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 清风自来
参加工作后,年轻人有份可以安身立命的工作,虽然不急于找对象谈恋爱,但对于情窦初开的男子而言,一点不思不想这方面是不可能的。彼此虽然不对外承认处了女朋友或别人已帮牵线之类的事实,内心里却免不了躁动了。闲谈时免不了会谈及镇上单位的未婚女青年和在乡下小学教书的女老师。
我们在镇计生办工作,自知单位声誉不佳,干的又是得罪人的工作。有了这个自知之明,人也显得自卑许多。镇卫生院的未婚女护士和镇中学里的未婚的公办女教师,我们可以多看几眼,但真要敢生出要跟她们谈男女朋友或者结婚之类的想法,就觉得是奢望,不现实。我们几只癞蛤蟆不敢吃那些天鹅肉,只能对那些外单位的男士勇于吃天鹅肉心生羡慕和眼红。用时下的话说就是羡慕嫉妒恨。
女子总是要嫁的。你没胆量追,只好给有胆量的追去了。眼看着镇直单位仅剩的几只天鹅就快被别单位的人追去,我们心痒,牢骚满腹,但也束手无策,人活低了,底气不足,没有勇气追人家,人家不知你对她有意,嫁了人,你无权干涉。
同事当中有看到自己心仪已久的几朵鲜花跟别人结婚了,后悔伤心捶胸顿足,懊悔当初太过自卑,以致便宜了那帮牛粪。眼看着我们才参加工作一两年,就见了好几个认识的未婚女青年嫁作他人妇。说不焦急,那是假的,那仅仅是外表镇定,给人一种内紧外松的印象罢了。
同事中有人在神神秘秘地物色着女朋友。也有热心的阿姨要帮做月老,试探我们时,大家却又没个正经,嘻嘻哈哈的,不当回事。那时我们真是年轻啊,二十出头,二十三四岁。对于成家,是大可以不紧不慢的从容着。
我本人更是不想急于成家。当年立志当一名作家,就下决心到二十八岁时才结婚,料想着二十八岁能成点点事儿呢。
我不急,我娘却急了。每次回家吃饭。说到结婚的时候,娘总劝我说,二十八岁才结婚呀,太迟了。你跟别人不同,别人父母双全,选择面宽些,你没父亲了,怕别人嫌弃呢。还是趁年轻,抓住年轻这个资本,找个合意的就结了吧。我听了不以为然,可听多几遍,就觉得娘是在催我了。后来想想,娘说的也有几分道理,就不拂老人的心意吧。有合适的,就留留意。
镇派出所一民警的老婆在我住的小阁楼边,隔着一墙,种有几块菜地。她务弄菜园时,观察我多次后,向我在镇政府工作的堂叔的妻子说了她的想法——她想帮她认识的一个人的侄女介绍对象,说我白白净净的,挺斯文,看起来和她熟人的侄女挺般配。那姑娘在乡下的完小做代课老师,姓陈。
婶娘说,说出来,怕你还认识哩。婶娘说出来后,我知道陈姑娘在我包村工作的村完小教书,隐约有些淡淡的印象,我下村工作时,好像有过擦身而过之缘。
婶娘告诉我那姑娘的姓名后,我没有马上答应她要见面,也没答应媒人我们要相处。我回家跟娘说了这事。娘说,做代课老师的啊,那以后有机会转正没?当时还看不到代课教师转正的前景,我不敢给娘一个肯定的答复。我自己也势利的觉得,代课老师跟我一个正式的国家干部,是不对等的,她若跟我结婚了,算是有点高攀了,所以我也就不是很热心。也觉得媒人怎么就给我介绍一个代课老师呢?正式的老师没有吗?为什么不介绍?心里对媒人的介绍也不是很满意。
然而,既然姑娘是自己有点眼熟的,不妨仔细观察一段时间,合意了再答复媒人也行啊。我的好友钟代利说,咱们去看看吧?看中了,就处,看不中,就当没这回事,反正是不用付媒人红包的。
