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如今,随着“三农”工作的重心历史性地转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继续派强用好驻村帮扶工作队伍对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至关重要。驻村工作凝聚着党中央的殷殷关切,肩负着人民群众的重担,承载着人民群众的殷切期望,必须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增强做好驻村帮扶工作的历史使命感、政治责任感,争做推动乡村全面振兴的“先锋”力量,努力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和历史检验的业绩。
要当好建强村党组织的“指导员”。要从夯实党在农村执政基础的战略高度,扎实开展基层党建“六项行动”和“一抓两整”示范县乡创建行动,注重加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深化拓展农村“两个带头人”培育,全面加强村党支部班子自身建设,推动软弱涣散和相对后进村党组织整顿转化、移民村党建工作,真正使村党组织政治功能强起来,以党建引领推动乡村全面振兴。
要当好推动强村富民的“引路人”。要扑下身子、两脚沾泥,摸准村情民情和产业发展情况,与群众想在一起、干在一起,共同理思路、谋项目、争资金、促发展,力争户户有致富产业、人人有致富项目。各派出单位要加大资金投入、智力支持、技术服务、政策指导,支持帮扶村培育壮大主导产业、开展劳务输出、推进乡村文明建设等,负责同志每年要深入派驻村开展调研指导不少于2次,帮助解决实际问题。
要当好提升治理水平的“排头兵”。要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关于完善基层治理体系、提高基层治理能力的决策部署,推动健全党组织领导下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村级治理体系,完善村级议事决策、民主管理监督、民主协商等制度机制,规范落实“四议两公开”等制度。积极借鉴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化解各类矛盾问题,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全面提升乡村善治水平。
要当好为民办事服务的“贴心人”。要把群众拥护不拥护、满意不满意、认可不认可、信任不信任作为衡量工作的根本标准,持续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帮助解决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上学、看病、养老、出行等急难愁盼。特别是要关爱关心老弱病残困难人群、留守妇女儿童等群体,组织党员干部一对一帮扶联系,切实提升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