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云朵,一只曾经到处旅行的挪威森林猫,无数次幻想过关于下一站的风景,在雪地里打滚,将脚印留在山水边,总归不会安定在某一处固定的人家。
我的主人是太阳,一个像太阳一样温暖又耀眼的女生。爱摄影,爱文字,爱画画,爱交朋友。我在她的热爱里看到宇宙星辰,阳光影子,万物皆有。
太阳的记性不太好,她常忘记吃饭。如果没有人提醒她,就只能等到饥饿感猖獗,或者胃用疼痛示威时,她才会惊呼“原来我还没有吃饭。”饭桌上的菜早就冷了。
她也经常忘记睡觉,我醒着的时候她醒着,我睡着的时候她大概也醒着,各种细碎的声响总是不绝于耳。她的生物钟似乎自有系统,灵活自由不按常态。
太阳的时间里好像被施了阅过即焚的魔法,即便手机设置了一摞闹钟,但她出门忘记带手机和钥匙,会忘记给我倒粮,忘记交稿,等到同事上门来催时认真地问一句:“什么时候下达的任务?
鲜少有一件事可以严丝合缝地完成,总会被打断,一定会打断。而那些陌生的忘记会指责太阳。
有一次我俩一块外出,她被街边一个落地窗吸引住了,一株玫瑰,一颗仙人掌,一只可爱的橘猫和一个人。太阳自然而然拿起相机一顿拍,自然而然跑进店里,自然而然也把我忘记了。幸亏店主提醒了太阳,她才回过头捎上我。
店主叫老麦,厚朴和我说的。那天之后太阳经常带着我去店里,和老麦打了个商量,如果在街上看到我,就请老麦把我带回店里。太阳告诉老麦自己是个ADD患者。我不知道ADD是什么,太阳的忘性大是不是跟这个什么DD有关?
每次我问老麦为什么肯“收留我”,老麦都笑嘻嘻说因为太阳现在是麦贝宠的御用摄影师。我想再问下去,他就拿冻干塞住我的嘴,有得吃我就把其他事都忘到九霄云外去。
但我知道,老麦肯定知道那个“DD”是什么。
现在家里吃的零食都换成老麦家的,我最爱吃多春鱼冻干,满嘴鱼籽的幸福感让我欲罢不能。我隔三差五就在老麦店里,有时是太阳带我去的,去帮老麦拍拍照片聊聊天。有时是老麦把我捡回去的。
我还是对那个问题念念不忘,决定换种问法:“老麦,你为什么和太阳成为朋友?”
老麦把太阳的电脑转向我,说:“看到那张桌面了吗?”
我点点头,喃喃念了出来:“我希望能有一张网,把那些长了脚的记忆都兜在身边,然后紧紧抱住。”
“我没有办法给太阳一张网,但是我能帮她兜住你,你对她来说很重要。”
我没有告诉云朵,太阳曾和我说过,在大部分人都因为她的遗而忘误解、甚至指责她的时候,只有云朵一直在原地等她。而对我来说,太阳身上那股努力的韧劲才是让我和她成为朋友的原因。尽管一定会忘记,但也还是努力地记得。努力的人多可爱啊。
我曾经想过太阳的乐观究竟从而何来。直到我看到她的摄影作品,万物都可入镜,她是个眼里有光,心中有爱的人,这些是刻在骨血里,记忆带不走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