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年前有人推心置腹地对我说过“水至清则无鱼”这句话,当时我不可置否。今天又有人对我说起相同的这句话,他的语重心长,却让我感到有鱼梗在喉、不吐不快之感。
于是特地去百度了下这句话。“水至清则无鱼”出自<汉书>,意思是说对人不可要求太高。譬如为政者对老百姓应宽宏,怀柔感化,而不应严厉残暴。本来这句话大概是没有什么错,可今天听来我为什么那么反感呢?像一个年少无畏的愤青一样耿耿于怀呢?
我觉得这句话是被人误解,滥用了。当工作生活或人事交往中出现矛盾时,不同的人会站在不同的立场来对待。有人就会说:水至清则无鱼。以表明他的认识和处事态度。而我觉得这是一种没有原则的浑水摸鱼。
水至清真的无鱼吗?这里暂且不讨论科学分析。就相关这个问题我去和第三方一位年青人交流。他问我:“知道这句话的下一句吗?”我说下一句是“人至察则无徒”。他就接着说,“水太清了,什么都没有,鱼吃什么呀,所以是不会有鱼的。就像人不能太清高,否则就很少有朋友”。
听着似乎有道理。可是我见过很清的水里有鱼啊,山溪潭谷水清见底,一样有鱼游来游去。这样的环境不好吗?非得把水搅浑,才更适合鱼的生存吗?
都去附和水至清则无鱼,这就是一种没有原则的随波逐流。如果这样,在一定环境下,必然会有无辜者实诚者遭秧,而那些油奸巨猾刁钻小人却腐笑盈开。如果是这样的态度,是不是纵容了为所欲为自私自利的行为和心态?
都说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又何来水至清则无鱼之说呢?年青人就说,“现在有钱的人就可以不遵守法律啊,就是有不公平啊?他说我对这句话的理解只停留在思想认识上,实际上要理解到能力上。人家可以各种不遵守,那是人家有能力”。
我说这叫什么能力?这样有能力的人实在太多了,往往就是这样一些有能力的人干着伤天害理有损人民的勾当。
年青人说,这就是现实。强食弱肉,物竞天择,适者生存。虽然一直以来,我也认为这是真理。可是我又想:每一个个体生命都应该得到尊重,难道小鱼小虾天生就应该被大鱼吃掉吗?尽管事实是如此,可谁甘愿接受这样的牺牲呢?这就是一种矛盾。
这种矛盾看似是不可调和的,可大自然自有它奥妙的法则。
说来说去,我知道自己并非不明白,也不是要强词夺理,标新立异,我知道我是更期望有一种和谐共存友善的生存环境。大概有点像空想主义的乌托邦,到这我都怀疑:这世上有桃花源吗?
尽管我渺小卑微,无可奈何,可我依然不认同水至清则无鱼,更不愿去淌那样的浑水。至于人至察则无徒理亦亦然,我只想做本真的我。我还做不到世事洞明人情练达,我讨厌尔虞我诈勾心斗角各种手段和各样脸孔。人与自然的和谐,万物都应该受到尊重,都有权利和理由得到辛福。
既然这样,你大可去追求啊,没人拦着你。干吗还要像个孩子一样不谙世事愤世嫉俗呢!我自有我的追求,不必说。
既便如此,有些人,有些事,怎么地努力我也是做不到要去跟着淌那样的浑水的,就算是愤青,今天也愤青一回。既便如此,我也不希望人原来是活在如此残酷而无情的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