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黄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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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小黄车我是从来没骑过,我说的就是共享单车里的小黄车,因为现在除了小黄车,还有小蓝、小橙、另一个小黄、还有小青等等,这是目前市面上能见到的共享单车。在这之前,共享单车刚出来的时候,还有很多其他品牌的单车,但就第一个吃螃蟹的来说,还是小黄车厉害,乱世横出,死的也轰轰烈烈,因为欠押金闹得轰轰烈烈,此事不做太多说明。

其实,我要说的小黄车,不是共享单车的小黄车,而且为啥我从来也没有骑过小黄车,因为它要交99块钱的押金,一来我觉得太贵,不是我能承受的范围,我向来对于在这些地方花钱抠抠搜搜,能省则省。二来,我怕它吞了我的押金,就之后倒闭的结果来看,当初我便是有先见之明,幸好没有因为交押金而带来连锁效应。所以这么来看,现在我还是喜欢骑小蓝,除了不收押金,而且还可以包月,更便宜,深得我心,虽然另一个小黄也可以包月,甚至还会送外卖券,但是可能因为先入为主的影响,我还是喜欢骑小蓝,只是喜欢而已,因为上下班我有电动车,不消骑自行车,说的都是以前傻不愣登的时候。

就我骑小黄车来说,那可是真的小黄车,车轱辘都是黄色,跟现在的一模一样,而我骑小黄车的时候还是我上小学的时候。

小黄车是当时姑父家的表姐骑剩下的,大老远的让村里通城里的客车给拉回来的,架在车顶上,一路风尘仆仆、颠沛流离的拉回村里,说是有些夸张了,足以见得我对它来之不易的喜爱。

小黄车刚拉回家的时候并不属于我,虽然那时候我已经会骑车了,但是处于安全和爱护的考虑,我并没有获得骑小黄车的权利,主要还是给父母干活骑车用的。不过可以自豪的说,当时村里没有谁家有这么颜色鲜艳、车型别致的自行车,所以我骑不了但是看着就得劲。

那时候村里大多还是老式的三八大杠和普通的自行车为主,我更小一点的时候,经常坐在爷爷的三八大杠的前杠去集市上,村里的路坑坑洼洼,大杠硌的我屁股生疼,而且这车还难骑的很,老一辈人都是双手把着车头,左脚踩在左边踏板上,右脚别在左脚的后头,右脚荡上几步,再一个跨步翻上去。像我那时个子不高,想要骑这个车,只能钻在大杠的下面,蹲着骑,蹲着骑便不能踩一圈,只能半圈半圈的荡着往前骑。旧一点的三八大杠,骑起来还会嘎吱嘎吱的响,如此这般,我觉得更加不酷了,由此便不喜欢三八大杠。

所以在我学骑车的时候,家里还有另外一辆红色的自行车,不过倒也奇怪,这个车的车轱辘尤其的粗大,像是同样自行车的加大版本,不过我也只能用这个车来学骑车,因为它没有大杠,我可能够不着坐垫,但是可以站着铆劲蹬上一圈,能蹬上一圈便是无比的开心,这是刚骑车那会的乐趣所在。

因为年纪偏小,家里不会放心在学骑车的时候骑的太远,我只能在门前的小道上来回的练习。从村子的最东头骑到我家门前是一个下坡,下坡的尽头要往左拐,所以我的学车路线就是这条下坡小道。我家门前是我二奶奶家,正好卡在道路左拐的边上,左拐的时候是没有视野的,当时直线和左拐的交界点是一个稻草堆,我对此印象极为深刻,因为学骑车那会,在我学到不会和会的中间那会儿的时候,下坡的时候由于紧张,我控制不好车头,一个猛子扎到了稻草堆上,整个人仰车翻,摔得生疼,您这回会问了,怎么不刹车呀,不好意思,这车它没有刹车,减速纯靠脚刹,而我个子不够,只能凭着车带我飞出去。不过也感谢那稻草堆拦住我了,不然我拐不过来车头,可能要飞进隔壁人家拖拉机的车斗里,那估计会摔的更痛。

