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浩明评点曾国藩家书之致诸弟(1)【1047】2024-9-11(2)
致诸弟
咸丰四年1854十一月初七日
澄侯、温甫、子植、季洪四位老弟足下:
二十五日遣春二、维五归家,曾寄一函并谕旨奏折二册。
二十六日,水师在九江开仗获胜。陆路塔、罗之军在江北蕲qi州(蕲春,隶属于湖北黄冈,古州名,管辖现在的蕲春、黄梅、广济、蕲水、罗田五个县)之莲花桥大获胜仗,杀贼千余人。二十八日克复广济(隶属于湖北省武穴市)县城。初一日在大河埔大获全胜。初四日在黄梅(隶属于湖北省黄冈市)城外大获胜仗。初五日克复黄梅县城。该匪数万现屯踞江岸之小池口,与九江府城相对。塔、罗之军即日追至江岸,即可水陆夹击,能将北岸扫除,然后可渡江以剿九江府城之贼。自至九江后,即可专夫由武宁(隶属于江西九江)以达平江(湖南岳阳下辖县,与湘、鄂、贑三省交界,北上岳阳,南下长沙,均在百公里)、长沙。
兹因魏荫亭亲家还乡之便,付去银一百两,为家中卒岁之资。以三分计之。新屋人多,取其二以供用;老屋人少,取其一以供用。外五十两一封,以送亲族各家,即往年在京寄回之旧例也。以后我家光景略好,此项断不克缺。家中却不可过于宽裕。处此乱世,愈穷愈好。我现在军中,声名极好。所过之处,百姓爆竹焚香跪迎,送钱米猪羊来犒军者络绎不绝。以祖宗累世之厚德,使我一人食此隆报,享此荣名,存心兢兢,且愧且慎。现在但愿官阶不再进,虚名不再张,常葆此以无咎,即是持身守家之道。至军事之成败利钝,此关乎国家之福,吾惟力尽人事,不敢存丝毫侥幸之心。诸弟禀告堂上大人,不必悬念。
冯树堂前有信来,要功牌一百张,兹已交荫亭带归。望澄弟专差送至宝庆,妥交树堂为要。衡州所捐之部照,已交朱峻明带去。此带照千张,交郭云仙,从原奏之所指也。朱于初二日起行,江隆三亦同归。给渠钱已四十千,今年送亲族者,不必送隆三可也。
余不一一
兄国藩(书于武穴舟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