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7

我上的高中门外一百多米的位置有一家咖啡店。很小的一家咖啡店,装修也很简洁,甚至说是简陋也没什么不妥。

咖啡店里只有四张小桌子和一个吧台,售卖劣质的咖啡,炸洋葱圈,蛋挞和其他一些小食品。我喜欢放学后进去坐一坐,吃炸洋葱圈,喝咖啡。

吧台的角落总是能看到一个女生,不是同校的同学,因为没有穿校服。她喜欢在夏天穿灰色T恤,牛仔超短裤,白色凉鞋,天气转凉了就会换成米白色厚毛衣,黑色长裤和UGG棉鞋。每次去咖啡店都能看到固定的那个角落里的她,一边喝咖啡,吸烟,一边翻看手里的书。她吸的是细枝的南京,看的是村上春树,普鲁斯特,卡夫卡。

有时候她会听音乐,用她的iPod。

如果要和她聊天,只需帮她续一杯三块钱一杯的劣质咖啡。

有段时间,我们成了朋友。算起来时间也不短,有将近一年的时间。对于“朋友”这个词的定义,我本身也不敢自说妄言,可在我看来我们应当算得上是朋友,起码在当时我是深信不疑的。

关于她本身,我没有作过多的了解。

在她穿白色毛衣的季节,我们成了朋友。我们并肩坐在靠着暖气的吧台角落里,聊天,喝咖啡,吃炸洋葱圈。

我们聊一些无关紧要的话题。她喜欢摇滚乐,我们聊了皇后乐队,滚石乐队,披头士乐队。她喜欢电子游戏,我们聊了小岛秀夫,三上真司,辻本良三。她喜欢读小说,我们聊了村上春树,普鲁斯特,马尔克斯。

她不停的吸烟,一根接着一根。

那段时间回家后很麻烦,因为我要向我母亲解释身上的烟味是哪里来的。

她在附近城中村里有一个小房间,在一栋小楼的顶楼。有一个小阳台,阳台窗外就是天台。房间里有一张单人床,一个旧衣柜,一个书架,一张书桌和椅子,一台电视机,一台电冰箱,和一个沙发。没有厨具,因为她不会做饭。

书架上放满了来自世界各地的小说,影片光盘和游戏光盘。她有一台ps4,书架上的游戏还算齐全,至少比我藏在床下的抽屉里的要齐全一些。

冰箱里放满了各种速冻食品和饮料,啤酒。

我们经常会坐在阳台上喝啤酒。我喜欢青岛纯生,她喜欢百威。我们经常会争辩到底是有德国血统的青岛更纯正,还是从美国来的百威更爽口。争论是无意义的,在喝醉后的争论第二天醒来后已都经忘了是谁最后获得了胜利。

我问过他关于未来的事情,那是她穿灰色短袖T恤的时候。

“将来吗?怎么说呢?懒得去想它。”

“为什么?”

“这世界上干扰计划的因素太多了,比如说今天早上,就因为昨天忘记定闹钟,然后就取消了去咖啡屋的计划。”

“可是有个计划总是好的。”

“有这个道理吗?”

“自己的人生总是要自己去规划的不是吗?不能总是随波逐流不是吗?”

“随波逐流也没什么不好。”

“你就不想再对自己的人生抱有什么期待?”

“算是有吧。”

“什么对你来说很重要的事情?最近你最想要去做的是什么事情?”

“今年的E3小岛秀夫的《合金装备V》该出消息了吧。”

“传言说今年会有确切消息。不过你除了游戏就没别的了吗?”

“村上春树还会有新书吧?未来三年。”

“以村上春树的状态来看还是很有希望的。但是关于你自己的计划,就没有了吗?”

“总之,很难说嘛。但是我想去旅行。”

“去哪里呢?”

“台北,东京,北海道,然后是夏威夷。”

“就这些地方?”

“暂时就是这样。”

“然后呢?”

“怎样都行。”

“死也可以?”

“死也可以。”

“这样就结束了?”

