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我去图书馆吧。”我习惯站在别人的左手边,他习惯拿右手打伞,不过伞还是大部分的覆盖在我的头顶,到图书馆我才注意到,他的右肩淋湿了很多。
“谢谢你。”不无真心的道了谢转身去三楼自习室,三楼自习室的桌子很大,窗外正好被松柏挡住,安宁的气氛我很喜欢,刚坐下拿出书就看见一只手拉开了旁边的凳子,我转头一看,周行一脸义正言辞道:“四级挂了两次,来补补……”
我正在看的是东野圭吾的小说,他的小说我总要看两遍再加上百度才能看懂。《嫌疑人X的献身》我读了几遍,才慢慢理解他隐藏在黑夜的爱。他注定不能在阳光下奔跑,只能在黑夜里游行。
“好看吗?”一张凑过来的脸,小心的问道。
“嗯。”我点点头。
“那你明天也给我占个位子吧。”说完他就拿着他的书包走了。窗外的雨也停了,不远处的山上笼罩着雾气,树叶经过一番冲洗显得绿的那么好看。
之后的日子我去图书馆的时候,总会在我对面扔一本书,周行有时候来有时候不来。他很喜欢和室友一起打篮球,他的宿舍是我们一届有名的老年宿舍,早睡早起,只有他睡的早,起的晚。有时候早上我出去溜达一圈回来之后,对面会坐着睡眼惺忪的他,拿着一本四级单词。我有时候会注意一下他的进度,他背单词很慢,跟大多数人一样在草稿纸上写几遍英文和中文,难怪挂了两次。
“书给我。”这天下午,我看了十几页的书之后他一面单词还没背完,有些无奈的拿过他的书,在书上勾了十个单词,拿出一张草稿纸把英文写在纸上,标出词性。
“十分钟之后默写。”
不出我的意料,他记单词只会一类意思。
后来每天我会用这种方式训练他记单词,每天60个单词。而他仿佛跟我达成了一种默契,每天睡觉前会跟我道一声好梦。
五月初我开始准备考研。这条路本来就注定孤独,与我相伴的是早起扫落叶的阿姨和忽闪的路灯。
21.30分,我准备收书打水回宿舍。四月的天不知为何也和夏季一样,一场雨说来就来,图书馆门口聚集了一批呼叫外援的人,也有一些早有准备的人从容的消失在雨里,有几个男孩子挽起裤角,冲了出去。
21.36,雨仿佛更大一些了。我咬咬嘴唇,把书包寄放在柜子里,打算跑回去,大不了回去洗个澡。心一横就冲了出去,我近视大概三百度,一下雨就更差了,快要过图书馆的拐弯的地方,突然感觉一股阻力,手腕变人抓住了。
“你是笨蛋吗这么大雨不会叫人吗?”抬头聚焦一看是周行,他额头上的头发被刘海打湿,眉头紧紧皱着。
我低头看了下自己,长发全部贴在脸上,好像落汤鸡。
“我送你回宿舍。”他拉着我的手腕,我仿佛能感受到他掌心血液流动的速度。
“那个,等等,我还没打水。”
“你先回宿舍换衣服,一会到楼下拿水瓶。”他瞥了我一眼,仿佛带着怒气。
好吧。那我就享受一次水被人打好的感觉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