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25日,应急管理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做好烟花爆竹旺季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应急〔2018〕110号),指出:地方各级公安部门要积极推动地方人民政府科学合理制定烟花爆竹禁放、限放政策,引导有燃放意愿的人民群众依法、安全、文明燃放烟花爆竹。
关于做好春节两会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安监局(应急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质监局、工商局):
岁末年初是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运输、燃放活动旺季,也是烟花爆竹事故、案件高发期。根据应急管理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做好烟花爆竹旺季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应急〔2018〕110号),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应急管理部《关于做好岁末年初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安委办明电〔2018〕20号),湖南省安委会办公室、湖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办通知精神切实做好2019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湘安办明电〔2018〕64号)等通知精神,现岁末年初是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运输、燃放活动旺季,也是烟花爆竹事故、案件高发期。根据应急管理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做好烟花爆竹旺季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应急〔2018〕110号),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应急管理部《关于做好岁末年初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安委办明电〔2018〕20号),湖南省安委会办公室、湖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办通知精神切实做好2019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湘安办明电〔2018〕64号)等通知精神,现就做好春节和两会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春节两会期间安全监管各级安全监管(应急)部门要加强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环节安全监管。加强日常监管和巡查,从严执法检查,严禁“三超一改”、“分包转包”“边施工边生产”等违规行为,对各涉药工序进行防静电安全设施全面检查,防止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督促生产企业抓紧做好关键涉药工序机械化自动化改造工作,尽快实现生产过程的本质安全。督促生产企业利用烟花爆竹旺季批发企业备货时机,抓紧做好旺季产品销售工作,严格落实以销定产,加快“去库存”进度,降低存储风险,严禁超量、非法存储。加强经营环节的安全监管,从严查处未经许可批发、零售烟花爆竹行为,合理布局零售网点,坚决取缔关闭“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等不符合安全条件的经营网点,确保经销过程的安全。加强烟花爆竹运输环节的监督力度,坚决打击无证运输和违规运输等行为。积极推动烟花爆竹行业协会发挥“桥梁纽带”、协调协商和行业自律的作用,确保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各环节的安全。
二、加大产品质量监管力度各级市场监管(质监、工商)、安监(应急)、公安部门要协同加强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确保人民群众节日燃放安全。依法严肃查处生产经营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产品,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行为。对抽检发现的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产品,要严格追溯相关生产、经营各环节责任企业和人员;对产品质量、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依法给予处罚;构成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等刑事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规范市场销售燃放行为各级公安等部门要积极推动地方政府视地域环境、气候因素、传统习俗、燃放场所的不同,依法、科学、合理制定烟花爆竹禁放、限放政策,既确保燃放安全,又避免禁放、限放政策“一刀切”。各级安监部门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烟花爆竹零售网点,疏通合法烟花爆竹流通渠道,让合标烟花爆竹产品充分占领市场,遏制非法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行为。加强安全燃放知识宣传普及,广泛宣传烟花爆竹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燃放常识,引导群众自觉抵制假冒伪劣产品,依法、安全、文明燃放烟花爆竹,各级公安等部门要积极推动地方政府视地域环境、气候因素、传统习俗、燃放场所的不同,依法、科学、合理制定烟花爆竹禁放、限放政策,既确保燃放安全,又避免禁放、限放政策“一刀切”。各级安监部门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烟花爆竹零售网点,疏通合法烟花爆竹流通渠道,让合标烟花爆竹产品充分占领市场,遏制非法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行为。加强安全燃放知识宣传普及,广泛宣传烟花爆竹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燃放常识,引导群众自觉抵制假冒伪劣产品,依法、安全、文明燃放烟花爆竹,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求。
四、持续保持打非高压态势县、乡人民政府要切实负起“打非”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完善“联合打、网格管、重点盯、源头追、群众防”的打非工作机制。县乡安监(应急)、公安、交通运输、市场监管(工商、质监)等职能机构要协同联动,形成“打非”合力。要将排查、报告烟花爆竹非法生产行为纳入社会治安“网格化”管理,落实驻村干部、村(居)委会、村(居)民小组的责任,做到全覆盖、无死角。加大宣传教育和举报奖励力度,广泛发动人民群众监督举报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行为。
五、强化流通运输过程安全管控各级安监(应急)、公安部门要加大对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落实流向登记制度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未按规定建立并落实流向登记制度的烟花爆竹生产、批发企业,安监(应急)部门依法查处;流向登记不全且不能证明合法来源渠道的烟花爆竹,一律按非法烟花爆竹依法没收并由公安部门组织销毁处置。各级公安、交通运输部门要严格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审批,强化对承运单位、运输车辆及驾驶员、押运员的监管,严禁非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和不具备相关资质(资格)的承运单位、驾驶员、押运员从事烟花爆竹运输。
六、严格落实值班值守规定督促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严格落实留守值班制度,加强药督促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严格落实留守值班制度,加强药物总库、化工原材料仓库、药饼中转库和成品仓库管理,对有地质灾害隐患的区域等重点部位要加强安全巡查,遇重大涉险事项要立即向当地政府及监管部门报告。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应急值守,确保通信联络和信息渠道畅通,出现突发情况要第一时间有力有序处置。请将本通知精神传达到县市区相关部门和辖区内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燃放企业并督促落实。
湖南省应急管理厅 湖南省公安厅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月9日
湖南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 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