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处需要经营么?我想答案是:要的。
曾经我喜欢一个人,我也相信在某一个时段她也是喜欢我的。我们就这样一拍即合“鬼使神差”地在一起了。我像一只陷在沙堆里的鞋子,随着时间越陷越深,也随着时间渐渐展露出鞋子固有的缺陷。
我很懒,懒得去想,懒得去猜,甚至懒得经营。可能这也是我和她走不下去的原因同时也是我自我怀疑的原因。我认为我经营不好生活也经营不好爱情。
“经营”我不觉得它是一个好的词语。它和“放松”背道而驰。我不否定它的“聪明”它的“理智”但却唯独缺少了“放松”的意味。难道爱情不应该放松么?又或者生活不应该放松么?
她曾认为是我不够爱她所以才没有“经营”我也尝试过,但最终还是以失败告终。我会讨厌自己为什么不是她喜欢的,为什么不能细致入微地体贴。我也会问自己:再“经营”一下就会变成她喜欢的样子么?但那还是我么?还是说我应该摒弃我的性格,重塑自己呢?那她喜欢的还是我么?
我现在还是爱她的,还能记住阳光下的她。但也许我爱的也仅是我记忆中的她… …
所以爱情需要“经营”么?需要磨平自己契合她人么?还是放纵生活静待花开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