再后来的时候,学会了骑车就想跃跃欲试,往大马路上骑,不能满足在村里的小踏步。

<二>

那会出门找小伙伴玩,都得骑着自行车显摆着,然后停在小伙伴家门口大声吆喝一声,于是另外一辆自行车也推了出来。我称呼那人老大,因为我们村里同一年出生的这几个,按照月份算,他排行老大,我排老二,所以我约上老大准备一起出去闯一闯。那会是中午家里还没有做午饭的点,我两便骑上车往大马路上奔去,大马路显然要比村里的土路宽敞多了,没有那么多的障碍物,我两一路潇洒骑车,吹着口哨,拐进一条小道,骑车是不能探险的,刚学会骑车那会还没法分神,全身心都在手上和脚上。当我们从小路再拐上大路的时候,殊不知危险此刻也伴随着来了。

一辆卡车从马路的右边驶过来,我们在小道上被卡住视野,老大打头阵骑上了马路,结果在穿越到马路对面的瞬间,我只看到老大消失在卡车的后视镜后面,然后卡车停了,自行车倒了,看不见老大了,我吓得车也骑不稳,摔倒在地上,只能听到卡车哄哄的震动声和我心脏砰砰的跳动声,伴随着一阵阵的枝头蝉噪。

当我缓过神来的时候,卡车司机已经麻溜的从车上下来,抱着老大奔跑起来,我还愣在原地不知所措,就在我看着司机抱着老大跑出去一段距离又转头跑回来问我,小孩,医院在哪里?我像是才缓过神,赶忙带着他去医院。医院是没有的,只是一个小诊所,就在我们骑上的小道的尽头,好在不远,老大被送到了诊所里,这是我们村乃至方圆好几个村里唯一的诊所,所以老大一定要在这里被救好,我不想听到去城里三个字,因为那会儿我就觉得我像是犯了错,我不该拉着老大一起出来骑车冒险,一旦说去城里那必然是大事了。在以后的好长一段日子里,这像是个坎儿堵在我心里。

眼下老大坐在诊所的小凳子上,鲜血流了一脸,衣服上也全是血,看不出伤口出在哪里,医生用水清洗他脸上的血,他只是一个劲的说头疼,待到医生清理完他脸上的血,用干毛巾轻轻擦拭他额头的头发,伤口豁在眼前,我还是打了一个颤。医生用剃头的推子小心的剃掉他额头的绒毛,然后就是穿针引线,将他额头的伤口缝起来,整个过程我看的发愣,我会喜欢看这样操作的过程可能从很小的时候就有了,大概十几分钟的时间医生缝好了老大的伤口,并用纱布缠好了脑袋,老大的脑袋瓜本来就大,这会儿就显得更加的肿大。

受伤的消息是怎么传递到老大家里的我不记得了,只是知道那司机还是有良心的,后来我在老大家里玩的时候,看过他送来营养品和一篮子鸡蛋。那年头出这种事,鸡蛋是不能少的,就连村里更小的小孩都知道“头被打烂了,要卧在你家床上天天吃煮鸡蛋”的说法,后来我也被家里出于关爱的层面狠狠的训斥了一顿。老大的伤好后,头上就一直留有一道疤,每次一起去剃头的时候都看的很明显。但是那次骑车事件后,我们还是会去路上骑车,虽有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的说法,但是随着年纪的增长倒没有成为骑车的心理障碍。不过于我而言,这个井绳可能指的不是骑车,而是另外一条“井绳”。

