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年之痒,这词儿,在上学那会就开始流行了,尤其是电视里,婚姻满七年了不出点幺蛾子怎么对得起编剧导演的精心策划。
七年,为什么一定要痒?又不是顽固的牛皮癣。拍拖时的海誓山盟、婚礼上的单膝下跪、结婚后的浪漫甜蜜、喜得子的激动心情,随着时间的推移把两个人的感情一点点磨得平淡,于是乎无论男人还是女人都不愿意多看对方一眼,出轨在社会上屡见不鲜。
幸运的婚姻,N个七年依然相濡以沫遥望相守;不幸的婚姻,七年之内甚至结婚才刚一年无休止的争吵乃至走向结束。婚姻不是一个人的事情,更不是两个人的事情,与其说是两个人持9块9由陌生人变为两口子,倒不如说是两个家庭的相处维系。门当户对有点老套但不无道理。
我与先生是自由恋爱,并且有幸成为闪婚一族。以前听过,恋爱谈得越久越不容易走到一起。既然对上眼了,那就早日脱单。按部就班地摆酒、蜜月、怀孕,和无数老百姓一样过着平淡而充实的生活。借用小学写作文的开场白,“光阴似箭,岁月如梭。”一眨眼,我和先生结婚即将七年了,说长不长,道短不短,同寻常夫妻间一样有甜蜜也有争吵。我们从爱人升华为了亲人,并不觉得有什么痒可言。
娱乐圈的明星光环太耀眼,以至于太受瞩目,王宝强老婆出轨、林丹在老婆怀孕时出轨、何洁老公出轨......如雨后春笋般涌出来,成了茶余饭后的话题。无论明星也好,百姓也好,都应该珍视婚姻,在此为什么要用珍视两个字,珍惜重视的意思,珍惜夫妻感情,重视婚姻爱情。一会结婚一会离婚这样真得好么?在我看来离婚最大的受害者是孩子,试问有几个真心待孩子的继父继母?
同学中有生了二胎的,也有大龄未婚的,虽然看上去悬殊很大,但大龄未婚也并不是什么丢脸的事情,也许是工作求学耽误了,也许是挑花了眼导致高不成低不就。我认为,只要抱着真诚的态度,即使三十好几才找到那个对眼的人也不算太迟,也是所谓的宁缺毋滥。选择了一个人也是选择了一种生活方式。
婚姻需要经营,只有一方的付出远远不够,和天平一样,两头重量一致才能持平,否则就成了忽上忽下的跷跷板。婚礼上那一句“我愿意”绝不是口号,而是开启婚姻生活无数个七年的金钥匙。
步履蹒跚、老态龙钟之时,如若身边还站着原配一起夕阳西下,人生最幸福之事不过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