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是与人民群众联系最直接、最紧密的工作前沿,作为一名基层司法所工作人员,指导和开展人民调解工作是司法所的重要职责,我们要以“脚下有泥土、心中有信仰、肩上有担当”的态度对待工作,做好人民调解员。做好基层人民调解员应该具备“四懂、四勤、五要”的工作工作素养。
懂法理,人民调解必须遵循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懂法理是最基本的要求。法律的基本精神、法治的原则、民法的基本原则,“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这些我们都应该牢牢掌握并在实践中运用。
懂法律,基层人民调解中我们会遇见婚姻家庭纠纷、邻里纠纷、房屋宅基地纠纷、损害赔偿纠纷、山林土地纠纷、劳动争议纠纷、道路交通事故纠纷、医疗纠纷等多种矛盾纠纷,这就需要我们对《民法典》、《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法》、《土地承包法》、《矿产资源法》、《森林保护法》等法律法规都有所了解,在人民调解过程中做到有据可查、有法可依、依法调解。
懂政策。政策更多的是行政的范畴,服务的对象是广大人民群众。而法律归根结底是保护合法权利,维护正义,为政策实施提供良好的外围环境,政策与法律互为促进。在政策的实施过程中,因群众的期望过高或者界定标准的模糊性,必然会有矛盾纠纷产生。人民调解员必须对现在政策有充分的理解和认知,精准理解政策的真谛,借助政策的优越性、惠民性依法调处矛盾纠纷,确保人民群众享受政策的权利。
懂农村。农村的矛盾纠纷复杂,且往往都是鸡毛蒜皮的小事,很多时候法律的严谨、公正、强制等特点在调处农村矛盾时效果未必明显。农村是一个人情社会,更需要我们对农村的公序良俗、风土人情、行为习惯等有所了解,对农村的历史渊源要知道,不能简单就事论事、钢性调解。在农村的纠纷调解要围绕维护公平正义、保护合法权益、便于生产生活、尊重公序良俗、维护邻里团结的等重点开展。
眼勤,细微观察找突破。俗话说“爱哭的孩子有奶喝”,往往在受理纠纷过程中当事人会夸大事实,博取同情,这时候调解员要从当事人的言语或者证据材料中找出真实有用的部分,不能先入为主,不被当事人情绪影响,更不能没有调查核实就胡乱表态。调解时,要将节奏和局面牢牢把控,善于从在双方当事人的争议、质问、反驳中你会发现问题,抓住关键要素充分调解。
手勤,以身示范亲自干。人民调解是非常严谨的事情,在调查核实、收集资料等环节中调解员要亲自动手,避免当事人提供虚假材料或串通产生干扰判断。这方面往往资深的老调解员们做的非常好,对于司法行政工作的新手则要多向老同志学习,将老同志的优良作风继承发扬。
腿勤,走访调研查实情。调查研究是人民调解工作的关键,调查要有针对性,矛盾产生的原因、经过、后果都要闭环调查。走访知情人,我们要在各种线索、不同见解中寻找最真实、最合理的方面,同时要形成严谨的调查笔录,签字、按指印、拍照等细节不可忽视,务必确保走访调查材料的法律效力。
脑勤,善谋常思巧断案。纠纷调解不能简单、机械的按部就班,还应采取一定的谋略,在适当的策谋略下维护正义、保护权益、定损之争、息事宁人才是关键。复杂的纠纷往往一波三折,往往都是在多次的交锋、磨合下才能达成共识,因此调解员要耐得住性子,善谋常思巧妙化解纠纷。当前我们一直在坚持的“三力联调”就是化解农村矛盾纠纷的有力抓手。
五要。即要坚持党的领导、要坚持理论学习、要坚持实践历练、要坚持团结协作、要坚持清正廉洁。人民调解工作必须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开展,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任何时候都要坚持;调解员要将强化理论学习作为提升作风能力的必修课,要将人民调解作为理论转化为实际的重要战场;人民调解要精诚团结,善用“司法、行政、道德”等三支力量,群策群力将新时代枫桥经验发扬光大;同时还要廉洁奉公,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坚持公平正义、依法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