<三>

我在大概上小学四年级的时候,干过一件事,这件事让我没有征兆的想到老大缝针的事件,并且让我发自灵魂的恐慌。那会儿是一天中午放学回家吃饭的时候,大夏天的中午家里还没有做好午饭,我便如往常一般百无聊赖的翻着房间的抽屉。我觉得这是个神奇的抽屉,就算我现在回家也会好奇的翻那个抽屉,虽然现在里面什么都没有,但是可能出于记忆和习惯的原因吧。我记得当时那么好奇的翻抽屉只能有一点,抽屉里面有零钱!小时候那个年纪,哪个不爱吃零食,但是苦于兜里没有钱,所以我是每每在家里翻箱倒柜的搜刮那些遗落在抽屉的一毛和五毛。

不过那天中午我没有翻到一毛钱,倒是翻出了一瓶叫万能胶的胶水,还是出于好奇,我拆开了外面的纸盒,一瓶崭新的万能胶躺在我的手心,那么既然还不能吃饭,何不干点事情打发一下时间呢?所以我便研究怎么拆开万能胶,但是我本没有用过万能胶,在研究如何使用的时候,事情就这样发生了。

我在研究万能胶如何使用的时候,其实已经戳开了万能胶的开口,但是我没有一丝丝防备,万能胶呲的一下就射出来,黏住了我的眼睛。我赶忙捂住眼睛不敢睁眼,掩耳盗铃的行为让我觉得只要我不睁开眼睛就不会有事。捂了一会我尝试的睁开眼发现根本做不到,上下眼皮牢固的粘在一起,我尝试着用唾沫让它化开,用井水冲洗掉,但是当我在做完这些尝试,站在镜子前,我还是紧紧的闭着一只眼。

我是没敢告诉爷奶,但是在我尝试完并且没有任何作用以后我感到惊慌失措,弱弱的告诉了爷奶。爷爷用井水帮我冲洗,我已经试过知道是没用的,但是可能是大人值得被信任的缘故,我总觉得爷爷用井水冲洗会比我自己尝试管用,水流顺着脸流到我的身体里,此刻我巴不得可以流到我的身体内,传送到眼睛里,由内而外的化开粘在眼睛上的胶水。

我在浮想联翩的时候,小伙伴们已经吃完午饭来我家等我一起去上学,但是当听说我的这顿操作的过程后,他们实在是憋不住了,所以我用那只还可以睁得开的眼睛顶着中午的大太阳,眯着眼看到他们要笑又不放开笑的样子,我的内心因为恐慌而夹杂了羞耻。

爷爷用井水还是没有办法化开眼睛上的胶水,所以在爷爷和小伙伴的陪同下只好去诊所求助医生。从小的时候我就体弱多病,每年都要感冒发烧好多次,每次都要在诊所输液,所以按道理来说是不会怕的。但是那天我被搀扶着去诊所的路上,我用仅有的一只眼识别道路的时候,感到巨大无比的恐慌,我深刻的感受着另外一只眼看不见的憋屈,同时幻想着如果真的看不见了是多么大的灾难,我甚至心跳开始加速,没有办法思考更多,任凭被搀扶着去诊所,恐慌已经占据了我的一切,而曾经发生在老大身上的事件开始在我脑中浮现,我会要做手术吗?眼睛怎么做手术?会疼吗?一个个问题在脑子里冒出来,而在这个时候已经到达了诊所。

我记得医生问我经历了什么,我只是凭着记忆阐述了我刚才操作的过程,不敢有半点谎言和遗漏。医生像是听了一个故事似的,让我坐在凳子上,和老大缝针的时候一模一样的凳子,现在我坐在上面,如坐针毡!医生转身说等他一会,然而等是一刻不能等的,心像是要跳出来,总觉得自己现在面临着巨大的灾难。

而事实上也真的就一会,医生拿着一个装着透明液体的玻璃瓶,再拿着一个可以从玻璃瓶内吸液体的针,一次次的将透明液体冲击在我的眼睛上,透明液体第一次从我的脸上流到身体里,我打了一个激灵,但是恐慌伴随着一次次的冲击慢慢就变得平静,冲洗好多次以后,医生用纱布包裹着我的这只睁不开的眼睛,然后叮嘱我说尽量到明天再拆掉。

