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城里最后一个土鳖

红酒对瓶吹,大碗喝咖啡。

这句话曾经是我的一句qq签名,也是我土鳖的最好证明。这不是我为了哗众取宠特意弄出来的行为艺术,而是它们很自然的在我身上发生了。几年前,我的一个朋友从法国出差回来,送了我一瓶正宗的波尔多本地产红酒,用她的话说,这酒是“本地最红的”拉菲。对于拉菲,我之前只在电影里看过,知道这意味着昂贵,高雅,fashion,穷鬼滚远点⋯⋯我欢天喜地的拿着酒回家,准备品尝一下这人间美味,当一回优雅人士。回到廉租房,我发现只用手还打不开这个酒瓶——你看这红酒就是讲究——必须用开瓶器,于是我又去超市里买了个开瓶器。千辛万苦开了瓶之后,我又想起我没有装红酒的杯子——葡萄美酒夜光杯,电影里都是用高脚杯喝红酒的——但这又不是必须的,再说了,在这寂寞充斥的廉租房里只有我一个孤家寡人,用什么杯子喝重要么?当下之急是尝到这代表时尚与品味的拉菲,于是我就对着瓶口喝起来⋯⋯说实话,味道真不怎么样,或者说,我这土鳖的味蕾实在是无法体会这拉菲的高雅。于是,这剩下的红酒的命运就和可乐没什么两样了,就着烤鸭脖和dota一起进了我的草包肚子⋯⋯

大碗喝咖啡的故事更加有趣。我第一次跟女孩在咖啡馆约会,因为手拿杯子的姿势,被她笑了好久。由于我这人看世界的角度不同于常人,对方笑我土鳖的喝法不但没让我不好意思反倒让我蛮享受,女孩说这是因为你脸皮厚,拿土鳖当个性,可我又觉得自己是个害羞的人⋯⋯至于喝咖啡的姿势,你如果看过电视剧版的《水浒传》,土匪们大口吃肉大碗喝酒的样子,就可以想象我双手端杯一口喝干一杯咖啡时的豪迈。

还有一次,我回家探亲,见到了十多岁上初中的表妹,她正在向其他表姊妹们展示刚从香港买的时装和手表,后来跟我交换qq号,发现我的qq居然不是会员,顿时对我大失所望,刚见面的新鲜感也立马消失。这种事情经常在我身边发生,虽然上天给了我粗犷大条的行事风格和思维习惯,但又偏偏给了我一个多愁善感且细腻的感触。这让我哭笑不得。生活中的细节魔鬼经常在朝我哈哈大笑,我却又不能视而不见。我的土鳖本质也直接导致我的审美观异于常人,我能一眼看出姑娘们脸上有没有涂粉、睫毛是不是假的、美瞳是什么颜色,但永远不能体会它们美在哪里,也永远记不住姑娘们感兴趣的那些品牌。至于品牌,我知道的只有阿迪达斯和耐克,这还是得益于我经常看nba的直播。而阿迪和耐克这种运动品牌之所以能被我青睐,全在于它们耐穿实用这一优点,我脚上现在穿的这双阿迪篮球鞋,还是08年买的。不瞒你说,Louis Vuitton Mont Blanc Christian Dior Burberry Prada G&H Rolex Lotos Cartier Chanel Salvatore Ferragamo  Camellia Wedgwood Ermenegildo Zagna Armani Dunhill 这些我一个都不认识,更别说买了。由于对这方面知识的匮乏,也导致我跟姑娘们之间麻烦不断。我的一位前女友曾经要送我一块xxx手表(牌子忘记了),被我阻止了,因为在她看来,男人如果没有一块手表,简直不完整。而在我看来,手表只是个掌握时间的工具,而我随身携带的手机已经具备了这个功能,所以在手腕上再套个手表,纯粹是脱裤子放屁,多此一举。这位前女友也因为这件事情跟我分手了。后来又有一位女友,要送我一个钱包(我不知道她们为什么都那么爱送我东西),因为在她看来,男人如果没有一个钱包,简直不完整⋯⋯我害怕悲剧再一次发生,就勉为其难的接受了她的礼物,于是那个钱包至今被我摆在箱底吃灰。