“总该有个结束。我的人生到此还算得上精彩。”

或许在最精彩处戛然而止的故事,相比于经历高潮后慢慢归于平庸的故事,更能打动人心。

最后一次和她见面是在她穿着白色厚毛衣的季节。

她喝了很多咖啡,中途去了几趟厕所。我们一言不发,我一直在看咖啡店新到的几本刊物,她一直在吸烟。

最后她离开时和我说,“再见。”

我也说,“再见。”

从那之后她就消失了。也许不是从这个世界上消失,但至少从我的世界里消失了,无影无踪。

咖啡店的角落空了出来,城中村里的房间也来了新的租客。

“我老家的车站有几条狗,大白狗,很可爱。”

“她老家在哪来着?”我努力回想。洛阳?应该是。

忽然想去看狗,大白狗。我本身是不怎么喜欢狗的,但是想去看狗和喜不喜欢狗无关。仅仅是单纯的想去看狗而已。

买了一张去洛阳的动车票。票是蓝色的。

到站洛阳。我在站台上等,等狗的出现。迟迟不来。

四个小时,没有出现。我几乎想放弃了。

终于出现了,浑身白色的大白狗。很可爱。我心满意足地买了回程的车票。

那天晚上睡得很沉。至于是哪天晚上,已经记不太清了,就像是喝的烂醉那样,回到房间倒头就睡,睡了足有十几个小时,中间连梦都没有做过,就一直睡。有没有打呼噜我是不知道的。

醒来的时候已经完全没了时间概念,不知是几时,甚至连此时处于何地也忘得一干二净。窗外很黑,但也不是完全的黑,此时应该是下午六七点,也可能是早晨六七点。

等我清醒过来已经是半个小时之后了,因为完全忘了这里是哪里,所以连灯的开关都找不着,摸索了十几分钟才打开灯。

灯光有些过于刺眼。可能是我的眼睛已经习惯了黑暗。

看清了这里是哪里,明白了现在是几时。

下午。

煮了鸡蛋,烤了土司,在桌子前吃。肚子不觉得很饿,只是觉得应该吃点什么,多少得吃点,人得靠食物活着,就像汽车得靠汽油才能跑一样。

我的车没油了。也罢,反正离报废也不远了。这辆二手富康也该进报废厂了。

可是它开着着实不错,前车主改装了发动机,马力很是强劲,机械也一直没有出现问题,破是破了些,可是一次也没有把我撂在路上。

比火车可靠多了。

吃完饭收拾了东西。马上又是睡觉时间了。

睡不着觉。毋庸置疑,肯定睡不着,我也没有早睡的打算。

我一直都很难分辨双胞胎两个人。从外观上看来双胞胎也许是有一些细微的区别。可是我对普通人就有些脸盲,对双胞胎更是打乱了我对于“脸”的认识。

为什么会有两张一模一样的脸?

我只能从一些奇怪的地方去区分双胞胎。比如说T恤上的数字,78和79。左边的是78,右边的是79。如果她们换了T恤穿的话,那左边的是79,右边的是78。如果她们换了衣服,也换了位置的话,那左边的依然是78,右边的依然是79。

或许方法有点蠢。但这是我唯一能区分她们两个人的方法。

这件T恤是她们在超市活动的时候领的奖品。一个是第78个中奖者,另一个是第79个中奖者。

和她们相遇是在瑞氏酒吧。酒吧老板瑞是我的朋友。睡不着觉的那天晚上,我去了酒吧,和瑞聊天。

她们在酒吧吧台的最角落。

时间对于瑞来说是停滞的,他的生活十年来没有任何改变。

每天擦酒杯、削冰、调酒就是他的生活的全部。中午十二点起床,凌晨三点入睡,有几年他甚至没有迈出酒吧门半步。

此时他正在给土豆削皮。我是吃不来炸土豆片的,瑞炸的土豆片也可以,但我更喜欢超市里成包卖的乐事。

“在干嘛呢?”78说。

“不请我们喝一杯吗?”79说。

“三杯百威。”我对瑞说。

“我喜欢喝青岛。”78说。

“我喜欢青岛纯生。”79说。

“按她们说的来。”

