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大原则
1、开闭原则
2、依赖倒置原则
3、单一职责原则
4、接口隔离原则
5、迪米特法则(最少知道原则)
6、里氏替换原则
7、合成/复用原则(组合/复用原则)
1、开闭原则 openclose
定义:一个软件实体如类、模块和函数应该对扩展开放,对修改关闭
用抽象构建框架,用实现扩展细节。
优点:提高软件系统的可复用性及可维护性
2、依赖倒置原则 dependenceinversion
定义:高层模块不应该依赖底层模块,二者都应该依赖其抽象
抽象不应该依赖细节;细节应该依赖抽象
针对接口编程,不要针对实现编程
优点:可以减少类间的耦合性、提高系统稳定性,提高代码可读性和可维护性,可降低修改程序所造成的风险。
3、单一职责原则 singleresponsibility
定义:不要存在多于一个导致类变更的原因
一个类/接口/方法只负责一项职责
优点:降低类的复杂度、提高类的可读性,提高系统的可维护性、降低变更引起的风险
4、接口隔离原则 interfacesegregation
定义:用多个专门的接口,而不是用单一的总接口,客户端不应该依赖它不需要的接口
一个类对一个类的依赖应该建立在最小的接口上
建立单一接口,不要建立庞大臃肿的接口
尽量细化接口,接口中的方法尽量少
注意适度原则,一定要适度
优点:符合我们常说的高内聚低耦合的设计思想从而使得类具有很好的可读性、可扩展性和可维护性
5、迪米特原则 demeter
强调只和朋友交流,不和陌生人手滑
朋友:
出现在成员变量、方法的输入、输出参数中的类称为成员朋友类,
而出现在方法体内部的类不属于朋友类。
6、里氏替换原则 liskovsubstitution
定义:
如果对每一个类型为T1的对象o1,都有类型为T2的对象o2,使得以T1定义的所有程序P在所有的对象o1都替换成o2时,程序P的行为没有发生变化,那么类型T2是类型T1的子类型。
定义扩展:
一个软件实体如果适用一个父类的话,那一定适用其子类,所有引用父类的地方必须能透明地适用其子类的对象,子类对象能够替换父类对象,而程序逻辑不变。
引申意义:子类可以扩展父类的功能,但不能改变父类原有的功能。
含义1:子类可以实现父类的抽象方法,但不能覆盖父类的非抽象方法。
含义2:子类中可以增加自己特有的方法。
含义3:当子类的方法重载父类的方法是,方法的前置条件(即方法的输入/入参)要比父类方法的输入参数更宽松。
含义4:当子类方法实现父类的方法是(重写/重载或实现抽象方法),方法的后置条件(即方法的输出/返回值)要比父类更严格或相等。
优点1:约束继承泛滥,开闭原则的一种体现。
优点2:加强程序的健壮性,同时变更时也可以做到非常好的兼容性提高程序的维护性、扩展性。降低需求变更时引入的风险。
7、合成复用原则 compositionaggregation
定义:尽量使用对象组合/聚合,而不是继承关系达到软件复用的目的
聚合has-A和组合contains-A
优点:可以使系统更加灵活,降低类与类之间的耦合度,一个类的变化对其他类造成的影响相对减少
(黑箱复用与白箱复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