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住院的时候,剩下最后一个单间,两张床位,护士问,你住不住,只收个床位费,并且这个房间不再安排其他病人。所以,我断章取义地理解为单间费给免了,两张床位的单间只收一张床的床位费,一天85块钱,加之比较之前生孩子时的单间,实在便宜太多,更坚定了这种想法,便欣然答应。
然而,入住第三天,就有护士来商量,说床位紧张,新来的病患得跟我们拼房,由于我这里有家人陪护,不想家人太辛苦,所以,当时内心非常不愿意,而且看了其他房间,确实有余位,当护士让我考虑的时候,虽然犹豫,但打算拒绝,毕竟之前说单间病房给我们了。但后来,护士并没有再问我这事,也就不了了之。
然而,凌晨的时候,两位护士又过来说,新来的病人没有床位,需要和我们拼房,说正好凌晨,我的床位费可以从今天开始重新计算,40多块钱,我顺便问了句,单间就是两张床位费的价格吗?护士说是的。我这才知道原来这个单间是正常收费,原来是我理解错了,医院并没有与我方便,只是按流程办事。当护士来商量这个事情,我与老公商量了下,他问了她们,确认没有其它床位,说这也没有办法,于是我们就答应下来。
婆婆当时不太乐意,说房间包给我们就是给我们了,不能安排其他人。我还跟她解释,如果半夜住进来的是我们,护士也得这样协调,理解一下。
如果坚持我们的需求,势必不太愉快,但是我觉得,当自己的需求是合理要求并不会给别人造成影响的时候,可以坚持。但是,如果是一种利益消长的关系,并能与人方便的话,还是相互理解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