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王十四,他也知道。
我们的相遇可不像一般爱情故事那么美,没下雨没下雪天上也没飘着樱花。天空没有万里无云,空气里没有茉莉花香。如果一定要说有点什么不同,那就是那天食堂的宫保鸡丁闻起来棒呆了!对,我们在食堂相遇的。
我认识他,不,确切说是知道他。姓王,三个字学号14。之所以叫他王十四是因为他名字中间那个字太难认。懋昱……我觉得刚学写自己名字那年他应该没少受折磨吧。比起叫他王什么昱,直接叫王十四应该显得我更有礼貌。我坚信。
继续说我们缘起那天,我就认准了那色香味具全的宫保鸡丁了,队伍前面有三个人,一个女生,王十四,我。菜很明显只剩两人份的时候,那女生罪恶的手指向了我的鸡丁。我心里着急就和王十四商量,那是我俩第一次说话。
“同学,我们一个班的,你学号十四我十三,你看能不能让我先打,我想吃的菜要没了…行吗”
“宫保鸡丁?”
“对!宫保鸡丁!今天看起来格外好吃”
“哦。阿姨,我要宫保鸡丁。”
“……”我很想骂人,但忍住了。
如果这事霸道总裁的故事,那很好,他成功的引起了我的注意力。
后来,你问后来?哈哈,当然是王十四拜倒在我石榴裙下,我们甜蜜美满啦!
呵呵
呵呵
呵呵
上面我说了三个谎。一是我说我只是认识他。二是我说我不认得他名字中间的字。
我不记得什么时候开始注意他,那个总是独来独往穿白色球鞋的男孩。也许是喊出席是那声慵懒的到,也许因为我十三他十四,也许和他名字有关。懋。和我喜欢的三毛用了一个字。具体什么原因我现在也不清楚。
我喜欢他。送早餐,占座位,帮他写又长又麻烦的实验报告,为了他苦练游戏…好像所有戏码我都试过。没用。
他是个好人,没给过我希望。早餐没动过,占好的位置他没坐,报告自己写,游戏不带我。
哦,对了,最后一个谎是,他没拜倒在我这,我们没有然后。
唯一的然后是我喜欢他三年,第四年的时候我和一个追了我三年的男生在一起了,是个帅哥,甩王十四几条街。
你问王十四?他和一个校外女孩好了,听说是兼职的时候认识的,在我喜欢他的第三年。
三年间我总是追不上他,我想个溺水的人,明明救生艇就在眼前可是就是抓不到。想过放弃又不甘心这么沉下去,一直挺了三年。直到看到从不对我笑的王十四在她面前笑的那么开心,我就决定沉就沉吧,看看海底世界也不错。亲眼看到他们甜甜蜜蜜的画面,那感觉就像是给人当头打了一棒,还顾不上疼,整个人都是蒙的。血流成河了我咬着牙还在犟。怎么会呢?不可能阿。
我用一整个青春去暖一颗心,没暖成。可是我不后悔。青春的尾巴上我总算是明白了个道理,不是王十四铁骨冰心,只是爱情不是一个人就能完成的事情。
如果你遇见了捂不热的人,那么除了确认你有多喜欢他之外还要看看,你到底是不是他也认定的人呢,爱情毕竟是两个人的事嘛。
社会里奉献的雷锋得到敬畏,爱情里的雷锋只有孤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