夹层玻璃的发明纯属意外。
1903年的一天,法国著名化学家爱德华·别涅狄克(Edouard Benedictus,1878—1930)在打扫实验室,他用鸡毛掸子掸灰时,一不小心把一个长颈玻璃烧瓶从3m多高的架子上碰掉到地板上,他以为玻璃烧瓶一定粉身碎骨了,可是仔细一看,尽管瓶壁上布满了裂纹,玻璃碎片却粘在一起,瓶中的液体一点也没有流出来。他拿起玻璃瓶陷入了沉思,原来这只瓶子曾经装过硝酸纤维素(Cellulose Nitrate),溶液挥发干净后,瓶壁上留下一层薄膜,就像皮子一样紧紧地贴在瓶壁上,他曾经往瓶子放入过一些水。这时,别涅狄克迅速地写了一个注明这一情况的标签贴在瓶壁上,又把它放在原处。
1909年的一天,别涅狄克看到报纸上登了一条汽车肇事的新闻:在一个有雾的早上,一辆小汽车撞在电线杆上,汽车翻进一条沟里,一名乘客当场死去,另外两名乘客被挡风玻璃碎片刺伤脸、手……这时,别涅狄克想起似乎在什么地方见过不碎的玻璃。于是,别涅狄克像发狂了一样地寻找着,翻遍了实验记录,查看各种实验结果,摸过所有实验用的器具,终于在一排实验架的最高层找到了那个被摔坏的高颈玻璃烧瓶。他想把有塑胶夹层的玻璃应用在汽车的挡风玻璃上,以减少汽车意外所造成的伤亡。于是,别涅狄克出于救人的目的,放弃了一些其他研究工作,开始着手研究和制造安全玻璃。不久,他便制成一种名为特普莱斯(Triplex)的赛璐珞夹层玻璃。如果这种玻璃被打碎,其夹层会托住许多玻璃碎片,避免迸溅伤人,从而大大提高了汽车的安全性。1910年,他申请了夹层玻璃专利,并于1911年在巴黎创办了韦尔特普莱斯公司(Verre Triplex Company)生产夹层玻璃。
最初汽车生产商对别涅狄克的发明不太感兴趣,主要是价格太贵。最先使用这种发明的是第一次世界大战时所生产的防毒面具上的护目镜。可惜,别涅狄克的夹层玻璃日子久了会变黄色,以致未能被广泛采用。
1905年,英国的约翰·伍德(John C. Wood)也获得了夹层玻璃的专利。
夹层玻璃的中间膜材料在1912年是硝酸纤维素,在1928年是美国PPG公司的醋酸纤维素。1938年,美国发明家卡尔顿·埃利斯(Carleton Ellis,1876—1941)的专利使用合成树脂,不会随时间变色而保持玻璃的清晰。1939年,美国LOF公司与杜邦公司密切合作,申请了PVB(聚乙烯醇缩丁醛)的专利,以取代老式的纤维素夹层。PVB 胶片制成的夹层挡风玻璃,具有强度高、光稳定性好、不变色等优点,还能帮助阻止高频声音和有害的紫外线,这种夹层玻璃才在汽车上大行其道,之后更成为政府强制的安全标准。夹层玻璃亦被称为“安全玻璃”或“胶合玻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