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木子。我是一名网络写手。我只写悲剧小说。
大学毕业后,我就在这座大城市安定下来了。在郊区租着一房一厅的房子,谈过不咸不淡的恋爱,写着不温不火的小说,哦,还有颠三倒四的生活。
和很多写手一样,我喜欢在晚上写作。用恶心一点的话来说,夜晚就是我的眼睛,我热爱着黑夜,它是我的安全感。
我有过三个男朋友,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点,就是----他们都是我的书粉。分手的原因也都一样,他们都希望我可以证明对他们的爱情,让我为我们的爱情,写出一出喜剧,但,这怎么可能呢?所以,我依旧在这座城市,一个人继续生活。孤独不也是幸福吗?起码你不需要为了别人,改变自己。
只是,这种状况,我怎么能维持太久?我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坏女孩,我是长辈眼中的乖乖女,从小按着他们的期许,读书、恋爱、工作,一切都那么顺利,多好,所以爸妈一个电话打过来,让我周六回趟家,见见所谓王叔叔的儿子,我马上就答应了。
周六上午,我就直接坐了大巴,回到了生我养我的小城镇。半年多没回,一切都还是一样,明媚的阳光,干净的街道,熟悉的乡音,我喜欢这里,但我最终还是选择了逃离。
妈妈在家门口等我,看到我,顺手就接过了我的行李,笑呵呵的说:“回来的算巧,刚做好饭,你王叔也在家坐着,在和你爸聊天呢……”
我挽着妈妈的手臂,慢慢走回家。我今天穿了一条黄白相间的无袖碎花连衣裙,配细跟一字白凉鞋,不算特别出挑,就像夜来香吧,静静绽放在汹涌的人海中。
进了家门,爸爸正坐在沙发上,笑容满面的对对面两个人说着什么。见我们回来了,连忙站了起来,接过妈妈手里的东西,对面两个人也跟着站了起来,我微微笑了一笑,对着王叔叔,略弯腰鞠了个躬问好。两家人就在这稍显尴尬的气氛中,坐了下来。
王叔叔的儿子中等身材,戴眼镜,斯文白净,语气温和,没什么好挑的。大家相谈甚可,事情发展顺利。
饭后,互留了号码等联系方式,两个人开始了。
周日晚,搭车回城。看着车窗外的夜景,缓缓后退的树木、人流、建筑,一幕幕都像电影里逃脱不了的情节。耳机里流淌着陈奕迅醇厚好听的嗓音,假想他在和我倾诉。每个日日夜夜,都是这样又有何不妥?
手机屏幕闪了一下,点开一看,是他的:回到家说一声。
好。
按下发送,手机屏幕暗了下来。
半年后,一起去吃夜宵。他为我去拿纸巾。不远处,看着他好看的侧脸,心里一动。
他走回来,把纸巾递给我,看着我温柔地笑:“还要吃什么吗?”
我脱口而出:“你是喜欢还是爱?”
他愣住了,几秒后,他还是那样温柔的笑:“爱。”
“那就结婚吧。”
“好。”这次没有迟疑。
闺蜜问我:“为什么是他?”
因为他从不看我的书,他接受这样的我,算不算理由?
又或许,我是真的想结婚了,一个人太久了。在以后的每一个深夜,再晚醒来都能感觉到一点安心,也好。
婚期如期举行,婚后日子如常,宁静安稳。
一次收拾东西,突然看到一本发黄的日记本,打开一看,是他的:
隔壁班的那个女孩,今天对我笑了。
她好像在暗恋我们班的班草。
老师今天又读了她的作文,我好激动哈哈。
我把她的所有作文都看了一遍了,把她的空间都看了一遍。
……
翻到最后,小小一张照片,那个小小的人儿,是曾经的我。
眼泪掉了下来,砸在日记本上,漾开好看的晕影。那么多年,原来他才是我真正的粉丝。
这一刻,我才真正想起了他的样子,他的味道,还有他的笑。
我想,我该为他写一篇结局是大团圆的爱情小说,这一次,不是为他,而是为我。
我的世界,照进了一束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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