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一天傍晚在咖啡厅谈事,偶遇女友媛,在我的印像当中,她是一个情商极高,敢爱敢恨,在爱情里应该属于“流氓”类型的。
现在男女之间相处都是以“能不能走到最后不知道,我们顺其自然吧。”“开心就在一起,不开心就散啊。”这样的恋爱观,双方都觉得这样相处起来比较舒服没有束缚的感觉,而另一种保守的观点则是“不以结婚为目的的恋爱都是耍流氓”,出于对婚姻的重视,一般不恋爱,只有各方面条件都达到自己的标准的时候才会和对方正式交往,比如相亲模式的交往,就是奔着结婚去的,一种是重视感情,一种重视责任,这些观点存在都有它的道理,也被公众认可的。出于这样的分类,对于传统来说“顺其自然”的婚恋观可以被定义为被公众认可的“耍流氓”的恋爱观。
我觉得媛应该是一个十足的“流氓”,因为在我的印像中她从来对男人都是不屑一顾,身边一直有暖男围绕在身边,而且她还各位不待见,暖男依旧不离不弃,真是羡煞旁人的感觉.
媛的人生观恋爱观都在现代的社会里算是极具智慧,情商极高,我觉得她就像个女神,自带光环,指引着和影响着我这等世俗里的芸芸众生,所以我都称呼其“大姐大”,约她吃饭看电影有种大姐大能不能赏脸的感觉,不过大姐大一般时间是没空的,今天怎么这么巧让我遇见了,而且大姐大主动邀请我晚上一起共进晚餐,这时候就算马上老婆进产房生孩子了我也不会去的(哦,性别搞错了,我是个女的,不可能让女人怀孕的,总之你明白这种心情就好),所以我毫不留情的给我的同伴下了驱逐令,饭点时间同伴落寞的离开了咖啡厅,并且很大度的说:“我就不陪你们了,我家里还有孩子我要给她做饭去。”
一落坐,我就做好买单的准备,我为主媛为客的态度来点餐和招呼,媛和我寒暄,说出来的每一句话都极具智慧,表现出很强的思维逻辑,我又开始无比膜拜的感觉。
饭过三旬,大姐大突然用一种无赖的语气说:“我失恋了,前几天刚刚发生的事,而这段感情只持续了一个半月……”
接下来她慢慢叙述她这一个多月和这个恋爱的对象发生的事,怎么认识的,怎么相恋的,怎么突然分手的,对于大姐大来说分手是一件很平常的事,对于她来说分手根本就不算什么事,但是这分手来的太突然,还没来得及反应,就分手了,就像两个合作伙伴做生意,合作方单方面撕毁合同,不给任何商量的机会和余地,这样不守信用不诚信的摊牌一样,这种事对于她来说打击太大。
我很能理解她的心情,并且也对男人的恶劣行径表示愤慨,同情大姐大遇上了一个十足的渣男,既然想要分手男人应该和她说清楚,不能连分手两个字都不说就不接电话不回微信,玩失踪,各种躲,这不是一个成熟的男人干的事,简直太不是东西了。
我很关心大姐大的人身财产安全,问她有没有缺什么少什么,经济上有没有因为这个男人损失什么,如果那样就更是让人气愤了。大姐大用柔软语气娓娓的说,她并没有损失什么,而且还因为男友的帮助买了一套比市价一平米便宜四五千的房子,我这知道这房子的地理位置算是南京一类地区的房价,因为缺稀根本不是一般人买到的,何况又是那么低的房价买,现在手续都已经办的差不多了,而且男友在没有多少经济实力的情况下,还为她垫付了五万的房款……。
我有点惊讶,这才相处一个多月,就能出手这么大方,出力又出钱的,我瞬间又对这男人从渣男的评价有了升华,这人应该算是讲情义的吧,大姐大也表示就是因为喜欢他这种有情有义的人。那么问题来了,既然如此有情有义的人为什么做出了这么不负责任不道义的事呢?
