
但他留给后世的东西,比债多得多。“唐伯虎的画,祝枝山的字”,这句话在苏州流传了五百年。民间说起江南才子,祝枝山的名字和唐伯虎绑在一起,一个画,一个写。唐伯虎的画是好看的,祝枝山的字是“不好看”的——太乱,太野,太不规矩。但懂的人知道,那种“不好看”里藏着的东西,比“好看”重要得多。
“明朝第一书家”这个称号,后人给得很干脆。但祝允明活着的时候,人们叫他“祝京兆”——因为他做过应天府通判。一个六品的闲职,成了他生前最重要的身份标签。至于“明朝第一”那四个字,要等到他死后很多年,才慢慢被人发现。
他生前追债的人追在身后,他死后追名的人追在身后。前者让他笑,后者他看不到了。
也许他自己早就写好了墓志铭。那句“万事遗来剩得狂”,就是他的全部。一个人被命运夺走了一切,只剩下“狂”这个东西。但“狂”不是他的失败,是他的武器。他用这个武器对抗了一辈子:考场的规矩,官场的体面,家族的期待,时代的沉闷。最后他赢了,赢的方式是把自己活成了一张狂草——看上去乱七八糟,凑近了看,每一笔都是骨头。
他的右手有六根手指。多出来的那一根,别人觉得是瑕疵。他用它握笔,写了六十年,写出了明朝最野的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