我寻思他说得有道理。于是,我们俩选一上午,骑自行车去了姑娘教书的莲塘完小,然后去找认识的老师。进到学校,我初中同年级的校友龙秋兰刚好下课,她也是代课老师,她父亲是这所学校的校长。龙秋兰就跟我俩打招呼,然后邀请我俩在学校吃午饭。有这么合适的人物做引导,我们求之不得。就真的应承了她,答应在她宿舍吃午饭。
我和代利到校外的人家买了十多枚土鸭蛋,就踅回学校,进了龙秋兰的宿舍。她的宿舍是平房,用一块木板隔着,里外两铺床。她说,里铺是她的,外铺是姓陈的女老师的。我想,龙的父亲是校长,她近水楼台,就住里面吧。宿舍门口旁边的窗户里面,是一张旧课桌,课桌上放着一个液化气灶。这是两个女老师共用的炊具。龙老师在忙着打燃火煮面条下鸭蛋。我和代利就时不时地向她询问学板老师的照片。有关陈老师的照片很少,龙老师翻出了她所有的照片,也没翻到一张与陈老师的合影。我俩灵机一动,要她找学生毕业照,总算从众多师生中找到陈老师的头脸。可惜,照片小,人员多,看得不是很清楚。就在我们煮面的当儿,陈老师也下课了,她回了宿舍一下,我们坐在里铺的床沿,看不到她匆匆来去的样子。龙老师叫她一起吃午饭,她说不了。我们估计她是怕自己打扰了龙老师的好事吧。也许,她认为,我们两人中,有人在跟龙老师谈恋爱,她不好打扰,就知趣地回避了。直到我们仨吃了午饭,陈老师还未露面。我和代利只好告辞。这个从未正眼对视过的姑娘,留给我的印象是她的床铺很整齐,墙上挂的衣服很干净整洁。
也许我和这位姓陈的姑娘无缘吧。我和代利回到镇上后,也没有回复媒人什么。不久,那媒人就改为把她介绍给我的另一同事。
有一天,在一户人家家打油茶,媒人约了她和我同事见面。她和几个女孩子来的。我瞥了一下她的五官和身材。她身材很好,苗条得有点高挑,眉毛细长,眉眼属于很和谐那种。她不知道我曾经暗中相过她。她在这次跟我同事相亲中不是很满意,她看不上我同事。
后来,听说她嫁到邻县去了。也不再做代课老师。我不知道龙秋兰是否跟她说起过代利和我去学校找她相片的事,如果说过了。她该是知道我们暗地里是相亲过她的,结果我们这边就没有下文了。我们此举,是不是严重地挫伤了她的自尊心呢?
婶娘见我无意于娶代课老师做妻子,知道我眼角高,就有心留意镇上单位那些未婚的女子。在僧多粥少的小镇上,要找个有单位有正式工作的未婚女子,并非易事。
然而世事就是那么奇怪,心想的事儿往往易成。当我们心想着一件事儿或某种东西时,我们的五官就会吸收这些方面的信息。而一旦五官打开接收这些信息的功能后,平日里毫不起眼,毫不在意的东西,就会注意上,从而自动归类汇集,为我所用。这就是心诚则灵的威力。
有道是眼近不能见其睫,婶娘开个小商店,卖烟酒小百货,镇上烟叶站的小周时常隔三五天就往她的商店送卷烟,居然就没注意到人家是未婚的,符合我的择偶最起码条件的人。等婶娘留意到,并在小周的一次送烟中,跟她说起这事,问明人家还真是个未婚的也还没男朋友的女子时,婶娘就满心欢喜了,内心里真有一种远在天边,近在眼前的感觉。
单身汉的白天是漫长的,白天上班时间还好打发,难处的是下午下班之后,大家都吃饱饭,三五成群聚在一起聊天的那段时间尤为难耐。我那时尽管为了自考大专而不至于虚度时光到无事可做。可是多年形成的作息习惯,让我在饭后到洗澡之间的这档时间成了空虚时刻。我喜欢每天晚上洗澡后,才认真看书或写字到子夜,也感觉到,只有把一天的尘土洗干净了,才能真正入静去读书。因为这样的习惯,我晚饭后往往要找处地方打发时间,而镇政府门口对面的婶娘的小商店,就是一个好去处。她的商店里放一张长的木沙发,供人小座。我村里在镇政府工作的人,当时有五人,和我关系近点的,就是婶娘这家。
