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都中(1279—1341年),字元俞,号本斋,元代福宁州本州(今霞浦)赤岸村(今属福建省霞浦县松港街道)人。其父王积翁,曾任南宋朝廷兵部尚书,宝章阁学士,福建制置等职政绩显赫,在南宋景炎元年十二月(公元1277年1月)投降蒙元,对元世祖忽必烈最后统一中国有较大贡献,朝廷在至元十八年(公元1281年)王都中三岁之时,被授予两个官衔——从仕郎和南剑路顺昌县尹。赐平江(今江苏省苏州市)田8000亩,独院房屋一座,以及全家南迁“驿券”。王都中幼年时,其父将他送往大都(今北京市)拜著名学者许衡为师,
王都中自十七岁就被元世祖忽必烈正式任命为少中大夫、平江路总管府治中,到元至正元年(公元1341年)病逝,享年62岁。后赐封为“昭文馆大学士”,谥“清献”。
他从政40余年,在这期间先后担任过浙江东道宣慰副使、荆湖北道宣慰副使、江滩泉货监、郴州路总管、两浙都转运盐使、海北海南道肃政廉访使、福建闽海道肃政廉访使、福建进宣慰使都元帅、浙东道宣慰使都元帅、广东道宣慰使都元帅、正奉大夫、行户部尚书、两滩都转运盐使、河南行省参知政事、江浙行省参知政事等十六个官职,最后位居省部级。这在元代岐视“南人”的时期,确实是个例外。
元贞元年(公元1295年),王都中任平江总管府治期间,对所属昆山县有调换官田疑案8年未决。他上任伊始就调阅案宗,澄清事实,使被告绳之于法,人心大快。在任浙东道宣慰副使期间,他秉公执法,先后查处金华县丞、县尉贪脏受贿庇护杀人囚犯案,严惩余姚县恶霸张甲。元大德四年(公元1300年),任湖北道宣尉副使,奉命赈济灾荒,他跑穷山僻壤,发动灾民生产自救,同时向朝廷申请拨粮十万石,救活灾民数十万人。像以上事例比比皆是。
总之,王都中一生为官勤勉,为人仁慈,为学勤奋,所到之处,均政绩显著,民众常为其建生祠,立《去思碑》纪念,表示仰慕爱戴之情。
由于王都中为官廉洁奉公,政绩卓著,元朝廷颁发给他“金虎符”。元泰定元年(公元1324年)王都中改任两浙都运转运盐使,对所辖34个盐场进行实地调查,合理调整民众负担,完成盐税征收任务。后调任福建闽海道肃政廉访使,旋即升为福建省道宣慰使都元帅,天历元年(公元1328年),调任浙东道,广东道宣慰使都元帅,三次更换镇守均戴钦赐的“金虎符”。
由于他政绩显著而名闻天下,为“南人”在元代政治舞台上争得一席之地。《元史》评价说:“当世南人以政事之名闻天下而位登省宪者,惟都中而已。又其清白之操,得于家传”。清初黄宗羲《宋元学案》、历代地方志和民国谭正璧《中国文学家大辞典》均有其传略。如今,在赤岸村王氏后裔已建王都中纪念馆,陈列着一些王都中读书时的一些文物以供后人敬仰,同时他的廉政事迹也被列入“霞浦牙城王氏宗祠廉政文化教育示范点”的长廊之中。
2004年,王都中被评为“霞浦县十大历史文化名人”之一,2013年霞浦福宁文化公园为其立铜像以供世人瞻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