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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时候还处于申请高峰期,每天下班都快到8点,然后坐地铁到草房要8点30,40的样子。下地铁还要坐一小段三轮车大概5分钟才到家。那段日子,姜先生基本每天都到地铁口或者下三轮的路口等我。我们俩相互哈着热气暖和双手,买菜回家做饭。那时候姜先生还不会炒菜做饭,所以都是等我回到家才开始做饭,吃饭。那段日子虽然忙碌,但想着家里有个人嗷嗷待哺,一点不觉得做饭很幸苦。
回家路上,姜先生问我晚上还做饭么?我说,做啊!今晚你炒菜,我去洗头。姜先生爽口答应了,好啊。一年前的他还不会做饭,每次我让他学习,他都说做饭不能学,学完就是他做了。我便朝他翻白眼,我做菜那么好吃,才不愿意吃你做的菜呢。
回到成都后,我一直没放弃教唆他学习炒菜。毕竟一个人做饭久了也会累,两个人轮流做更轻松。至少,我不想做饭的时候,可以手一甩,身子一趟,坐等开饭。终于,他没禁住我的诱骗,开始走上了做菜这条不归路,并且越来越喜欢做菜,每次做菜都会夸自己是天才。记得他第一次做菜做的土豆烧茄子,发了个朋友圈展示下自己的首作。有朋友留言,不听老人言。这是出自一位资深做饭的老朋友之口。他女朋友不会做饭,而他会做。所以做饭的任务自然落到他头上。他这是在为姜先生的沦陷感到惋惜,怪他没有吸取他的前车之鉴。可以想到他发这4个字时是多么绝望的表情。
现在的姜先生已经具备了好男人的又一大标准:会做饭。厨艺也在见长,真深得我真传。他应该更高兴才是。
一直觉得,最喜欢的周末便是,锅里小火慢慢的熬着骨头汤,清香的气味伴着热气穿过厨房弥漫了整个屋子。猫咪懒洋洋的躺在窝里,时而伸个懒腰。我和你都蜷缩在沙发上依偎着看着电影。阳光照进屋子,一切都变的那么明媚。不用担心明天的工作有多忙,不用担心未来会在哪里。此刻就是现在。我和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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