这也是大姐大想不通的事,通过对此人的各种分析各种猜测,在一个人的时候,在夜深人静的夜晚,在他们一起牵手散步的路上,曾经他们一起吃饭的餐厅(当时我们正在吃饭的餐厅),想了很多很多,继而她控制不住的给那个不会回复任何字的微信上面,打下了一段一段长长,长长,长长的文字,把他俩的爱情分析的透彻和明白。
为了让我能感同深受的理解她的心,还让把手机塞给我看,我扫了一眼,并没有仔细阅读,我当时的在想,“我能看吗?我合适看吗?”还没等我反应,她已从对面的座位坐在我的旁边,一字一句的向我读了她写的文字,一边读还一边解释她是怎么想的,为什么这么说,对方应该会理解什么意思,她就希望对方能对她说的话做出一点反应,然并卵,令她如此心碎。
我的女神这样的反常,也让我始料未及。
我和大姐大那天的饭吃的都不是滋味,她因为失恋并没有什么味口,而且因为失恋引起的各种身心的折磨,饮食不规律睡眠不佳,所以除了有大大的黑眼圈以外还有点胃痛。我是因为听了这段悲伤的故事,对大姐大的遭遇无比的同情,又非常心疼,自己也不能为她做点什么,好在她很霸气的对我说:“我接下来约了朋友去旅行,今天跟你聊了一下,感觉心情好了许多,我相信我很快就能走出去的。”还算欣慰。
在大姐大的感情世界里,她对爱要求很简单:和自己喜欢的也喜欢自己的人在一起吃饭,旅行,聊天,散步,做简单而又平凡的事,能有个知心的人说说话,互相取暖,对于每个女人来说这才是幸福的事。
在爱里如果不能够长相厮守,只要曾经拥有也可以,分开虽然会有遗憾,但如果说清楚,做为成年人不会做出什么不理智的事,也都可以接受,说白了,都是流氓谁怕谁?
[二]
我另外一个朋友颖曾经跟我讲了她的一好朋友的事,暂且称这位叫X姐,X姐是一个漂亮大方的女子,因为是单身身边有众多追求者,她对男人也非常挑剔,出于对自身的优越感,她更喜欢多金又有趣的男人,能在一起开心就好。
而在众多追求者中,她偏偏喜欢了一个已婚且多情的男人,男人有钱也很会哄人开心,X姐也明知道他不可能对她有感情,周围众友都劝服她不要陷入这种危险关系中,而往往这种过于自信的心态也害了她,觉得自己漂亮,而且男人肯愿意为她花大笔的钱,带她出国旅行,给她买车,她开始渐渐地陷入了“男人对她是真心的”这样的想法,男人不怕在老婆面前接她的电话,只要她想找他,他可以立刻到她的身边,把自己介绍给他身边的朋友………
从这些事情上X姐判断出她比他的老婆还要得宠,男人跟老婆的关系只是父母之命,出于责任这样想法的怪圈,并且认为男人不可能离开自己。
然而,命运和她开了一个大玩笑,男人突然消失了,各种不见,不接电话不回微信,这时候她才发现,她根本不知道男人住哪,在哪工作,各种信息因为她认为他爱她,自己都自动忽略了,伤心欲绝,各种自虐伤心,朋友纷纷出来劝慰,希望她看开一点,天涯何处无大树,不要为了一棵树放弃整片森林,可是她听得进么?