有一天,我晚饭后遛到婶娘的商店时,婶娘跟我说起了小周这个人,问我是否有意向。我见小周是有份正式工作的女孩,就答应可以见个面试试。见面时间由婶娘定夺。
小周这个人,我在没与她正式见面之前,是见过的。第一次见到她,是一九九九年秋天,那时父亲病重,家里养的一只小白狗吃得多,又不讨家人喜欢。母亲老嫌弃它,说家里穷,养不起这只没产生效益的畜牲。
父亲就叫我抱它到镇圩上卖。到了圩日,我就抱了小白狗到圩亭的狗市上占着摊位等候买主。我等了好久,也没人过问。到中午时,有个穿黑衣服,戴金边眼镜的女孩来到狗行里相狗。我从她的衣着和举止看出,她是个有单位的人。她看了好几个卖主的小狗,愣是正眼儿也不往我的小狗身上瞧一眼。没过多久,她就看中了一条小黑狗,成交后她便抱着狗儿从我面前昂首走过去,离开狗行。
多年以后,当她成为我的妻子时,我说起这个事儿,她竟然什么也不记得了。她当时目不斜视,是不可能看到我的存在的。我倒是笑话她,当年连条狗都卖不了给她,却把自己交给她了。她喜欢狗,特别是喜欢黑色的,和我结婚后,仍养过多次狗。
我见小周第二次面,是响应镇政府号召(要求每个镇干部要完成两亩烤烟或晒烟种植任务,自己种或家人种,抑或发展别人种都可以,总之算你名下的,优惠政策是每人去镇烟叶站的售烟门面店里免费领取两包烤烟籽),我和一起参加工作的年轻同事就去了。那时,在柜台里给我们发放烟籽的就是小周。
我对小周是有印象的,而她却对我没有丝毫印象。婶娘向我推介她时,我记得我还遇见过她几次。她的脖子长了癣,脚背也长有,经常见她身上这两个部位涂了紫药水。她的头发稀少,束在脑后像老鼠的尾巴,她人矮,背脊却厚,从后面看,像驮重物,可是从前面看她走路,又是昂首的,眼睛像看到天上去。那不快不慢的脚步,轻盈中带着几分素养。从为数不多的几面之缘,我猜想她该是来自一个家境不错的家庭,至少比我的出身层次高一点。
婶娘和堂叔都向我夸耀小周,说小周性格好,对谁都是笑呵呵的,性情肯定很好,能娶到她,是你的福气。女人呀,要那么漂亮干嘛呢?过日子关键要性格好。我虽然不是过来人,可也懂得叔婶说得在理。
我把我婶娘准备帮我介绍小周给我处女朋友的事跟一起参加工作的未婚同事们说了。他们都觉得比较好玩,好玩中带点好笑。成不成,事不关已,他们乐得见证同事的恋爱史。
同事中有个心气高的,平日看人,很少有佩服别人的谦虚,听说我要和小周准备见面,就笑道:“哦,那个呀!烟叶站那个呀!那个,带回去(村里)还怕别人笑啵。”语气里,全是对小周的不屑。他当然是看不上小周的,在一起聊天的这好几个年轻同事,估计都没看上眼过。
我心想,我家穷,我是穷小子,既已答应婶娘愿跟小周见面,不妨见过一面再说吧。
十多年后的今天,写当年的事儿,反观起来,又好笑又无奈。当年我那个说“带回去还笑”的同事,后来娶的也是一个相貌极普通的女人,从整体上看,似乎还不如小周。世事真是难料,嘲讽、颠覆而又滑稽。婚姻,是半由天命半由人啊。
婚姻讲的是缘分,在农村,靠媒妁之言,仅凭一面之缘定终身的,大有人在。在外工作的人,凭一面之缘决定嫁娶的,却鲜见。但是一面之缘都没有的,要结为夫妻的,就几乎凤毛麟角了。所以见面,显得很必要。什么时候,什么场合见面,也显得十分讲究。我和小周都是有工作的,有点文化的人,选择什么时机见面,双方都容易接受,又显得自然的,还是需要一番匠心。
