辱母案:世界如此冰冷,我们可要视而不见?

(世界如此冰冷,我们可要视而不见?)

1.

哲学上有这么一个道德悖论。

阳光明媚的四月天,春暖花开,一辆火车在铁轨上飞奔。火车里的人儿唱着歌儿吃着火锅把笑话讲,火车司机叼着烟抠着脚自由的驰骋,遇到一个岔路口,需要左转或者右转。

司机晃眼一看,铁轨上怎么好像有什么东西。定睛一看,靠,左边绑着五个人,再看看右边,右边绑着一个人。司机下意识去踩刹车,哇靠,这么紧急的时候刹车竟然坏了。幸运的是,刹车虽然坏了,转向功能还是好的。

这时司机必须面对选择,向左转,还是向右转?

如果你是这名司机,你会如何选择?

五条命就比一条命值钱吗?

如果右边的一个人,是一个科学家;左边五个人只是无名之辈,我们心中的天平会向右倾斜,方向会像左转吗?

如果右边的一个人,是一个杀人犯,左边五个人只是无名之辈,我们心中的天平会向左倾斜,方向会像右转吗?

人的性命,是人最宝贵的东西。在我们高喊人人平等时,科学家、无名之辈、杀人犯的生命还是平等吗?

如果人人平等,那么于欢确实犯下了杀人罪,无论这个杀人犯是否之前侮辱了他,于欢都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

如果杀人犯就该死,无名之辈的性命是否就没有科学家值钱,那么列车司机是否应该把货车转向无名之辈一边,留下科学家的性命。

2.

杜志浩很了解人性。作为最后一个上门的讨债者,在短短几个小时之内,他就让于欢母子精神上濒临崩溃。

杜志浩也了解法律。单从法律上说,他杜志浩一没有拿到拿枪指着你于欢,二没有鞭打你于欢至有生命危险,也确实没有至于欢母子于死地,不过就是在精神上折磨、侮辱、恐吓、糟蹋了于欢母子俩。

所以,一审判定,结案词只用了纠缠,这么轻微的词语来形容杜志浩十恶不赦的劣行,而对于欢盛怒之下的刺杀行为,甚至没有被认定为正当防卫,因为“不存在防卫的紧迫性”。

关于正当防卫应该符合四个条件:

一. 正当防卫所针对的,必须是不法侵害;

二. 必须是在不法侵害正在进行的时候;

三. 正当防卫所针对的、必须是不法侵害人;

四. 正当防卫不能超越一定限度。

所以在杜志浩用极端方式侮辱于欢他妈时,于欢用刀以死相逼,只刺中非要害部位,这样才能算是正当防卫?

法律是社会工具,而法律并不是为了保护弱小而存在的,法律是为了规范行为,制定标准而存在的。

像杜志浩这种坏事做尽的施暴者,法律好像闭上了双眼,施暴者所做的事情只是纠缠;而于欢这样精神上饱受侮辱的受虐者,法律好像突然张开了双眼,于欢所做的事情已经伤天害理。

《圣经·马太福音》有一则寓言:“凡有的,还要加倍给他叫他多余;没有的,连他所有的也要夺过来。”

弱小的一方已经筋疲力尽受尽折磨,连最后一点血气方刚也要被夺去了吗?

3.

于欢母子在面临危险时,选择了正确地处理方式——报警。

于欢母亲四次拨打110及市长热线,没有得到回应。

次日,企业员工报警,警察前往现场查看,留下一句,“要账可以,但不能动手打人。”后随即离开。

我们有理由相信,警察的这一系列举动都没有违反程序,更是照章办事。只是章程太过冰冷,于欢已经等不及正常走完程序后的营救,绝望、无助以及世界的冰冷让于欢彻底疯狂。

电影《亲爱的》里有一个情节。孙海洋的孩子被拐走后,虽然有监控路线显示,是一名中年男子抱走了孩子,但因为有“24小时候才能立案”的规定,警方没有及时出警,丧失了寻找孩子的最佳时机。

我们有理由相信,当我们发现孩子走失时,警察不出警是按程序办事,要24小时候后立案也并没有违反规定。

只是规矩太过冰冷,走失的孩子也等不了24个小时。24个小时,足以让孩子坐火车再坐汽车再坐拖拉机,从此,不知道去了哪里。

还好,2010年已经出台一个《关于依法惩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意见》,儿童、妇女走失,警方接到报案后会在第一时间立案调查,不需要在等24小时。

在这个冰冷的社会,当我们遭遇危险时,最大的悲剧不是坏人的嚣张,而是好人的过度沉默。

一个沉默的社会,老人摔倒了是没人敢去扶的,遇到小偷是没人敢吱声的,小孩被拐了是没人敢阻止的,一对被虐待侮辱囚禁的母子是没人敢去营救的。

4.

辱母案一出引起轩然大波,网上一片群情激奋,声讨高利贷的,研究法律漏洞的,同情于欢的,我的朋友圈和订阅号都快要被刷屏了。

讲真,这个爆点比起XXX出轨、XXX离婚、XXX生小孩都更有渲染力。

因为,这件事太有代入感,如果我是那个倒霉的于欢,在如此绝望无助的情况下,我该怎么办,是不是拿起刀具刺向那个侮辱我的人,是最好的解决办法?

相信的绝望完全体会不到,真实的那种压抑到无法呼吸绝望得心情,谁也不知道在那种极端情况下会做出什么事情。

我们拼尽全力的奋斗,不就是为了避免我们落入弱者这个陷阱,能够平平安安,不卑不屈地走过这一生。

我们终其一生的辛劳,不就是为了能保护我们的家人与朋友,让他们不会有受到屈辱与绝望的可能。

谁叫命运他就是一个爱捡软柿子捏的混蛋!

辱母案的风波即将过去,不知道还会在人们心中留下什么,茶余饭后的一点谈资,酒过三巡后道德正确的立杆,深夜回家路上的恐惧,然后就什么也不剩下了。

我希望还能剩下一点,在下次我们看到不公的事情时,我们能扪心自问一句,如果我是于欢,该怎么办?

该沉默时,沉默是保险的金。

不该沉默时,沉默是杀人的剑。


哦,对了,还有一件事,

请相信以上言论都是我的胡说八道,因为我的情绪如鲠在喉。

陋室悟道:

我们是否自诩为好人?我们是否过度沉默?


图片来自网络,文字原创。

喵小姐:我想试试坚持原创有没有那么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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