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个听来的故事。
林丽向自己的闺中密友徐薇诉苦,这些年,自己的丈夫吴军对自己不好。没有正式的工作,还整天喝酒,找茬儿,混日子。
他们都是大学同学。吴军大学时就很懒散,而且脾气暴躁,按理说不是一个理想的对象,但吴军是在大三时追林丽的。他们其实在大一时就已相识。谁都知道大一到大三女生的身价发生了多么翻天覆地的变化。当然这种变化是:大一的女生是篮球,你争我抢,大三的女生是乒乓球,你推我挡。而林丽用她自己的话说,也不过是一个普通的女生,由于性格内向,一和男生说话就脸红,而且没有什么值得骄傲的资本,当时还没有男朋友。因此当徐薇劝她慎重一点考虑时,她拿出《粉红四年》来,指着上面的话给徐薇看:高中时代,爱情是奢侈品,少数人拥有得起。大学时代,爱情是日常用品,没有很寒酸。然后信誓旦旦地说:“我要证明自己是女人!”
于是和吴军在一起了,吴军几乎没费什么力气,后来更是使了手段,在林丽的水杯里放了迷药,使“生米做成了熟饭”,林丽不得不和他结了婚。现在说起这些,她对徐薇的解释是“当时为了证明自己是个正常的女人,才和吴军结婚”她以为一切都会转好,却没想到闹到了今天这个地步,于是再次找到闺蜜。
徐薇同情地看着她说:“实在不行了就离婚吧,也许……”没想到,刚才还期期艾艾的林丽突然脸色大变:“离婚?我怎么能离婚?我要证明自己是个负责任的女人。”
或许林丽的故事在现代看来有些古板﹑生硬而稀有。但是“证明”这两个字却是无处不在,生生不息的。是的,证明。有多少人在做着这种自欺欺人的游戏。恋爱前要证明自己是个自甘寂寞的女人。像恋爱了要证明自己是个有魅力的女人。恋爱了要证明自己是个幸福的女人。失恋了要证明自己是个可怜的女人。结婚了要证明自己是个“出得厅堂,入得厨房”的女人。生孩子了要证明自己是个合格的女人。离婚了由要证明自己是个无辜的女人。
女人一生需要证明的太多太多……但别人谁又会真正地在乎你的证明和苦苦证明的你呢。阿娇们为了证明自己对陈冠希的爱,最后只落得以一句“很傻,很天真”来收场的凄惨境地。李湘们为了证明自己的荣华富贵嫁入豪门,到头来也只能面对自己婚姻的失败。更有甚者因此而香消玉殒。刘若英无法与陈升恋爱结婚,在心上人一句句催婚中,搬出《我很好》来助阵,可是她真的很好吗?个中冷暖,只有当事人自己清楚。而最终,形形色色的证明都将要由自己买单,不如学学莫文蔚,爱周星驰的时候可以 “放低我的心,一切递给你”,和他分手后也可以大大方方地说一句: “如他(周星驰)叫到,一定会帮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