直到此刻,我才觉得自己从死亡边缘活了下来。不过转瞬间,我就感觉自己像一个战士在战斗中失去了一只眼睛,荣归故里的时候,赢取了所有人的目光和掌声。而事实我是顶着这一片眼前的白纱布,回到学校上课,身上汇聚了同学好奇的眼神,当陪我去诊所的小伙伴说出事由的时候,所有人都哈哈大笑起来,我像一尊雕塑似的沉默在座位上假装什么都不知道,告诉自己笑什么和自己无关。

后来我没等到明天而在当天放学回去后就把纱布拆掉了,迫不及待的小心翼翼的尝试着睁开眼睛,轻轻的,我竟然可以睁开眼睛了,夕阳落在我的脸上,我两只眼睛都可以看到夕阳,喜悦的心情让我止不住的大声吼叫,远方传来我奇怪吼叫的回声,而我像一个猴子一样被内心的开心胀红了脸,但是我偏要说那是夕阳照在脸上的结果。

<四>

后来小学升初中的时候,我便有了骑小黄车的机会,而且是每天都可以骑到小黄车。事由还是因为升学补课,才有这样难能可贵的机会。

在我外婆村有一个大学放暑假回家的姑娘,放假在家闲来无事便整理了一间屋子,置了几排桌子,椅子是借来的,大小形状都不一样,就这样便开了一个补习班。教的自然是初一的知识,书自然也是没有,于是能借到书的便合伙一起看,没有书的就先听着,能听懂多少是多少。

来听课的学生都认识,因为都是我们那小学一个年级毕业的。坐落在村里的小学条件艰苦,每个年级只有一个班,一个班上二三十号人,我印象最深刻的是有一次有机会去另一个学校旁听,一个教室里面坐了六十来号人,一进教室乌泱泱的人头,所有人像是挤在一起上课,空气都是浑浊的。而对于我们这二三十号人,大家一起一年一级往上升,自然有留级的,但没有辍学不念的。所以就算毕业了来上补习班,愿意来的还是这么些人,既然都认识上课什么的就没有拘束不自在的地方了。

按照老师的课程表安排,我们是早上九点上课,我和村里的几个小伙伴一起骑车去上课,这里面自然是有老大,他们是买了新车的,虽然说心理上会有一点不平衡,但是因为我的小黄颜色鲜艳且出众,所以也没有被他们新车的光芒压下去,而且在这烈日炎炎的夏天,阳光照在小黄身上,那黄色愈加猛烈起来,承载着我心中的骄傲。但是我的骄傲是短暂的,因为更大的失落在我没有预料的时候就到来了。

我们骑着车沿着村里唯一的马路骑上一段,然后再拐上去外婆家的石子路,在穿越一片茂密的树木屏障前,路边偏隅着一间房子,那便是我们的补习班。

红墙的平房,旁边还有一片水塘,鸭子在里面穿梭,阳光穿过头顶的树荫投射到黑板上,黑板是用一张桌子架着的小木板,风摩梭着树叶,唰唰的吵醒了树上的蝉,于是更加聒噪的声音传到耳边,夹杂着小黑板上咚咚唰唰的粉笔声,突然间,蝉鸣即停,小黑板因为没有被扶住,啪的一下滑落下来,惊醒了昏昏欲睡的我。

当老师说下课,才是最欢乐的时刻,补习班的门口停满了自行车,各式各样的都有,于是一群人跨上自行车飞奔起来,奋力的蹬着脚踏板飞驰在石子路上,管它什么坑坑洼洼,恨不得飞上天才好。这个时候最耍酷的属于大撒把。大撒把就是双手撒开自行车的把手,只凭借双脚和身体的控制骑车。男孩子耍酷是没有年龄之分,这个时候大家都是无师自通,先是单手,再是尝试不用手,反复试上几次,便可以骑上一段路,但还是不够熟练,只用多加练习几次便可以像别人那般飞驰起来,而且怎么都不会摔倒。