“好的。”瑞从冰箱里拿出一瓶百威,一瓶青岛和一瓶青岛纯生。

“以前我我喜欢青岛来着。”

“现在喜欢百威?”78说。

“对。”

“为什么改变口味?”79说。

“没什么特别的理由。”我说。

二零一四年,夏天。

打车穿越半个城市——其实也没多远的路。

夏天河畔的蚊群很是烦人。河畔也没有凉快很多。

我和杰在这里度过了大半个夏天。

三公里长的大桥横跨在我们的头顶,一到晚上还是有些凉风的,从河面吹过来。

我们在这里喝冰啤酒。

“以前这里的河滩还可以下去。”杰说。

“是吗?我以前没怎么注意。”

“那是很久以前了,在你还没来这座城市之前。”

“二十年前?”

“差不多吧,那时候我只有五六岁的样子。我在这河畔的厂区出生,长大。只要烟囱一冒烟,我就知道我父母的车间开工了,我和厂里的同伴溜出厂区,来到这河畔。那时候这座桥还没建起来。”说着,杰指了指头上的大桥。

“那会这河畔还没开发,就是一片水滩,很浅,最深也就淹过大腿的深度。我们就在这里边玩水。”杰从兜里拿出烟盒,但却怎么也找不着打火机。我摸出我的打火机,给他点燃,他吸了一口香烟,然后吐出来一团烟丝,烟丝在空中翻转、交缠,然后散去。

看着烟丝散去,杰继续说:“我们这会坐的地方以前是个芦苇丛。芦苇在夏天的尾巴开花。但是在这之前芦苇的花蕾经常会被我们揪走。”

“我小时候也喜欢揪这东西玩。”

“这东西又不能吃,很难理解方式我们为什么痴迷揪这东西。反正那片芦苇丛每年在开花的季节只能开那么几朵,其他的花蕾都被我们摧残了。”

“可怜的芦苇。”

“可怜。”杰说。

可怜的事情太多了。可怜的东西太多了。我也很可怜,杰也很可怜。

我们身后是杰长大的老厂区。就只剩残垣断壁。老式车间矗立在厂区里,孤零零的,墙壁上的漆已经掉光了,大门也被永久关上了。但还有窗可以走,窗户上的玻璃已经一个都不剩了。

厂区的角落里有一台只能当废铁买的冶炼炉。为了提高冶炼的速率,那个年代的冶炼炉都异常的大,烟囱也异常的高。随着技术的进步,冶炼炉也不需要那么大了,今天看来这家伙只是一坨废铁而已。

于是他被抛弃了。在工厂倒闭结算的时候,这家伙实在拍卖不出去,就只好留在这里,当做曾经存在过的纪念。

厂区空空如也。以前这里是万人规模的工厂。

白天这里还是挺热闹的。离厂区不远的地方有条商业街,白天人流量很大,但街上的停车位很少,就有很多人把车开到这里来。

所有人都知道河畔有个废弃的老厂。

现在是个停车场。

停车价格也不贵。

白天数千辆汽车涌入这里,晚上再陆续退去,如潮汐一般。

“走吧。”杰说。

“去哪里?”

“哪里都好。”

