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少写篇文章给谁了。
因为不敢对任何人掏心掏肺了。
可是今天要写给一个女孩,算是迟到的生日礼物。
我是一个很少给别人送生日礼物的人。我高中给暗恋的男生送过生日礼物,一个可以随手丢掉的、却花了没有零花钱的我很多心思的傻里傻气的礼物;大学给一个高中时的朋友买过礼物,因为一些很特殊的需要一种仪式感的纪念的原因;后来发现原来大家过生日都要买礼物啊,慢慢也跟着潮流拿着爸妈的钱随着人情,当然这是后话了。只有一个人,从我们认识的那年起,每一年我都记得她的生日,每一年都会费尽心思带去我的礼物,甚至联系最困难的一次是托付给一个几乎是陌生人的男生带去我的繁复的礼物;即使我们在一起的时间也不过是两三年,即使之后我们分离到两所学校、又分离到两座相隔千里的城市,这一个生日却从初二开始,记了七年。
都说七年之痒,我怕痒,所以写篇文章。
我常常在想,如果我没有选择法律这个需要和人打交道的专业的话,我真希望我能在某个实验室还是什么地方,做一项一辈子都不用和别人交流和别人相处的工作,不需要说话不需要见任何人,我的整个世界里就我一个人就够了。俗世的所谓的那些七情六欲都和我无关,就像一个与世无争的老尼姑那样。最近好像越来越厌世了,尤其是听着耳边全部都是在讲什么饮食男女讲什么男欢女爱的事情,更觉得这真是一群无聊透顶的人,围着自己心里那一点子小九九,扩开整个世界,简直想自戳耳膜跳脱开这个聒噪的环境。真想回到一个,有点纯真的年纪,前两天王灿过生日,我们俩打电话,她说和我在一起的时候真的是最热爱学习的时候,我说,我也是。可是后来呢,我们被一些说不上来到底是些什么的极宏观的巨浪裹挟着,分开、堕落、厌世;再被另一波巨浪裹挟着,陌生、疏远、怀念。
初中学历史,热月政变,灿灿戳了戳我,说,热月政变啊,好记,我生日。从此之后,一个理科生,对热月政变这个日子烂熟于心。
我一直秉持的一个观点就是,如果两个人,不管是朋友还是恋人,如果彼此相互促进,那么这两人一定是很合适的组合。我眼里的灿灿是那个一丝不苟得可爱的女孩,我们一起背书一起讨论一起学习,甚至连生病都要赶在一起。中考前一天,我们俩特别傻地手拉手,俩人手里攥着同一面小旗儿,大声哼着歌喊着必胜的什么豪言壮志,走遍了三楼的每一间办公室。现在想想,那段不近不远的路程对于两个即将考试的小女孩来说,真是珍贵。
那段日子之后的我,初中毕业之后,巅峰状态也留在了初中,几乎再也没找到全心全意学习的时光。到底是我太没用了,还是她的力量太强大了?
大学之后有一次灿灿给我发消息,说,初中我教她的那种记东西的方法她还在用,特别好用,每次用都会想起我。你说我是该去申请个专利,还是该自己再领略一下当初的优秀学习方法、来拯救一下我可怜的GPA呢?
前两天灿灿过生日的时候我打电话给她庆生,聊到最后她说,你一定要找一个超级超级优秀的男生,一定。
我笑着说为什么这样觉得。她说不是觉得,是如果那个男生不够优秀的话,我会替你觉得很亏,因为你值得最最好的人。
就是那句话我真的好想哭啊,不管在别人眼里我是一个怎么丑陋怎么屌丝怎么失败的人,在这个人眼里的我却永远值得那个最优秀最优秀的人。
我们就像两个平庸的粒子,因为偶然的相遇,碰撞出伟大的火花,倾盖如故;却因为彼此嘴拙,不知道应该极尽世界上什么样的词汇来形容对方对自己的重要意义,于是用最憨厚最实在最朴素最不加修饰的语言表示千万分之一的心潮澎湃。
高考毕业之后的再见,就是在大一寒假,同学聚会。
同学聚会,真是一个有点让人无语的存在。聚会之前大家都是精心打扮,憧憬着多年未见的老友如何如何叙旧;真的见了面,反倒因为太久不见的生疏而变得局促不安,陌生得像是前世的两个路人。那一次有点害怕,也第一次知道了时间在这些感情里起到的那种推波助澜式的作用。
前两天电话的时候,我说,一年之后我,就出国了。出国前如果我会回家的话,就见一面吧。
灿灿有点不知所措,可能是我出国的消息太突然?
其实见面真是一个不好的建议。
任何一段值得在我心里留下印记的情感,对我来说都是,相见不如怀念。因为我知道以我尴尴尬尬的个性,相见是会破坏怀念无疑的。
七年,数的时候把我自己吓了一跳。
下次,再把我吓一跳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