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栋居民楼,不是直供电,由一个群众代表每月收齐再交给电业局。八月份电费突然比电业局要收的多出700元钱,怀疑有人偷电。
先给电业局说,电业局回复大姐把表再抄一遍,与电业局的度数再核实一遍。只管电表前面的电,电表后面的电属于到户用电,个人家跑电电业局不负责。
不找出来为什么少了这么多电,就交不了电费,下一月就要停电,到时候整个楼栋就乱了。
没办法,报警处理。警察来了后也不懂电,就让收电费的大姐把每户用电再核实一遍,再与电业局对接一遍。大姐说电业局是每最后一天抄表,自己是每月八号抄表。
我就问这一月电费比上一月少了多少。大姐说少了2000元。我就说,你抄表时间与电业局的对不上,八月的头八天是用电高峰,九月份的头八天用电量都少了很多。你家这月的电费比上月少了多少。大姐说少了200元。我说你家平均一天少七块钱,相当于上月头八天你多交了56元钱。
大姐说没多收那么多。我说以后抄表和电业局时间一致起来,再算算应该没人偷电。大姐也迷过来了,说自己把钱垫上。
事情就这么解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