夜晚的瑞氏酒吧人稍微多一点。但也只是一点而已。

现在的年轻人们都喜欢酒吧街,酒吧街上的酒吧,随意一家,今天去这家,明天去那家。

像瑞氏酒吧这种,藏在路边小巷子里的酒吧,只能被打入冷场,甚至在介绍本地酒吧的小册子上都看不到瑞氏酒吧的名字。

加冰的威士忌格外好喝。但是这种高酒精度的烈酒不能喝太多,否则今晚得瑞开车送我回家了。

两杯下肚就已经浑身发热,头脑有些发晕。

据说威士忌是北欧人为了抵御寒冷的时候发明的一种驱寒的药水,北欧寒冷的冬天是很难适合人类生存,在冬天来临的时候,就在火炉前围坐,喝威士忌。

瑞炸的洋葱圈的技术挺不错。我会点几个洋葱圈,伴着啤酒下肚。

喝完威士忌,再跟瑞要几杯咖啡。

带着酸味的苦咖啡。杰不能理解我为什么每次都要喝这又酸又苦的咖啡。

我也不明白。

吧台的角落里,78和79依旧在那里。

杰喜欢上了一个女孩。

每周六,他都会和那女孩约会,然后把魂丢给那女孩。

周天到周二她会回味那天和女孩发生的事情。周三到周五又会计划着下一次约会的目的地,内容,甚至想好约会中每一个场景,她会说的话,而他又要如何回答。

杰在瑞那里借了他的快报废的桑塔纳,载着那女孩从城市这一头,到那一头,沿着盘山公路往山上爬,因为技术不佳经常熄火。

他们把车停在半山腰,坐在路边的防撞桩上,看这个城市的夜景。

很小很小一个城市。一条河流是中轴线,把城市分为两个部分。北边是老区,南边是新区。沿着河道一直往东,城市的边缘,在山上能看到的最远的亮灯的地方,那是我和杰的宿舍。那里大概住了不少和我们一样的人。

河的南面,沿河而建的一个个公寓楼,其中有一栋的有一个房间是属于那女孩的。

两个人坐在防撞桩上沉默不语。女孩靠在杰的肩上,闭上了眼睛,似是睡着了。

杰看着他的侧脸,修长的眉毛,高挺的鼻梁和一张大小恰到好处的嘴巴。

时间仿佛就此暂停。

从冰箱拿了啤酒躲在阳台上抽烟,看着女孩公寓的方向。

出门,打车到了河堤路上,找到可以看到女孩公寓的位置。

公寓还有亮灯的房间,各色各样的人影,男人,女人,在窗帘背后舞动。女孩的房间已经关灯了。

杰怔怔的盯着公寓看了许久,才才离开河堤路。

走一段路就是瑞氏酒吧,已经打烊了,卷帘门半开着。

杰低下头钻了进去。

“这么晚了,要吃点什么吗,我现在可以做。”

“不用了,只喝啤酒就可以了。”

瑞从扎啤机上接了一杯啤酒,放在杰的面前。杰盯着啤酒杯,看着酒杯里的啤酒泡沫一点一点消散在空气中。然后端起啤酒杯一饮而尽。

掐点一根过滤嘴香烟的过滤嘴,叼在嘴里另一边,点燃过滤嘴的一边。

“我待会要开车回家,我送你一段吧。”

“不用了,离得不远,而且我喜欢走路。”

出门,路边的路灯已经全熄了。

一边走一边抚摸路边的路灯杆,回到了宿舍。

夏日的雨总是一直下,下个不停,像是要把这个世界淋湿。

杰开着二手桑塔纳在盘公路上山徘徊。嘴里叼着烟,车窗半开。雨从窗户里飘了进来,打湿了蓝色的西装,西装裤子,上衣口袋的打火机,口香糖,加油站的发票,只剩三四根香烟的,瘪掉的南京香烟盒。

嘴里的烟早已被雨水熄灭。杰浑然不知。车轮溅起水花,雨刮器上下上下上下来回摆动,似是节拍器一样打着节拍,杰的视线一会跟着雨刮器上下摆动,一会回到路面。车速很慢,后面的车不停打着喇叭。

“最近经常一个人来?”78说。

“以前见你都是个另一个男人一起。”79说。

“最近他有点事。”我说。

杰最近很忙。每天清晨我起床时他就已经不在了,而到了晚上也是很晚才回来,有时他回来的时候我已经睡了。

“我说”,78从冰桶里拿出一瓶威士忌,“我们来玩个游戏吧。”

“什么样的游戏?”我问。

“看见那边的弹子球机没有?”79指向角落里的弹子球机,“我们轮流玩,分数最低的人干了这瓶威士忌。”

“喂,没开玩笑吧,这一瓶直接下去酒量再好也不可能什么事没有吧?”