有一天晚上,我洗了澡,在小阁楼里看书。婶娘步履仓促,声音急促地喊我的名字,连喊了两声。我以为有什么急事,就应了。婶娘说:快点,快点出来。我还以为你不在家咧。我问:什么事呀?她说:好事好事。小周今晚过来,你快点出去见面。
我在心里笑道,我当什么事呢,让你急成这样。我说:好的,我等下就去。婶娘说:快点啊。
好像小周是只路过的金凤凰,去迟了就飞走了似的。我踅回阁楼,穿整齐一身上下,才到前院去找代利,约他一起去。我首次相亲,心里没底,好歹有个伴。
出到镇政府门口婶娘的商店,婶娘说,小周在钟俊彩家了。钟俊彩家在原来的镇法庭对面,跟婶娘的店只隔五间门面。婶娘于是叫人帮看店,带着我和代利就走去钟俊彩家里。
钟俊彩家是做木工的,屋里放满了木板和方条以及许多半成品的床架、柜子。屋里点着的电灯昏暗。我们三人走进去后,好几秒后我才看得清屋子里人的脸面。
小周在我们到来前,已和钟俊彩夫妻聊得很投入了。钟的几个孩子也坐在一旁,漫不经心地听着大人的闲聊。看得出,小周和主人一家很熟悉。婶娘带我和代利走进去,互相介绍后,我们就坐了下来。钟俊彩的妻子帮每个人削着雪梨。雪梨是小周买来的。女主人削好递给我,我也不好推辞。我和小周因为是当晚的相亲对象,显得拘谨许多。他们聊天的间隙,我们只是偶尔说句把话。吃完雪梨没多久,我和代利就告辞了。头一回相亲,心里慌乱而害羞。双方也说不上对对方有什么感觉,就结束了第一次正式的见面。
多年以后,当我和小周因为婚后生活中的琐事而争吵时,她经常拿我们第一次相亲来说事。说我不懂规矩和礼数,没有封个利事给她和钟俊彩夫妻以及婶娘,所以导致夫妻生活不和谐。她的心里,是认为自己真是亏死了。
男孩子,少不经事,粗枝大叶的,哪知道那么多相亲规矩?每人十几元的利事,当时并非打不出啊,确实是不懂。
小周有时还不依不饶,说第一次相亲,我也没买什么手信,水果还是她带去的。过往之事,无可更改。我能说什么呢?如今忆起往事,倒是觉得冥冥中,上天注定我与小周要离婚么?要不,为何她相亲时,买的就是梨呢?是巧合,还是劫数难逃。只有天知道。
匆匆地在熟人家里见面,并没有给各自留下什么深刻印象。之后的数天里,我的心情是平静的。婶娘问我意下如何。我说不知道。一个连名字也不知道的姑娘,仅凭对眼儿看上几眼,就会喜欢上,除非那女孩闭月羞花。可小周不是那种天生丽质的女孩。要不,早就被镇直其他单位的男子捷足先登了。我问婶娘,小周叫什么名字呀?婶娘说,这个,真不懂,下次得问问她才知道。
有些人,初见很普通,虽然不立即产生好感,但是只要不排斥,仍是可以进一步发展的。只要更多的了解对方,或许就会喜欢上对方,进而产生恋情,进而走进婚姻。
我在追女朋友方面胆小,不敢大胆地约小周出来玩。我想,我用自己的方式和她交流吧。我想先给她写封信再说。然而,不知对方的名字,称对方小周显得不够尊重。婶娘此时亦不懂她的名字,这让我挺为难。
代利问我,对人家感觉如何?我说,可以相处一下。想给她写封信,看看再说。可是不懂人家名字,不好写。代利的宿舍刚安装了台电话不久。他对我说,你不知道打烟叶站的电话问的呀?!一句话点醒局中人。
我于是用他的电话打去烟叶站,接电话的刚好是小周。我一听是她的声音,就紧张得有点语无伦次。吞吞吐吐地表达清楚自己是那晚和她见面的那个人后,就问,请问你芳名是什么?小周是怎么答的,我挂断电话就忘记了。只记得她似乎有点生气,只说句把话就挂了。
