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味”这个题目,是家乡城市某一年中考的作文题。那时我正上初中,乍听后只觉得无从下手,同时也不免暗自庆幸多亏自己不是那一年的倒霉考生。可我不曾预见的是,数年之后,物换星移,如今我身在异国,人在他乡,每日战战兢兢地履踏这一层生活的薄冰,某一晚忽然想起这个题目,顿时相见如故,仿佛旧识。那一股原味,竟使我莫名地思念。
人有九感,为我们所熟知的有五种,视、听、嗅、味、触,剩下的则大多带有有几分玄学的意味在里面。当我们追索往日的记忆时,常常是在脑海中回看那些曾经的画面,因此视觉便成了最先被调动的感官。此刻,眼睛不仅是心灵的窗户,更是记忆的通道。可视觉何其重要,却多少带有一种无可更变的无力感。而味道,则是浮动在空中的云,你说它是什么,它便是什么。你以怎样的姿态封存它,多年之后,它就以同样的方式惊动你。
所谓原味,不过是原本的味道,原来的味道。但世人都是喜新的,在对待食物这一点上犹其明显。从食客到老饕,从冰淇淋到米其林,从《随园食单》到国宴菜单,无不求变。东方的西化,西边的则学起东方的手艺。可是,无论是哪家的菜肴,归根到底吃的是食物的味道。原味,是搜索味蕾记忆的标准,也是对味觉忠诚的检验。其中佼佼胜出者,会被冠以“妈妈的味道”、“记忆里的味道”这样的美誉。
电影《料理鼠王》里,面对苛刻而冷漠的美食评论家,那只厨艺精湛的老鼠选择给他做了一小碗淋着汤汁的蔬菜杂烩。正是这一小碗杂烩,使食评家的味蕾时光穿越,找到了记忆中的原味:童年时母亲为他精心准备的一餐。以至于手中用来记录的笔坠落到地上,都没有发觉。
这是原味的力量,它能将人在一瞬间定住。透过原味,人们品尝的是与之相连的原初情感。原味虽有“原”字,可它不一定非要简单,但必然独特,甚至于奇特。原味依赖记忆而存在,而记忆又因人而异。它是只能开一把锁的钥匙,直刺进人心底的锁孔。我们都是失落了精神家园的游子,终日稀薄地游荡,原味,是时光的隧道,把你一夜之间送往故乡。
年轻的时候你爱上一个遥不可及的女孩,每晚睡前都要看一眼她的照片再去洗漱,以期她在梦中与你相见。而你不曾察觉的是,你洗漱时用的香皂的气味无声无息地渗入了你每一夜的每一段遐想,直至成为你那段青涩的单恋时光的戳记。以至于后来每当你闻见相同的气味,就想起那个梦一样的女孩,随即在心里升起一股怡人的惆怅。再后来,你发现自己已经在与恶龙的缠斗中面目全非,突然无比怀念那个曾一尘不染的灵魂,不知为什么,你首先想起的,就是买一块当初用过的香皂。
你是在寻找什么吗?你是在祭奠什么吗?皆然,或者皆不然。人们喜新,但人们恋旧。然而吉光片羽终归是记忆中的定义,过去的自我未必一如记忆中那样完美无瑕,只是因为当你再度触到记忆中的原味时,被它温和地沁了一下,从而开始怀念起所有。可这一沁,却是心甘情愿的。
在墨尔本的一个下午,初春,刚刚下过雨,我坐在电车上,空气有些潮湿。车缓缓地行进,又缓缓地停下,这一站是唐人街。有人上车,是亲切的华人面孔。他们仿佛是刚刚从某家饭店里出来,手上拎着几个打包袋。清冷的空气里,一股气味异军突起。在它灌入我鼻腔的刹那,我浑身一震,竟是这样的熟悉的味道!那是国内小饭馆里独有的气味:晌午已过,客人们渐渐散去,热闹的气氛降了温,几个服务员躲在大厅角落里玩着手机,未来得及收拾的碗碟晾在桌上,剩饭剩菜已经冷了,那一股冷馊味飘起来,与店里残存的酒味、烟味混到一起,构成了一种独特的气味。这气味虽然冷,却是我生活里真真切切的一段记忆。我曾无数次在闻到这样的气味后,有感于生活的颓唐并生计的艰辛。然而这一次,我再没有那样的忧虑,却生出了另一种情感——来墨城数月有余了,我第一次想家。可是我很快又不以为意了,既再度遇见了这样的味道,此处不正是吾乡吗?
味道的奇妙在于,它无处不在,却从来不是人们记忆中有形的一份子,大脑的档案里,也少有它专属的标签,因而常常被忽略。只有下一次相逢,你才会惊醒,继而念起这些生命中的原味。
倘若我问你,你是在什么样的味道中成长起来的?你怕是会要奇怪这是个什么荒诞问题。若是我这样问呢——你记不记得雨后泥土的味道,烧柴禾时的味道,乡下清晨醒来后屋子里的味道?你记不记得小学教室里的味道,记不记得中学食堂的味道,记不记得大学穿拖鞋的傍晚水泥地和草地的味道?你又记不记得中药的味道,记不记得水果味玻璃硬糖的味道,记不记得冬天陪你走到学校的烤红薯的味道?记不记得家里供奉的香炉里香灰的味道,记不记得军训时西瓜和绿豆水的味道,记不记得病时小米粥的味道?
你记得不记得,父亲身上的味道,母亲头发的味道,十七岁时初恋情人衣领的味道?
如若你对哪一个味道一见如故,脑海里有了画面,那么,也许它就是你生命的原味之一。这些味道实是你记忆的一道道咒语,它们比一篇日记,一件旧物更鲜活,也更灵验。当往事被原味召唤起,你邂逅的不是一段尴尬的配声画面,而是一种微妙但真实的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