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12〕又曰:“唐虞以上之治,后世不可复也。略之可也。三代以下之治,后世不可法也。削之可也。惟三代之治可行。然而世之论三代者,不明其本,而徒事其末。则亦不可复矣”。
〔13〕爱曰:“先儒论六经,以《春秋》为史。史专记事。恐与五经事体终或稍异”。
先生曰:“以事言谓之史。以道言谓之经。事即道。道即事。《春秋》亦经。五经亦史。《易》是包牺氏之史。《书》是尧舜以下史。《礼》《乐》是三代史。其事同。其道同。安有所谓异”?
【译文】:
先生又说:“唐尧虞舜之前的治世方法,后世难以效仿。可以删略。三代(夏商周)以后的治世方法,后世也难以效仿,可以删除。只有三代(夏商周)的治世方法可行。但当世谈论三代的人们,不明白三代的根本,徒有其表。所以才没有恢复。”
徐爱问:“先儒谈到‘六经’,认为《春秋》是史书。史书专门记载事迹。这恐怕与其他五经有所不同吧?”
先生答:“以事的角度来讲可以叫做史书,以道的角度来讲可以叫做经书。事等于道,道也是事。可以说《春秋》是经书,也可以说其他五经是史书。例如《易经》是伏羲时的史书。《尚书》时尧舜时期的史书,《仪礼》《乐经》时三代时期的史书。事是相同的,道是相同的。怎么会有差异呢?”
【详解】:
12-13段以及后续讲解的14段,都是11段的后续。可以说是阳明先生的一些补充。无需深挖有何涵义。当作读后懂得更多知识即可。
原文摘自国学梦网站(http://www.guoxuemeng.com);译文为结合《传习录》叶圣陶点校版翻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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