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法本的工作寻记

        那是今年六月,到处都充满离别的生息,接到了被法院录取为聘任制书记员的电话。面试通过,明天体检后就可以入职了,兴奋。

          中旬入职,被分到了立案庭,有点小小的失落,和审判无缘,收材料坐窗口,一切都和想想的不太一样。从生涩到熟练应该要用一个月吧,一个月之后差不多就能独立完成立案的基本工作了。立案登记制虽然完善的不是很好,但是基本上也能做到百分之九十的当场立案。然后一周的工作就是收材料立案,送卷。不能说不学东西,只能说不多吧,其实自己也没有认真的剖析每份诉状,没有认真的研读每份合同。学习是无止境的还是看个人吧,当中也替老师去参加过培训,也替别的老师去出过一次差,但是立案庭的出差机会真的几乎没有,没有个当事人的过多接触,也没有思想上的碰撞交流。几乎能来立案的除了标的和地域管辖也没有什么可挑剔的问题。

        如果来法院的话,还是不建议做立案庭的书记员,用一句通俗的就行的话来说,间歇性的踌躇满志,持续性的混吃等死。也不能说的太绝对,具体还是得看个人。生死有命富贵在天吧,也不知道应该说些什么,看你自己想干什么,看你自己想要什么,看你自己有几斤几两,看你自己,一切还是看自己,一切还是靠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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