我就是用小黄这样慢慢学会大撒把,跟随着小伙伴的身影,飞驰在烈日下,穿梭在树荫里,看着路边绿油油的稻田,扯着嗓子的吼叫,风夹着虫子溜进了嘴里,狠狠的撇着头朝空中啐了一口,留下肆无忌惮的童年身影。

我从来没想过学会大撒把还有还回去的时候,不过应该是印证了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的说法。

我是在一个下午的四五点的时候出事的,说来可能不信,导致我出事的对象是几条狗,我跟狗结仇了,这是最没天理的。

当时是补习班下课后一段时间,家里准备吃晚饭了,不过因为夏天农忙没准备菜,便说去卤菜店买些熟食回来,听到这话我便自告奋勇的说要去,因为我可以骑上小黄顺便巩固一下刚学会的大撒把。我带着喜悦的心情大撒把在路上,小黄像是被驯服的坐骑听凭我的调遣。我印象中曾经那个小路尽头的诊所现在搬到距离小学不远的马路边,而我即将在这里上演一出好戏。

我大撒把在马路的右侧,前方即将到达诊所门口,只见马路左边几条嬉戏追逐的狗在狂奔加速,按道理说狗见到人或者车应该会避开的,但是我眼前的这几条狗突然就莫名其妙的从马路的左侧急转弯朝我奔来,速度之快,我刚握住把手便倒在地上,加速度带着我滑行了一段距离,我目送着几条狗安然无恙的离开,小黄摔倒在路上。我的左胳膊应该是出事了,我感觉到麻木,并且我想用力的握住左拳,但是我做不到。胳膊肘乃至小臂的皮肤都是鲜血和划痕,沾着马路上的灰,我用右手托着左手,蹒跚着走向近在眼前的诊所。

诊所的医生是认识的,以前眼睛的纱布也是她包扎的,她问了受伤的事由笑着给我清洗伤口,并涂抹了药水。我单手推着挂彩的小黄落寞的走在映着晚霞的马路上,脚步走的很慢,影子被拉的很长,我们像是在战场上是被俘虏的士兵垂头丧气的走在回家的路上。回去的时候无外乎交代了受伤的事由,而我因为受伤消耗了太多的精力,草草吃了饭便睡觉去了。夜里有被疼醒,而更多的是因为我没办法握紧左拳,使不上力气,我这样对抗了很多次,气恼无奈了很多次。而更令我气恼的是在这之后我便不会大撒把了,即便是伤好了,我再也没能够操作一次大撒把。和小伙伴一起骑车的时候,我像一只被阉割的土狗失去了往日的雄风,默默的双手把着车头跟随在他们身后。

我从狗那里印证了什么叫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除了不会大撒把之外,我也开始怕狗,但凡是体型大一些的、吼叫粗一些的狗,我看到都轻轻的绕道而走,就算是朋友养的狗,我也站在一边远远的看着,我觉得这样就挺好,我是不会跟他说我是因为什么的样的经历才表现的不喜欢狗。而我左胳膊肘的伤疤像是在时刻提醒着我有这样的经历,像是抹不去的印记刻在身上。

我的失落不仅仅是留下一道这样的印记,而是即将升初中,我要去城里读私立学校,由于要住校,我和小黄从此作别。我背上书包,拍了拍小黄的坐垫,依旧是富有弹性的手感,我便不再回头的坐上去城里的客车。清晨的露水凝结在路边枯黄的水稻梗上,稻田里氤氲着一层薄薄的雾气,日头从东边升起来,穿透了雾气,照射到客车的窗户玻璃上,玻璃上凝结的水珠弯弯曲曲的从不同的角度滑落下来,我仿佛透过玻璃窗看到一群跟我一般大的孩子骑着自行车从客车边驶过,红色的日头晃着我的眼睛,我闭上眼就这样沐浴着晨光,假装睡着了。

