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邦论》读后感(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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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实行联邦制的两个重要创举:

第一、主权可以分割、可以分享。地方和联邦政府各自享有主权的一部分,彼此是平等的,而各自主权合在一起,仍然是一个完整的国家主权。

第二、公民身份可以双重或多重。地方是人们政治生活的中心,然后才是联邦的公民,公民对地方的忠诚度和责任不变。

一个重大意义:

联邦制的主要优势在于,在三权分立的横向分权制衡的基础上,还有纵向的权力制衡,确保地方自治,防止联邦政府独大。

两点感想:

第一、从文中可以看出,不管是联邦政府还是各邦政府的权力,个人是最基本的考量单位,而不是任何集体。谁的权力都不能高于合众国的人民。一个有效的政府机构,最终实施的各种制度、规则必然是作用于个人的。

第二、“限权”的重要性。无论是政府的权力,还是个人的权力,都要有所节制。麦迪逊说,“倘若人人都是天使,就用不着政府”。他认为,只有利用相互对立和争夺的利益,方能制约人人都具有的权欲和野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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