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生平最爱做的事就是看书,当然我也很爱美食,不过,一样东西,就算再好吃,也有吃腻的时候,而一本好书,是会百看不厌的。生活总是熙熙攘攘,很多时候,我都在做我不喜欢的事情,等待没有意义的结果。每当这个时候,我会尽量找一些让自己愉悦的事情做,毫无疑问就是看书了。相比之下,我还是喜欢纸质的书,有一种厚重的心安。不过,唯一的问题是不好携带,所以我还是用指尖阅读。其实也很美妙,所有人都会在等待的时候掏出手机,玩个游戏或者和网友聊聊天,而你在看书。从心理上,就获得了一种优越感。当然,看书不是为了优越感,是为了心灵的欢快。即便处在喧嚣的闹市,看书也会让我得到片刻的宁静。 佛说,人生有七苦,生,老,病,死,怨憎忿,爱别离,求不得。我想,治愈苦痛的最好方法,就是读书了。书不是良药,而是药引,在你苦痛之时,为你燃一份希望。虽不能化解,但能疗心。 现代的男女,喜欢用手指恋爱,还有位作家,写了一篇文章,叫《一不小心,爱上你的大拇指》真是道出我的心声。恋爱是个美妙的过程,是该温和的,轻柔的,浪漫的,一旦与手机联系上了,就多了一分促狭和随意,少了庄重和暖意。希望我的友人,能在想起我时,为我写封信,哪怕是张便笺也好,让我能真实的享受,思念的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