这时候就不得不提网游的好了,在网游的环境里,可没有时尚和土鳖、高雅和低俗之分,网游里让人仰慕的评判标准很简单:打穿最高级的副本、穿上最新的套装,在铁炉堡大门外轻松放倒一个个对手。我在游戏中的选择,基本上跟现实中差不多,都在最大程度上追求简单实用。最早的传奇里,我玩的是战士,它皮厚不说,而且只有两个常用技能,不像法师,一大堆技能按都按不过来,还容易死。后来玩dota,我特别偏爱骷髅王这个英雄,作为整个dota里唯一一个只有一个主动技能的英雄,骷髅王有着为我量身定做的简单,每次团站根本不用思考,冲上去捡一个血少一锤子定住,然后砍砍砍就行了,而且巴不得对方把技能全都丢到我身上,反正死了我会原地复活。在游戏里,人们不会因为你的操作差反应钝就说你土鳖,他们会直接把你踢出团队。说的更直白点,网游很简单,只有牛逼和傻逼之分,而我,则喜欢这种简单。这里是实用主义的天堂,只要你弄清楚了这个游戏的玩法,就很容易在a装备和b装备挑出性价比高的那一个。更重要的是,在这里你根本不用考虑其他人的想法,即使有人对你指手画脚,你直接把他拉黑就可以了。现实世界里可不行,时常会有人对你的穿着举动暗皱眉头,在心里关于你的印象上打上个土鳖的标签,并对你丧失所有兴趣。身边的这种人多了,你就会感觉自己是天煞孤星下凡,一辈子得不到爱,光用想就很惨⋯⋯

我曾经思考过为什么老被人看成土鳖,但所获甚少。有时候我又觉得我的做法很fashion的,因为我没有随大流在认真做自己。几年前有记者采访nba的一个新星,问他选择23号球衣是不是要做下一个乔丹,这个新星回答说,我只做自己,不做下一个谁。在我们这个庸俗的现代社会,做自己早就就风行起来了,似乎每个人都在强调个人价值。我则很迷茫,我倒是想做下一个乔丹,谁可以帮我?你除了做自己还有其他选择么?

我的好朋友e.b.怀特认为,人的自由状态分为两个部分:他作为动物居住在一个星球上体验的本能自由,以及他作为人类社会中拥有基本权利的成员享受的实际自由。一般来说,我们讨论的、关注的大多是后一种自由。而由于所谓的文化、环境的限制,我们往往忽视了前一种本能的自由。我无法接受穿衬衫打领带西装革履的去上班,甚至系个皮带我都觉得麻烦,所以大部分时间我都穿得“比较休闲”——这是同事们的说法。要我说,我选择这些衣服是因为它们足够简单实用。一个t恤穿起来难道不比一件七八个纽扣的衬衫要节省时间,也更容易么?电影《社交网络》的海报上,facebook的ceo马克·扎克伯格穿着拖鞋和睡衣去上班,这简直是我的终极梦想。以后我如果开个公司,就会允许员工这么干。但我这种人永远不可能开公司做老板,因为我压根没这种想法,所以这种事情我也只是想想。我十分注重体验动物本能的自由,但生活中总不可避免的受到这样那样的限制,但好在我在这过程中发现了别样的乐趣,就是观察他们。

如今我坐在北京城里客流量最大的咖啡店里,耳朵里响着下世纪我也欣赏不来的流行音乐,面前摆着是最新款的macbook pro和一杯优雅的卡布奇诺,而我则像是一个披着羊皮的狼在享受羊圈里怪异的温暖与安详,又像一位跳出人类视角的怪物,观察着眼前的喧哗与骚动。这些衣着光鲜的fashion人士,他们目光锐利,却根本看不穿我土鳖的本质。而我,则像个演员,演着演着就忘记自己是个什么东西。这时候就得在心里默默的念一下曾经的qq签名:

红酒对瓶吹,大碗喝咖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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