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建所以来,就有了律所合伙人的身份。从刚开始的5人律所,到现在30余名律师,我们的律所发展已经初见成效。不知不觉也做了八年的合伙人。一路走来感触颇深……
当初只有5个人的时候,就想的怎么当老板,怎么管人。虽然当时就没有人让我们管理,都是一群合伙人,都是一群光杆司令!那个时候简简单单,风风火火一门心思想的找到志同道合的伙伴,四处谈客户,接案子不亦乐乎,大汗淋漓!!
久而久之就忘了曾经的老板梦。突然一次合伙人会议,有人说要开始定制度,定规则,才让我开始思考这个问题。律所的合伙人的定位到底是什么。曾经我也以为是管理和被管理的关系,这个念头在我这里只有短暂的停留,因为我知道一旦进入管理,那么就会形成对立面。这不是我们想要的啊。
随着律所工作的复杂程度提高,人员的人数需求不断变化,阶段性转型的阵痛,我逐渐意识到律所真正需要的是服务型合伙人。只有真心服务律所和律师,才能实现律所团队化发展的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