代利在一旁听我打电话,见我也挂电话后,问我:怎样?我丧气地说:完了,说错话了,没戏了。我不应该这样问人家名字的。代利便责怪我:是啊,哪有你这样问人家名字的。我懊悔地问代利:那怎么办呀?代利说:我也不知怎么办了。你不懂她名字,不知道向旁人打听呀?这么直接地问。
我意识到自己的失言错误犯得也太幼稚了。叹气之余征求代利意见,说我想写封信给小周试试,如果她收到信后,没反应,那就算了。以后也别再提和她相亲的事了。代利说:你可以试过先。
第二天,我就写了封三页纸的信,简要介绍自己的性格爱好和特长,并承认了自己失言的冒失。末了,为了证明自己热爱写作并曾发表过文章这事不假,我特地夹了一张《桂东日报》在信里。那张报纸刊登有一篇我的散文《垂钓爱情》。我想,小周看了,一定知道我对爱情的态度的。其他话,我无须写太多,那张报纸的那篇文章,自然会替我说话。我相信,小周看了信和报纸后,一定会有所表示,我满怀信心地封好信,拿到婶娘的商店里,托她有空帮我亲自送给小周。
婶娘拿着信掂量了一下,好奇道:什么东西?这么厚。我说,我夹了张报纸在里面。婶娘笑笑。我怕婶娘问太多细节,就告辞回到小阁楼看书。投出这封信,收到怎样的效果就听天由命了。也许泥牛入海,也许一石激起千层浪。我不敢确定会有多大的积极响应,只作想,人家不会不动于衷的。最起码阅信后,总会有个态度给送信人。
婶娘是个热心肠的人,受我之托后,下午就以去烟叶站进货的名义将信送达小周手上。
晚饭后,我踱步到婶娘的商店时,她便告知我,信送开了。我便问:她说什么吗?心里以为小周阅了信了。婶娘说:我以购烟的名义去的,交给她,取了烟就回店了,她没说什么。我听了,只好静候音讯。
之后的两天,风平浪静。
我因忙于复习自考的课程,几乎也淡忘了这事儿。到了第三天晚上,小周却出乎意外地独自走过镇政府大院找我来了。她打听到了我们一班年轻人时常爱聚会聊天的那个同事的宿舍,走进去找我。
同事的宿舍在大院的前院,我的小阁楼在后院。小周的到来,让我一班正看电视的年轻同事一阵惊喜。当时我在阁楼里看书,同事进去喊的我。
我便出到前院和小周见面。好几个小伙子,一个姑娘,就在一个单间宿舍里边看电视边漫不经心地聊天。房间里,就两张椅子,大家只好坐到人家床铺上。我的同事知道小周是来找我的,心知肚明我们之间有处男女朋友的意思,所以对小周倒也客气,大家有话没话,都聊几句,不让客人尴尬。小周打听我的同事的,无非也是日常工作和生活的一些问题,同事们有问必答,有时也问她一些问题。
倒是我,显得木讷呆板,一晚上没说过几句话,心里怯怯的。她玩到晚上十点多,就告辞回去了。我没有送她回去。镇上远离县城,近年来夜市渐渐有些繁华的趋势了,有卡拉OK厅,有溜冰场,此时的行人还较多,那时社会治安状况也好得多,人不像现在这么复杂。不存在人身不安全问题,所以我没有送她。只是邀请她,以后有空就过来玩。也就是这第一次大胆地找我们玩,小周对我产生了好感。
