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早见到夹克是是大二还是大三的时候,一只折耳的英短,就这么小,直到后来它长得这么大了,我对它的印象始终停留在那只小小的睁不开眼奶声奶气的叫唤的时候。
男男去接它的时候连夜打的去了机场,所有人围着的是它,到现在它也依然被所有人围绕着。或许这就是现代人和猫。后来我见过阿里,小马手上腿上一道道印子,该铲屎了还是得铲屎。也见过老七,穷困的时候想着的只有弟弟和圣诞,宝格丽贱卖的钱也都做了伙食费。
夹克一直有病,医生说它可能活不了多久。我们那时候大多是义愤填膺也好,满腔愤慨也罢,都觉得原主人怎么能不懂折耳纯种是不能交配的呢,她为什么不懂。最难受的还是男男,他也不说,只是觉得就算治不好也要让它过得舒服,去医院,诊所,吃药,吃营养棒,人不如猫。
我想带你去美国看龙卷风,男男对夹克说。后来觉得大多数的朋友也好,更别说男女朋友,多半不如宠物来的陪伴更踏实些。所以,走吧,你的余生给我,我对你万般好又怎么算的上过呢。
该来的总是会来的,夹克的双脚类骨质增生,只能吃药,会很痛,痛到死,只能缓解。
上帝问:嘿,夹克,你的出生会伴随着痛苦,你还愿意降临吗?
夹克说:那我的主人会对我好吗?
上帝回答:会的,他会对你很好。
夹克说:好,我也会对他很好的。我想多陪他一会是一会。
*(本文原题目《杀猫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