<五>

我的初中时代是灰色的,即便有阳光和朋友,在整个人生长河里,它也是灰色的。仅有的三年时光我不能有更多的记忆留给它,它不值得我花费更多的精力去搜寻那些人、那些回忆,灰色的、麻木的、一闪而过的就是最好的结局,就像小黄一样。在我升到初中后没多久,小黄就坏了,零件的老旧,使得它在电动车的浪潮下被淘汰,被简单粗暴的扔到收破烂的拖拉机上,夹着其他破烂,换了一沓零碎的钞票。于是自那以后,我有好些年都没有骑过自行车了。

而我的高中开始了,它在初中的隔壁,市一中。它是一所好的高中,但我不是一个好的学生,我的叛逆期伴随着进入高中,夹杂着跟母亲的争吵来了,就像来月经的女孩,时而波涛汹涌,时而暗自发作。

我跟狗结仇的左胳膊的伤疤像是在愤愤不平,凭什么只有它一个显眼的伤疤留在胳膊上,它希望另外一只胳膊也有一个这样的伤疤,对称起来显得正常,我似乎听到它在这般低语。而后第二天醒来,我的胳膊被校服勒的充血,留下深深的勒痕。

我在高一的时候就开始感受叛逆的发作,对学习不闻不问,只想着每天怎么交朋友,怎么玩耍。于是在体育课上,篮球出现在我的视野,它既可以满足交朋友可以尽情玩耍,我就在学打篮球的过程中又给自己添了一道伤疤。我上高中的时候,身体像是发育了一样,不再像以前那般羸弱,加上打篮球身体更加的强壮。一次体育课,我与班上另一位男生因为抢篮板发生了冲撞,我比他矮也比他瘦,所以我直接倒在了地上,右胳膊擦在地面上,像极了曾经左胳膊的经历。好在右胳膊只是胳膊肘那一块受伤,我用清水清洗干净后,没有想着怎么去消毒包扎,而是想着回去怎么可以瞒住母亲。我不想让她知道,不是因为我体恤母亲,而是因为叛逆不想让母亲更多的掺杂自己的事情,不想听到更多的关心,只觉得自己足够的强大,可以保护好自己,可以处理自己的事情,都是那灰色的三年结的果!

所以我在下晚自习回去的时候,艰难的洗了澡,然后将校服套住双手,虽然是炎热的夏天,但是为了隐藏伤口,我这样坚持了几个晚上。后来伤口结痂了,再后来变成和左胳膊一样的伤疤,我仿佛看到左胳膊伤疤在低声的笑,同样因为打球且受伤耗去精力,我总是沉沉的睡着了。

我读高中的时候,学校虽然有宿舍,但是学校会建议家长陪读,所以在距离学校不远的地方有一个村子,里面住的都是走读的学生和家长。我的母亲也是因为这样的原因来陪读的,而我同她在这小屋里争吵了三年,最后毕业我去到遥远陌生的城市,远离家人,远离了很多。

我的同桌也是住在那个村子,不同的是他家是出租的,我这种是租房的。当时我并不租在他家,但是我也没想到我在毕业后会租到他家里。我由于严重的自我内心叛逆和对学生时代懵懂爱情的渴望,高考失利了,我的人生在那一段时间仿佛是停止的,充满着黑暗和混乱。

父亲让我出去旅游散散心,但是我决定追逐那懵懂的爱情,虽然它已经死掉了。

我问父亲要了一些钱,回到读书的城市,回到那个村子,租在同桌家里,我没有带一床被子和褥子,闷热的夏天,我躺在铺着硬纸板的床上,用着同桌借给我的风扇,第一个夜晚我失眠了,除了热还有更多复杂的思绪掺杂在其中,我知道接下来还会有很多这样的夜晚,但是我得去经历。

