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夜之间,西安地铁保安拉拽女乘客事件被刷屏了。
最开始看到的消息,大概意思是说,一位女乘客在地铁里跟人争吵,而且发生了肢体冲突。保安前去处理,该女乘客大喊大叫不肯离开,最后保安强行把她拉拽出去了…
很多人还在为那几位英勇的保安点赞,认为那位女子撒泼,就该这样处理。
感觉事情没那么简单。因为西安地铁方的公告里,并没有讲明白事情的前因后果,简单一句“争吵”,说明不了问题,没讲清楚是非对错!
很快,有目击者称还原了整个过程:被保安拖拽的女子是位教师,在地铁上和校领导打电话争吵,因情绪激动,声音比较大。
一位老人嫌吵,骂了她一句“女流氓”。这位女教师跟老人理论,老人给了她一巴掌。
这就是地铁方所说的“肢体冲突”,没毛病。挨打也算是“爆发肢体冲”…
老人对女子不但有动手,还把女子的伞给折断了,女子其实就一个要求:加微信赔偿伞的钱,不加微信不下地铁。
打人老人和挨打女子形成了反差:打人者一直淡定自若,挨打女子显得有点歇斯底里!
值得一提的是,挨打女子是坐在地铁的座位上的,并没有任何干扰其他乘客的行为。
西安地铁称她“严重的影响了地铁的乘车秩序”,这个说法显然存疑。
保安之所以突然拖拽女子下地铁,还是因为老人的怂恿,老人一直在旁边对保安说把她带下去。
结果保安就真的这么干了!
保安是个年轻小伙子,显然不会对老人有任何兴趣。
老人殴打这位女教师,西安地铁的通报中却单方面的认定“女子辱骂其他的乘客”,还与“部分乘客产生肢体冲突”,这里显然有失公允!
保安强行将女子拖拽下地铁,通报中却描述为“保安与其他热心乘客一起将该女乘客带离车厢”,这更值得探讨!
有视频的时代,却有人喜欢睁着眼睛说瞎话。
对于地铁保安,有个问题很多人不承认,但是真实存在,就是“三低”问题:
一,学历低。
二,收入低。
三,素质低。
地铁的安保工作是外包给安保公司的,这是事实。
安保公司招聘保安,大家都知道,工资非常低。即便是在北京这样的国际化大都市里,公交系统的保安也只有两三千块钱一个月。
按说,遇到这种情况,保安应该把两人都请下地铁,以解决后续的纠纷,女子只是要求老人加她微信,要他赔伞,这是非常合理的要求。
但是保安却听信老人的怂恿,粗暴拖拽导致其衣不遮体,这是对女子人身权利严重的侵犯,西安地铁应对女子道歉并予以适当的赔偿,对肇事保安进行处罚,并对自身的通告予以更正!
被拖拽的女子应该勇敢站出来维权。该保安涉嫌在公共场所非法限制他人的人身自由。
非法限制他人的人身自由行为是指违反法律的规定,用各种各样方法、手段等限制他人的人身自由。
人身自由权是指公民在法律方面有个人独立行为而不受他人的约束,不受国家机关或者警察局非法逮捕、拘禁,不被非法剥夺、限制自由及非法搜查身体的自由权利。
《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 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这位保安的拖拽,致使该女子衣不遮体,显然具有侮辱情节。
目前,公安机关已经介入,一切以警方判断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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