“没有。”78说。

“没在开玩笑。”79说。

“那来吧。”我说。

弹子球在机器中弹来弹去,每弹到一个规定的点,就会得分。如果从最下面的孔掉下去,则游戏结束。

我得了78分。

“很巧。”78说。

“为什么不是79。”79说。

那天我干了一瓶威士忌。倒也说不上是直接干了,700毫升的酒倒了三杯。

喝完我理解了北欧人的取暖方式。但我不能理解北欧人的食物是否充足到可以随便吐。

第二天醒来是在一个陌生的地方。我身边睡的是那一对双胞胎。

“早上好。”右边的说,不知道是78还是79。

“早上好。”左边的说。

杰低头进入了瑞氏酒吧半开的卷帘门。

“最近喜欢夜里来啊。”瑞说。

“有点事情。”杰径自走向吧台。

瑞停下手机的活计,走到杰的面前,“要喝啤酒吗?”

“两杯,一杯是你的。”

“不用了,我喝可乐就行了。”

“不喜欢啤酒吗?”

“不是,我喝不得啤酒,从小就不能喝,酒精过敏。”

杰才发现自己对自认为是朋友的酒吧老板居然一无所知。

杰掐掉一支香烟的过滤嘴,点燃,然后叼上另一头。

“要抽烟吗?”

“嗯。”

杰抽出瘪掉的烟盒里最后一根香烟,递给瑞,瑞从上衣口袋里摸出蓝色的Zippo打火机,擦燃,点燃香烟。

“你抽烟都要掐掉过滤嘴的吗?”瑞说。

“这东西没什么用,我小时候前在乡下吸的香烟都是自己卷的,没有过滤嘴的,现在习惯了,受不了过滤嘴过滤后的那种味道。”

“听说过滤嘴是为了防止烟雾给肺完成过大的损害才发明的。”

“没人在乎吧。”杰说。

酒吧里陷入了沉默,两个人在默默吸烟,杰喝啤酒,瑞喝可乐。空气仿佛凝胶一般冻结,只有烟雾在空中翻转,交缠。酒吧里的声音全都消失了,只有钟摆的声音。吧台角落里的摆钟还在一下,一下的摆着,这是台有些年代的摆钟了,据说是德国制造,至于怎么到这里来的,瑞也说不清。钟摆的声音原来越大,以至于觉得有些刺耳。

钟摆摆了三百下。一下不多,一下不少。

“我要离开这个城市了。”杰开口说。

“已经决定了?”

“嗯,总之花了很长时间,但还是决定了要离开这里。”

“可还能再见?”

“也不是再也不回来了。我是要去找一个可以让我容身的地方。什么地方也好,反正不是这里。”

“路上小心。”

“嗯。”

杰一饮而尽手里的啤酒,走出了酒吧。

我在高中时期有过一个女友。短暂的时间,短暂的女友。不晓得是什么原因,也许只是为了打发无聊的空闲时间,但我确确实实有过这么一个女朋友。

放学回家的路上,要路过一段河堤。我和女友经常会在这里碰面,她是隔壁学校的低一级的学妹。

我骑自行车,她步行。我们两个人的家相隔不远,但因为班里男生都骑装有禧玛诺变速器的山地车上下学,我也跟了这个风,和家里软磨硬泡买了一辆一千多元的山地自行车。

“这可比我们家买过的所有自行车加起来都贵了。”家里人这么说。

因为山地车不能载人,于是我只能在河堤处停下,等她来,然后推着自行车送她到小区门口,再自己骑车回家。

“我们学校流浪狗可多了。”她说。

“最近这一带学生多,大家都对流浪狗挺好的,所以就越积越多了。”我说。

“你们学校也很多吗?”