在接下来的一段日子里,我跟着同桌去钓鱼,跟着他去琴行看他学琴,我坐在一边,发呆几个小时,而后夜晚我从琴行出发奔跑到那个女孩家的楼下,坐在马路边,抬头寻找着哪一盏亮着的灯是她家,昏黄的路灯下我像一个木偶坐在那里,或发呆或沉默。而后再寻回同桌那里,我们骑着车在湖边兜风,把车停在路边,吹着风,感叹这人生、这爱情、这世间的一切。好几年以后,我跟他再次来湖边兜风,我们抽着烟,坐在路边,抬头看着路灯,我们聊过往、聊工作、聊将来,少了激昂多了沧桑,路边骑车的人聊天说洪水来了,我们悻悻的骑着车回到那城市的喧嚣中。

后来的日子,在同桌的帮助下我接了一份发传单的活,麻木的日子多了一份机械的工作,好歹让那麻木的时间减少了许多。再往后的日子里,我们没有钱、没有爱情、没有生活,我们相聚在一个陌生的大都市里。先前我辞了职,回家沉沦了一段时间,然后和高中时期的另一位好友一起去投奔他。

我们在陌生的城市碰头,住在远离城市的偏远地区,每天从地铁的始发站出发找工作,三个人挤在他陌生的小屋里,两个人睡床上,一个人打地铺,我们都没有钱,吃着便宜的便当,每天都在为吃什么便宜而发愁。但是我们很开心,一起打游戏,一起聊天,一起度过那段苍白岁月的每一天,而后同桌的世界轰然崩塌,他辞去了工作远走非洲,我和另一个朋友后来也都有了工作,我们在狂欢中走向低谷,在低谷中变得沉默。

我们在同桌要离开前的某一天埋了一瓶红酒,在这个陌生的大都市里,想埋点东西也是如此的艰难。同桌的朋友在他离职后送了他一瓶红酒,我们在某个吃完饭的夜晚随口聊了起来怎么处理这瓶酒,没有一个人打算喝掉的,不知道谁说了一句要不埋起来等从非洲回来再挖出来喝掉,三个人不约而同的赞同这个主意。于是我们到处找五金店购买铲子,但是热闹的都市在那样的夜晚哪会有一家营业的五金店,我们最后在一个超市里面买到了一把勺子,一把厚重的勺子,考虑到它的坚韧度,便决定用它作为我们埋酒的工具。

我们在十点的时候赶上回去的地铁,到达小屋的时候已经快十二点了。我们翻出来胶带和塑料袋,把一层层的胶带缠绕在塑料袋上,让塑料袋包裹着红酒,最后用某个鞋牌的塑料袋装起红酒,拿上勺子,趿拉着拖鞋,出发去埋红酒。

接近凌晨两点,我们悄摸出来,一路寻找没有摄像头的角落,像极了正在作案的小偷。在这样陌生的大都市里,想埋一瓶红酒真的艰难,到处都是摄像头,而且还没有松软的土地。最后迫于无奈,我们顶着摄像头作案,寻找一处路边灌木丛可以挡住过往车辆的视线,然后三人埋头蹲在灌木丛后面,疯狂的挖土,苦于勺子真的不是一个好用的挖土工具,最后我们商定,三人合作分工,两人轮流挖洞,一人放风。约莫半个小时的时间,挖出可以放得下红酒的洞,再深挖勺子便不再好使,于是我们将红酒放进去,掩上土,将拔出的草皮再覆盖上,末了不忘撒上一泡尿希望草皮好好生长,不要让红酒被发现。

我们在埋完红酒后没有多少日子就分道扬镳了,短暂的相聚之后又是别离,至今我们都没有重逢,那瓶埋起来的红酒,不知道命运是怎样,我们匆忙的脚步没有留下过多的关心,是蒸发了,还是被人挖走了,还是完好如故着,谁知道呢!或许在等待一个契机,不论结局怎样,我们还会再重逢。

<六>

我驻足在一排小黄车前,犹豫着去找寻一段记忆,走在那些道路上,看着熟悉的景,回忆历历在目。阴霾许久的天空开始下雨,我抬起头看到一片乌云在我的头顶急走,雨滴落在我的眼镜上,模糊了我的视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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