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Derek Sivers的这一篇《Shine a spotlight on one idea at a time》,他说自己写作的一些观点:尽量用简单的语言,简短的篇幅说一个观点或一件事。
这个方法可以直接拿来用。
连岳也说过这样的观点,并且去看他的文章,好像也一直是这样做的。
还记得以前统计过连岳的文章,大部分文章都不长,1000字左右,也没有很难理解的名词概念,却总是读后感觉很受益,我自己的感受是,反思一下自己,会去立刻行动。
比如,有时候他推荐书,我会找到他的公众号,用关键词,找到他写的相关的多篇文章,去参考该买什么书。像《简单的逻辑学》,《理性乐观派》,《滚雪球》,都是这样买来读的。
Derek Sivers说的一个例子,我们也能马上明白,为什么写一个观点或一件事情成文,为什么要简单,要不长。
When I read books, I often feel bad for the brilliant idea buried on page 217. How many people will read that?
还想到什么呢?
我们在要求自己读书读文章的时候,却不能因为一篇文章写的长,难懂就放弃不读了,要反过来,积累理解能力,提取到重点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