“倒也一般,因为我们学校男生多,没女生那么细心,可能吸引不了流浪狗。”

“我倒是希望多来几只流浪猫。”

“狗和猫不能共存的吧?听说它们是天敌。”

“看来这一带已经是狗的地盘了。”

我们每天路上都是聊类似于这样的话题。

但也不是每天都这么平和。也有过争吵,争吵的原因都已经想不起来了,中间她提出过几次分手,我挽留。

最后一次她说分手的时候,我没有挽留。

恋爱的时间不长,大概三个月吧。

从那之后我一直单身,虽然有过交女朋友的想法,但也缺乏去实现这个想法的动力,最终不了了之。唯一一次是大学时期,我追一个女孩,送了很多礼物,约会过几次,但也仅仅如此。

后来也被表白过一次,我挺喜欢的一个女孩,至少谈不上讨厌。我以为如果我不讨厌的女孩给我表白,我一定会一口答应,但到了实际中,我却发现自己完全没有做好恋爱的准备,不论是思想上还是其他方面。于是我逃避了。我给自己编了很多借口,其实只是欺骗过自己而已,至于那个女孩,我也不知道如何面对,总之事情就这么不了了之,我们再也没有联系过。

我也就一直单身到现在。至于何时摆脱这个情况,我自己也不知道,不过就算现在给我一个如玛丽莲梦露,或是奥黛丽赫本这样的漂亮女人做我女朋友,我也不可能说立即就和她恋爱,我已经习惯了我现在的生活模式,早晨的起床刷牙时间,晚上的睡觉时间,周末和朋友去网吧的时间,都是固定的,要打破这个框架需要我做出巨大的努力。之前现在的我是没有打破这个框架的能力,也没有想要打破这个框架的愿望。

这样活着就好,不需要为任何人改变自己什么。

杰离开这座城市是在下雨的季节。

那天风有点大,但没有下雪。地上有前几天下的,还没有融化的雪。

我送他到车站。

杰的话很少,只是一个劲吸烟。我们在火车站前的咖啡屋等车来。

咖啡屋里还有上古版本的《大众软件》,里面有介绍电子游戏《上古卷轴5:天际》,《合金装备4:爱国者之枪》的文章。都是些快十年的老游戏了。

我翻看这本《大众软件》,喝咖啡,杰坐我旁边,喝咖啡,吸烟。

咖啡的味道很差,苦中带酸,几乎和瑞氏酒吧的一模一样。这样的咖啡换做以前,杰一定得喝一口就吐出来。今天的杰意外的没有吐出来,喝了一杯又一杯。

“目的地是哪里?”

“哪里都无所谓。”

“以后还会再见?”

“也许会吧。”

“那,再见。”

“再见。”

杰提着行李箱走出了咖啡屋。我把杂志上剩下关于《合金装备4:爱国者之枪》的内容看完,扔下杂志,喝完剩下的咖啡,离开咖啡屋打车回了宿舍。

我从我生命中的某个节点开始,变得只为自己而活。那个节点我也不记得是什么了,总之我下了这样一个决心。

取悦别人是毫无意义的,只有取悦自己才是真正的有意义的事情。

或许这不算什么正确的价值观,但是确实最实用的价值观。把身边的一切事物都功利化,才能彻底看清这些事物的本质,看清这些事物之于我自己的意义,而不是其他任何人。

于是我看清了很多东西,放弃了很多东西,把没有价值的东西统统抛弃,把有价值的东西牢牢抓住。

我过得轻松了,很多意义上。

很多东西都是浮于表面,一吹即破的东西。

对于未来,我也没有想法。

“想法很重要。”78说。

“人应该趁年轻规划好自己的人生。”79说。

“但实际上规划很容易就失败了不是吗?”我说。

“总比随波追流好!”78说。

“就是!”79说。

“那就去旅行吧。”我说。

“去哪里?”78问。

“第一站是台北。”

“有什么特殊的原因吗?”79问。

“倒也没什么特殊的原因。”我说,“只是觉得这样说出来比较顺口。”

“那然后呢?”78说。

“东京,北海道,最后是夏威夷。”

“规划挺好的嘛。”79说。

“只是重复别人的人生而已。”

“那然后呢?然后怎么样?”78问。

“怎样都行。”

“怎样都行?”

“死了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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