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征程反腐败斗争,必须在铲除腐败问题产生的土壤和条件上持续发力、纵深推进。”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的重要讲话,明确反腐败斗争的切入点,发力点、着力点。作为一名纪检干部我们要主动了解、清醒认识反腐败斗争的新动向新情况,了解掌握腐败问题产生的土壤和条件,精准监督、持续发力,坚决打赢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
纪检监察机关要持续保持高压态势查办案件,踏上反腐败新征程,要始终坚定保持“零容忍”态度,坚决从根本上清除流毒、割除毒瘤。查办案要始终把办案工作放在突出位置来抓,持续提升发现问题和查处问题的能力,坚持把腐败的“重点区域”“重要环节”等作为持久战的着力点,连续查处同质同类典型的案件,找出政治生态存在的问题查实、查透、清根肃源;以坚定有效、高质高效的案件查办工作力度保持强大震慑。坚决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奢靡之风;不作为、乱作为等影响高质量发展等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从严处理一起。
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不懈净化政治生态。作为一名纪检干部要始终如一坚守党的初心使命,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反腐,坚决铲除腐败问题产生的土壤和条件;要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做好自我检视工作,坚持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甄别清理同党离心离德、结党营私、阳奉阴违干部。要在选人用人上坚持整治不正之风,推动同志之间关系清清爽爽发展、形成规规矩矩的上下级关系,持续推进廉洁文化建设,坚持“严”的主基调,唱响“严”的最强音,把“准”的警戒线。
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对腐败行为的惩治力度。腐败行为最典型就是“行贿”,行贿受贿是影响政治清明的一个重要“污染源”。行贿人从各个方面对党员干部进行诱捕,出现了行贿不查,受贿不止情况。在查办案件中始终坚持行贿受贿一起查。对影响政治生态的行贿人,从根源上坚决查处。要统筹运用纪法、行政、经济等手段,对行贿人主观性、认错态度、政治思想等方面情况,正确运用政策策略,依规依纪依法对行贿人作出处理,对行贿所获不当得利追缴、纠正到位,既让行贿人付出应有代价。
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自身建设。打铁必须自身硬,要坚决贯彻党中央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决策部署要求,已彻底自我革命精神纯洁思想、纯洁组织;要持续巩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成果,进一步筑牢政治忠诚思想,持续常态化开展纪法教育、警示教育,坚决做到对党绝对忠诚;要敢于动真碰硬、担当尽责、谨慎用权,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要在反腐败斗争一线展现忠诚品质,在大局意识、服务意识中彰显担当作为,在各种风险诱惑下筑牢屏障;要把廉洁从业理念贯穿自身建设,坚决做到慎独、慎行、慎微,以高标准、严纪律加强自身建设,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坚决正本清源,防止“灯下黑”。要坚持严管厚爱相结合、激励约束并重,对干部开展常态化教育监督,做好“八小时外”监督管理,打造一支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纪检监察铁军。
反腐败工作永远在路上,反腐败斗争也不是一劳永逸的,纪检干部需要时刻保持警醒和高压态势,不断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加强制度建设、完善监督体系、强化执纪问责,持续推动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