结婚之后,我问她,为什么会喜欢上我,对我的初始印象是怎么样的?她说,那晚她第一次过镇政府找我们玩,感觉在相亲见面那晚之前,从未见过我这个人。而我的所有的年轻同事,她却都是见过面的,有些也面熟了。唯独我,她是从未谋面的。她感觉我比起其他的同事来,是那么的文静、皮肤白皙,一副书生模样,于众人中有一种与众不同的儒雅。她看了我发表出来的文章后,又细心地观察了我的形神,便感受到我与我的同事间的不同气质,我的形神与她想像中的那个能写出报上那篇散文的小伙子是吻合的。她说她之所以看得上我的另一个原因,是她不善于写作,连出个通知,也写不好。文字表达是她的短板。她便想,我是喜欢写作的,刚好补她不足之处。作为女人,她更多的希望嫁一个如我所言的,喜欢经常呆在家里看书写字的男人。她觉得这样的男人让人心里踏实,心也细腻,应该会关心人,就这么着,她喜欢上了我。
时隔几天之后的夜晚,我正在小阁楼里看书,小周走进后院,找我来了。她第一次走上窄窄的水泥楼梯,上到我的蜗居。我开门迎她。让她坐我书桌前的唯一一把椅子上,我则坐在床头。也许是女追男隔层纱吧,婶娘见小周又过镇政府来玩,就知道有戏了。
小周坐下来后,随手翻翻我看的书,随便问些杂七杂八的问题。我知道,她是想考察一下我的卧室,进而更多地深入的了解我这个人。
在我的允许下,她还翻看了我写的日记和部分文稿。时隔十三年后的今天,我早已忘了她来我阁楼时第一晚,我们说过什么话,当晚我送没送她回烟叶站。乃至之后她的数次造访,我们间交流了什么言语,都模糊到记不起只言片语了。我只记得,两人那段时间的相处,是庄重而单纯的,连肢体都没碰到过。但是,彼此对对方家庭状况和爱好、性格都有了进一步的了解。
小周大约在半个月内,造访了我的小阁楼七次。到第七次时,她约我到她家吃饭。我去了。她住的是单位的宿舍楼,四楼,一套两室一厅一厨一卫的单元房。住宿条件比我好几倍。因为是一个人住一套房,很多空间是空着的,除了床和炊具外,几乎没有什么家具。她亲自下厨,我无事可做,就在灶边看她炒菜。她的厨艺一般。然而,对于我一个只有电炉煮饭菜,连餐桌都没一张,连菜也没煮过两道的所谓的家比起来,她能有饭桌,能煮一个汤两菜,已是有点天壤之别了。吃到这样的饭菜,处于这样的住宿环境里,让我产生了一种家的幸福感。小周这里,比起我的小阁楼,似乎是天堂。
在小周家吃了几餐后,我便产生了习惯和依赖,下班之后,就不怎么想煮了,想买些菜过烟叶站跟她搭伙。而她似乎也觉得这样搭伙既方便又好买菜,感觉挺享受的。那时候小镇还没有人使用手机,也买不起,除了固定电话通讯外,就是互相走访。小周多次晚上到镇政府找我聊天,我又多次到她家吃饭搭伙后,婶娘和我的一帮同事就已认定我俩是男女朋友关系了,在谈恋爱阶段了。
既然已算公开恋爱关系了,那就可以一步步往前走。我先是征得她的同意,将我的炊具搬到她家,从此彻底不在小阁楼生火做饭了。代利见我进展到这地步,也只好习惯了原先的生活,他又恢复了不和我搭伙吃饭的状态。我和小周在一起吃饭后不久,我又感觉到住的方面不方便了,尤其是晚饭后,要散步回小阁楼居住,感到不大方便。两人一合议,干脆我就留下过夜吧。小周是个非常传统的女孩。她说,一起住可以,只可以抱抱,不可以那个。我答应了她的条件。
于是,我俩在同一铺床上住了六天,到了一个周末,她终于有空了,带我上了平乐县城正北街她的老家,去见她的父母及爷爷奶奶。
那天是坐晚上的车,路况不大好,客车颠簸得厉害。她人困,有点睡着了。我用我的手臂挡住她的头,不让眼困的她头碰到车扶手上。那是我第一次往钟山的北面走,一路上的新鲜感让我睡意全无。
到了平乐县城,转坐三马车,当时已是夜里十点多钟了。感觉车子走在一条很长很长的街道里,长到多远,心里都没个概念。心里不禁感慨道:平乐县城真是大啊!
