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溪城,一起去吃饭吧?”
“不了,我还要加会儿班,你们高兴。”
我冲同事们摆摆手,他们嘱托了几句就离开了。
我明白他们瞧不起我,白天在一级企业公司上班,晚上就去“gay.tyu”酒吧当牛郎,城侍奉女客人。
我也明白,自己早已不是三年前在一流大学的高材生,那个阳光帅气、每天被表扬聪明的少年。
那是十九岁的林溪城。
那个早已死在青涩年华的林溪城。
每天,我过着黑白的生活。白天,夜晚。
白天在公司忙碌表面和同事客套几句,晚上没客人时就和其他牛郎们喝喝酒畅谈。
可我——始终孤独。
更加令我不敢想象的是,三年至今的孤独里,让我想到了那个少年。
那个永远喜欢穿简色调长裤搭配白衬衫的帅气少年。
那个无论何时都保持镇静智慧的成熟少年。
那个恋爱时专心致志眉眼深情的温柔少年。
那个一颦一笑尽是红颜失色的迷人少年。
那个——
我至今都深爱着的少年。
该死……
我的少年
我想你了
顾辰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