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型虽然很强大,可以用它来实现继承,但它也存在一些问题。其中,最主要的问题来自包含引用类型值的原型。想必大家还记得,我们前面介绍过包含引用类型值的原型属性会被所有实例共享而这也正是为什么要在构造函数中,而不是在原型对象中定义属性的原因。在通过原型属性来实现继承时,原型实际上会变成一个类型的实例。于是,原先的实例属性也就顺理成章地变成了现在的原型属性了。
下面代码可以用来说明这个问题
这个例子中的SuperType构造 数 了一个colors性,该属性包含一个数 (引用类型值)。SuperType的每个实例都会有各自包含自己数组的colors属性。当SubType通过原型继承了SuperType之后,SubType.prototype就变成了SuperType的一个实例,因此它也拥有了一个它自己的colors性 就跟专门创建了一个SubType.prototype.colors性一样。但结果是什么呢?结果是SubType的所有实例都会共享这一个colors属性。而我们对instance1.colors的修改能够通过instance2.colors反映出来,就已经经充分分证实了这一点。
原型链的第二问题是在创建子类型的实例时,不能向超类型的构造函数中传递参数。实际上,应该说是没有办法在不影响所有对象实例的情况下,给超类型的构造函数传递参数数。有鉴于此,再加上前面刚刚讨论过的由于原型中包含引用类型值所带来的问题,实践中很少会单独使用原型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