等到我俩婚后,上多几回平乐县城后才发现,平乐县城其实并不大,那晚我们走的就是县城的主干道,几乎穿过了整个县城了。
到她家里,上到二楼,脱了鞋子走进她家客厅,她的母亲看到我的第一眼就说:太年轻了。我当时穿的是绿白相间的格子衬衫。我听她母亲这样随口而出的感叹,心里不知是何滋味。没办法,娶人家女儿,我就是长得怎样,也得见人家父母。小周也得要父母把关,首肯,才敢下决心嫁人。
当晚,洗漱毕,没说上几句话,我就到四楼的床上睡觉去了。小周和她母亲睡,两人肯定说了很多话。第二天吃饭、逛街,她的父母都在观察我,我一切表现如常,并不想刻意。到回钟山前的那顿饭,她父亲终于表态了,说:你们交往,我们没有意见,只要你们两人中意,喜欢就好,我们不拦你们,由你们作主。她母亲没说得这么直白,但表情中也基本是这层意思。她父亲喜欢喝两杯。喝多后,话就多起来。男主人说了,女主人自然也就重复。我和小周听得明白意思。
这次平乐之行,小周得到父母认可她与我恋爱。回到钟山后,我们开始了正式的同居生活。此时,距我们相亲见面那晚,大约是一个多月的时间。
从平乐见了她父母回到钟山没多久,小周的工作就调动了。她被调到了回龙烟叶站。她是女的,下班后跑回凤翔辛苦,而我当时的工作不是很紧张,每天下班后多数是我往回龙跑。恋人原本不用两地,奈何工作需要,不得不如此。她曾跟我说:如果觉得累,分开也行。反正现在还没登记,回龙的人也没几个人认识她。我当时想,回龙的人不认识她,可凤翔的人认识她呀。凤翔认识我的人都知道我们已经同居了,如果我们分手了,我的熟人将这事传播到回龙,她不难处对象么。我不变成害了人家么?算了,即使结婚后夫妻两地,也认了吧。损害人家的事我可做不出来,既然同居过了,身体都给了你,你得为人家负责。
而我老家这边,我的兄长们是不提什么主张的,只要我们合得来,互相中意就好。我娘更是乐得早日见到我结婚,自然对我的恋人没意见。
婚姻大事,于我,似乎有点草率匆忙;于她,可是经过思考的,她曾要去我的生辰八字,请算命先生合过八字的。这种传统旧俗,我是不在乎的,可她在乎,在乎之后请先生测算过,合得来,那当然是锦上添花。
于是,我俩于2002年1月在凤翔镇民政办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此时小周已有孕在身。从相亲到结婚,我们只历时三个月,似乎有点闪婚的速度了。
中国男女性别比失衡,很多家庭为儿子成亲绞尽脑汁,很多男人为娶妻而无怨无悔常年累月地辛劳节俭,为的是不断攒足资本赢得女性芳心,然而仍有无数男人终其一生都是“单身贵族”。能娶上老婆,在中国也算是成功的一种。似乎有点好笑。
我仅仅是一个中专毕业,有份薄薪的男人,却能在极短时间内实现了鲜花插在牛粪上。真应了我大哥常勉励我们几兄弟的那句话:男人,有了事业,不愁桃花不至。
是啊,这不是自吹自擂。“你若精彩,清风自来”,人之道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