因为事情过去很久了,X姐已经可以和朋友们正常聚会活动了,大家以为这事已经算过去了,可是之后发生了一件让我朋友颖无比尴尬而绝望的事。
一天下午,颖约X姐出来逛街喝下午茶,她们正常挑了几件衣服买好单累了准备去附近的咖啡厅喝下午茶,正沉浸在费尽了口舌还价便宜买来喜欢的新衣的中的颖,一边对X姐回忆着刚才还价精彩的细节,一边用手机刷着附近有什么好的咖啡厅看看哪里环境好且有优惠。
她刚抬头准备跟X姐商量的时候,突然,X姐不见了,就跟变魔术一样,腾的一下凭空消失了,她有些惊慌失措的看看周围有没有打开的窨井盖,寻思着是不是走路的时候她掉进去了。
正焦急的时候,就在四十五度角方向,一位妙龄女子正扒着一辆奔驰车尾,一边伤心的大哭,一边用漂亮的指甲划着车尾的一个心型的图标,图标里面注着X&W,她已经扣完了X,剩下的字母也被划烂。
原来,X姐在大街上看到了男人的车,但车上没有人,她一眼就认了出来,因为车尾灯还贴着当初他们俩名字的缩写的标志,她一边扣一边哭,完全不顾形象,包包和刚买的衣服拎带全都散落在周围,颖被这突发场景当场懵逼了,她冲过来抱住失心疯的X姐,然而无论怎么劝都无济于事,怎么拖都拖不走。
周围开始有人聚集,显然这焦点太尴尬了,她也无法收拾这样的局面,立马打电话让另外的朋友迅速赶到场合力拖走了X姐。
她跟我描述这样场景的时候,说当时的心情就是真的想找个洞钻下去的感觉,也想甩手走掉,只是作为朋友真的很不忍心。
[三]
在大姐大这件事情上,我坚信她没有错,她是一个理性的人,在任何情况下她都能做出理智的事,感觉受伤了就自己调整好,该吃吃该玩玩,X姐从一开始就想做个流氓,而且耍的也不赖,是男人错了,错的是男人不诚信,既然说好了耍流氓,干嘛不正经的耍呢?
所谓不正经的耍流氓,就是明明是“顺其自然”的爱情,但是顺了你的意,伤了她的心,能有点职业操守么?
我就这个问题向我的一位男性朋友讨教,这里略过这位朋友的介绍,我觉得他是属于生在这大众人群里具有典型代表的社会男,我问他为什么男人要做这样的不负责任的事呢?我想不通。
他说:“有什么想不通的,不想啪了呗”
我接着问:“那为什么不说清楚呢,什么事不能沟通吗?一定要消失吗?”
他更是不屑的说:“说出来女的不是控制不住嘛,不发飙嘛,横竖都是撕划子,这样省事,反正就是不想继续啪了,就这么简单。”
“人都有七情六欲,你老公和你说,就啪你一个,你信嘛?男人是不可能的,女人也是,女人一辈子只和一个男人做爱,心里不想别人也做做?我也不信。”
我赌气的说:“如果是我男人,我一定会叮嘱他记得带套,管他跟谁啪,啪完还是要回家。”
“晚上回家就行,能回家,最起码女人在心里还有位置,不回家就不要谈了,可以办手续了。”他说,“男人永远喜欢20岁的,床上功夫无所谓,男人自己会找乐子。”
这样的聊天并不让人轻松,因为这话从男人嘴里说出来,也是事实,耍流氓不都是这样耍的么,男人拔那什么无情,女人干嘛要自作多情呢?其实我很想跟他说,其实女人的脑回路和男人不一样,为什么男人不能站在女人的角度去想想,你在对女人轻意做出承诺和关怀的时候,伤害值有多大呢?
“女人总是格外坚强的,就像田地里的杂草,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多大的苦楚,当时再悲痛,日后总能捱过去。”--徐沪生《不是所有的故事都皆大欢喜》,虽然这句话写的不是关于爱情的,但应用到爱情里也可以说,在爱情里女人就像一个忍者,丰富而生动的爱着对方,同样也因为这份爱变得疼痛不已,对于女人来说“顺其自然”的爱根本就不合适自己,可是因为自己足够坚强,才有了勇气去接受这样的爱的方式。
如果爱不下去,做一个正经的流氓可好?这样,你好我也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