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年我带她私奔,最后亲手把她送回她妈家

         那年夏天,我在家闲的无聊,通过附近的人添加了她。本以为遇到了真爱,没想到却是一个深坑。害我花了很多年治愈,疗伤,死里逃生,重新回归了正途。夏天里的阳光不知疲倦的烘烤着庄稼地,一尺高的玉米耷拉着脑袋,失去了早上那昂扬向上的劲头。

我对爱情向来以为找个大我三岁小我三岁的人相爱结婚。这是我没遇到她时候的择偶观。然而,当真心遇到,我却一头扎进去,再也出不来。

那年她十八岁,缘分让我们相识,在柳荫下的小桥边,我们低声细语。她说她的故事,我仔细打量着她,纤细的168厘米的身材,白净的脸庞,长长的马尾,简洁的装束。让我笃定地认为,这是一个会过日子的女孩。我被爱情冲昏了头,昏到觉得只要能有她,让我拿什么换都行。

      她受家庭熏染,信仰基督。有次我大表哥家举办教堂聚会,在那里我们感情开始。公园里,嬉笑打闹;清水河堤上,相互追逐。晚风把她的头发吹起来,像一个小马驹。我们并排坐在土阶上,她絮絮叨叨讲她的故事,我假装听,其实一直在看她。她说,你什么时候娶我呀。我说,等我挣到钱那天。那会儿我们都信,觉得这条河堤能一直走下去,走到天荒地老。谈了一段时间,她妈很快发现了。

那天晚上,她妈在回家的路上截住了我们,问了我家庭情况,气冲冲的让我断了来往吧。有些情一旦开始,哪有那么容易结束,况且此刻我被冲昏了头,私下里照样联系。后来,约到河堤上,商量一番,第二天我们干脆私奔了。私奔出来那阵子,日子过得紧,也东躲西藏的。

     可过了一段时间,放心不下,我们还是回了家。她妈一开始还沉着脸,慢慢地,或许是木已成舟,也就认下了这门亲事。我自然感激不尽,对二老比对谁都上心,恨不得把心掏出来。后来她妈生了场病,我照顾得无微不至,医院里陪床,端水倒尿,夜里守在医院,一样没落下。那阵子她妈看我,眼神明显软下来了,一家人,总算是真有了家的样子。再后来,她妈身体趋于稳定,家里日子也平顺了,我们又得外出。

临走那天,她妈站在门口,叮嘱我们出门在外照顾好自己。我们都应着,谁也没想到,这一走,所有事情都被改写了。

在金华一个工厂里,我做设计,她做起了商场前台。我们生活稳定,度过了段愉快的时光。但是我渐渐发现她像一条只有七秒记忆的鱼。道理我跟她讲过,一遍又一遍,她当时认认真真点头,眼眶红红的,说记住了,改。可睡一觉,事情就又回到原样,同样的错,照样犯。我有时候气,有时候笑,气完了还是把她搂过来,心想,这有什么呢,谁还没点毛病。她有多囊卵巢综合征,大夫说,很难怀上孩子。可我心里一点没动摇—— 我说,不能生就不能生呗,咱们俩过一辈子,比什么不强?她心存感激。我心里也一点都不觉得这是问题,我想的是,只要她在,这些都不算事,丁克也无妨,主动选择丁克的都有。那会儿我是真的以为,我们会一直走下去,走到白头。

    直到那一次,我外出工作期间回了次出租屋。一切都变了。门推开的时候,屋里是空的。我拨她的电话,一遍又一遍,忙音,忙音,忙音。我发消息,一条接一条,石沉大海。我坐在空荡荡的床上,坐了整整一夜。第二天一早,我像疯了一样跑出去找她。那几天的我,现在想起来都觉得可笑又可悲。我从早上到晚上跑遍了这座城市里所有她可能去的地方:她以前教过学的幼儿园;她爱逛的那条街,我一家店一家店地问,人家看我的眼神像看一个疯子;车站、商场、网吧,我逢人就掏出手机,翻出她的照片问,你见过这个姑娘吗,见过吗?嗓子喊哑了,发不出声,我就比划。鞋底磨穿了,脚上起了水泡,我顾不上,还是跑,跑,跑。有一次下着雨,我在立交桥底下蹲到半夜,浑身湿透,看着桥上明灭的车灯,脑子里嗡嗡作响,一遍一遍想:她到底去哪儿了。我找了整整几天。

后来,我终于拼凑出了原委。她早就跟别人在一起了,就在我出门那些日子。他们说,看见他们去溜冰场,成双成对。他们住在附近。我像被人迎面浇了一盆冰水,从头凉到脚。我顺藤摸瓜找到了电动车,然后找到了阳台的晾晒衣服。此刻血海翻涌,我鬼使神差走进了一家超市。货架上的刀一字排开,明晃晃,像一排小小的镜子。我拿起一把又放下,放下又拿起,塑料膜上全是我的指纹,金属的凉意透过包装渗进掌心。脑子里却有一幅画反复播放:红色的液体在地上蔓延,像泼翻的油漆,有喊声,有她惊恐的叫声,有那个男人倒地的影子。一帧一帧,清晰得不像幻想。直到朋友关切的电话打来,我才像被人从水底捞上来,猛地喘了一口气。刀还在手里,货架还在,头顶的日光灯白惨惨地照着。我把它放回原处,走出超市。

那天风很大,吹得人眼眶发酸。我恨不得立马剁了那对狗男女—— 朋友的劝说使我我最终理智战胜了邪恶。 在他们租的屋子我报了警,她从那个男人的屋里出来,跟那男人身后,看见我,没有躲,也没有哭,就那样看着我,像看一个陌生又熟悉的影子。我本可以质问,本可以发作,警察的问询让我清楚一件事,握不住的沙就扬了吧,而且:我当年是怎样从她妈手里把她带走的,今天就是怎样失去她的。同一件事,换了个角色,重新演了一遍。 我把她送回了她她爸妈身边。她妈站在门口,比两年前老了,头发白了一半,语言咿咿呀呀,脑梗后遗症,已经引起语言说不清了。我记得走之前她的病已经稳下来了,是我一天天守着,看着她好起来的。 

       很多年后,我还会梦见那家超市,梦见那排刀,梦见那红色的场面,或许拿起了刀,我的人生彻底改写了。幸好我放过了别人,同时也放过了自己。但最折磨我的,是子欲养而亲不待,父亲走的时候,我没陪在身旁。这可是对我好到没法用语言形容的父亲啊,这让我终身遗憾,且无法弥补。我明白了不属于自己的没必要挽留。爱情是选择。好的选择,不好的放弃。这大概是年轻人从我的故事里汲取的教训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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